正文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3 / 3)

如需把主送機關移至版記,除將“抄送”二字改為“主送”外,編排方法同抄送機關。既有主送機關又有抄送機關時,應當將主送機關置於抄送機關之上一行,之間不加分隔線。

3.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編排在末條分隔線之上,印發機關左空一字,印發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後加“印發”二字。

版記中如有其他要素,應當將其與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用一條細分隔線隔開。

(五)頁碼

一般用4號半角宋體阿拉伯數字,編排在公文版心下邊緣之下,數字左右各放一條一字線;一字線上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一字,雙頁碼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記頁前有空白頁的,空白頁和版記頁均不編排頁碼。公文的附件與正文一起裝訂時,頁碼應當連續編排。

三、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信函格式

發文機關標誌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居中排布,上邊緣至上頁邊為30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標誌。

發文機關標誌下4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細下粗),線長均為170mm,居中排布。

如需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應當頂格居版心左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個要素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發文字號頂格居版心右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標題居中編排,與其上最後一個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條紅色雙線上一行如有文字,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首頁不顯示頁碼。

版記不加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分隔線,位於公文最後一麵版心內最下方。

(二)命令(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誌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

單一機關製發的公文加蓋簽發人簽名章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二字標注簽發人職務,以簽名章為準上下居中排布。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編排成文日期。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其餘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依次向下編排,與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上下對齊;每行隻編排一個機關的簽發人職務、簽名章;簽發人職務應當標注全稱。

簽名章一般用紅色。

(三)紀要格式

紀要標誌由“×××××紀要”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標注出席人員名單,一般用3號黑體字,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出席”二字,後標全角冒號,冒號後用3號仿宋體字標注出席人單位、姓名,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

標注請假和列席人員名單,除依次另起一行並將“出席”二字改為“請假”或“列席”外,編排方法同出席人員名單。

紀要格式可以根據實際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