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1 / 3)

[疏]傳“此州”至“綬類”正義曰:《釋器》雲:“三染謂之纁。”李巡雲:“三染其色已成為絳,纁、絳一名也。”《考工記》雲:“三入為纁,五入為緅,七入為緇。”鄭雲:“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則為緅,又再染以黑則為緇。玄色在緅、緇之間,其六人者是染玄纁之法也。”此州染玄纁色善,故令貢之。

《說文》雲“璣,珠不圓者”,故為“珠類”。

《玉藻》說佩玉所懸者皆雲“組綬”,是組、綬相類之物也。

九江納錫大龜。尺二寸曰大龜,出於九江水中。龜不常用,錫命而納之。馬雲:“納,入也。”

[疏]傳“尺二”至“納之”正義曰:《史記-龜策傳》雲:“龜千歲滿尺二寸”,《漢書-食貨誌》雲“元龜距髯長尺二寸”,故以“尺二寸為大龜”。冠以“九江”,知“出九江水中”也。文在“篚”下而言“納錫”,是言“龜不常用,故錫命乃納之”,言此大龜錫命乃貢之也。

浮於江、沱、潛、漢,逾於洛,至於南河。逾,越也。河在冀州,南東流,故越洛而至南河。江、沱、潛、漢,四水名。本或作“潛於漢”,非。逾,羊朱反。

[疏]“浮於江、沱、潛、漢”正義曰:浮此四水乃得至洛。本或“潛”下有“於”,誤耳。

荊、河惟豫州。西南至荊山,北距河水。伊、洛、瀍、澗既入於河,伊出陸渾山,洛出上洛山,澗出沔池山,瀍出河南北山,四水合流而入河。瀍,直然反。澗,故晏反。渾音魂,又胡囷、胡昆二反。沔,亡淺反,又亡忍反,下同。陸渾、沔池二縣屬河南郡。

[疏]“豫州”傳“伊出”至“入河”正義曰:《地理誌》雲,伊水出弘農盧氏縣東熊耳山,東北入洛。洛水出弘農上洛縣塚領山,東北至鞏縣入河。瀍水出河南穀城縣潛亭北,東南入洛。澗水出弘農新安縣,東南入洛。

《誌》與傳異者,熊耳山在陸渾縣西,塚領山在上洛縣境之內,沔池在新安縣西、穀城潛亭北,此即是河南境內之北山也。

《誌》詳而傳略,所據小異耳。伊、瀍、澗三水入洛合流而入河,言其不複為害也。

滎波既豬,滎澤波水已成遏豬。滎,戶扃反;滎澤也。波如字,馬本又播;滎播,澤名。遏,烏葛反。

[疏]傳“滎澤”至“遏豬”正義曰:沇水入河而溢為滎,“滎”是澤名。洪水之時,此澤水大,動成波浪。此澤其時波水已成遏豬,言壅遏而為豬,畜水而成澤,不濫溢也。鄭雲:“今塞為平地,滎陽民猶謂其處為滎澤,在其縣東。”言在滎澤縣之東也。馬、鄭王本皆作“滎播”,謂此澤名“滎播”。

《春秋》閔二年衛侯“及狄人戰於滎澤”,不名“播”也。鄭玄謂衛狄戰在此地,杜預雲“此滎澤當在河北,以衛敗方始渡河,戰處必在河北”。蓋此澤跨河南北,多而得名耳。

導菏澤,被孟豬。菏澤在胡陵。孟豬,澤名,在菏東北,水流溢覆被之。導音道,下同。菏,徐音柯,又土可反,注同,韋胡阿反。被,皮寄反,徐扶義反,注同。豬,張魚反,又音諸;《左傳》及《爾雅》皆作“孟諸”,宋藪澤也。

[疏]傳“菏澤”至“被之”正義曰:《地理誌》山陽郡有胡陵縣,不言其縣有菏澤也。

又雲,菏澤在濟陰定陶縣東。孟豬在梁國雎陽縣東北。以今地驗之,則胡陵在雎陽之東,定陶在雎陽之北,其水皆不流溢東北被孟豬也。然郡縣之名,隨代變易,古之胡陵當在雎陽之西北,故得東出被孟豬也。於此作“孟豬”,《左傳》、《爾雅》作“孟諸”,《周禮》作“望諸”,聲轉字異,正是一地也。

厥土惟壤,下土墳壚。高者壤,下者壚,壚疏。壚音盧,《說文》:“黑剛土也。”厥田惟中上,厥賦錯上中。田第四,賦第二,又雜出第一。厥貢漆、枲、絺、紵,厥篚纖纊,纊,細綿。絺,敕其反。紵,直呂反。纊音曠。綿,《切韻》武延反。

[疏]傳“纊,細綿”正義曰:《禮-喪大記》候死者“屬纊以俟絕氣”,即“纊”是新綿耳。“纖”是細,故言“細綿”。

錫貢磬錯。治玉石曰錯。治磬錯。

[疏]傳“治玉”至“磬錯”正義曰:《詩》雲:“佗山之石,可以攻玉。”又曰:“可以為錯。”磬有以玉為之者,故雲“治玉石曰錯”,謂“治磬錯”也。

浮於洛,達於河。

華陽、黑水惟梁州。東據華山之南,西距黑水。華,胡化反,又胡瓜反。

[疏]“梁州”傳“東據”至“黑水”正義曰:《周禮-職方氏》豫州其山鎮曰華山,在豫州界內。此梁州之境東據華山之南,不得其山,故言“陽”也。此山之西,雍州之境也。

岷、嶓既藝,沱、潛既道。岷山、嶓塚皆山名。水去已可種藝。沱、潛發源此州,入荊州。岷,武巾反。嶓音波,徐甫河反,韋音播。

[疏]傳“岷山”至“荊州”正義曰:漢製,縣有羌夷曰道。

《地理誌》雲,蜀郡有湔道,岷山在西徼外,江水所出也。隴西郡西縣塚山,西漢水所出。是二者皆山名也。沱出於江,潛出於漢,二水發源此州而入荊州,故荊州亦雲“沱、潛既道”。

蔡、蒙旅平,和夷厎績。蔡,蒙二山名。祭山曰旅。平言治功畢。和夷之地,致功可藝。旅如字,韋音盧。和如字,又作龢,鄭雲:“和讀曰洹。”治,直吏反,下同。

[疏]傳“蔡蒙”至“可藝”正義曰:《地理誌》雲,蒙山在蜀郡青衣縣。應劭雲:“順帝改曰漢嘉縣。”蔡山不知所在。

《論語》雲:“季氏旅於泰山。”是“祭山曰旅”也。“平”者言其治水畢,猶上“既藝”也。“和夷”平地之名,致功可藝。“藝”與“平”互言耳。

厥土青黎,色青黑而沃壤。黎,鄭力兮反,徐力私反,馬雲:“小疏也。”

[疏]傳“色青黑而沃壤”正義曰:孔以“黎”為黑,故雲“色青黑”。其地“沃壤”,言其美也。王肅曰:“青,黑色。黎,小疏也。”

厥田惟下上,厥賦下中三錯。田第七,賦第八,雜出第七、第九三等。

[疏]傳“田第”至“三等”正義曰:傳以既言“下中”,複雲“三錯”,舉下中第八為正,上下取一,故雜出第七、第九與第八為三也。鄭雲:“三錯者,此州之地有當出下之賦者少耳,又有當出下上、中下者差複益小。”與孔異也。

厥貢璆、鐵、銀、鏤、砮、磬,璆,玉名。鏤,剛鐵。璆音蚪,徐又居蚪反,又閭幼反,馬同,韋昭、郭璞雲:“紫磨金。”案郭注《爾雅》璆即紫磨金。鐵,天結反。鏤,婁豆反。

[疏]傳“璆玉”至“剛鐵”正義曰:《釋器》雲:“璆、琳,玉也。”郭璞雲:“璆、琳,美玉之別名。”“鏤”者,可以刻鏤,故為“剛鐵”也。

熊、羆、狐、貍織皮。貢四獸之皮,織金罽。熊音雄。羆,彼宜反,如熊而黃。貍,力疑反。罽,紀例反。

[疏]傳“貢四”至“金罽”正義曰:與“織皮”連文,必不貢生獸,故雲“貢四獸之皮”。

《釋言》雲:“氂,罽也。”舍人曰:“氂謂毛罽也。胡人續羊毛作衣。”孫炎曰:“毛氂為罽。”織毛而言“皮”者,毛附於皮,故以“皮”表毛耳。

西傾因桓是來,浮於潛,逾於沔,西傾,山名。桓水自西傾山南行,因桓水是來,浮於潛。漢上曰沔。傾,窺井反。

[疏]傳“西傾”至“曰沔”正義曰:下文導山有“西傾”,知是山名也。

《地理誌》雲,西傾在隴西臨洮縣西南。西傾在雍州,自西傾山南行,因桓水是來,浮於潛水也。

《地理誌》雲,桓水出蜀郡蜀山,西南行羌中,入南海,則初發西傾未有水也,不知南行幾裏得桓水也。下傳雲“泉始出山為漾水,東南流為沔水,至漢中東行為漢水”,是“漢上曰沔”。

入於渭,亂於河。越沔而北入渭,浮東渡河而還帝都,白所治。正絕流曰亂。渭音謂。

[疏]傳“越沔”至“曰亂”正義曰:計沔在渭南五百餘裏,故越沔陸行而北入渭。渭水入河,故浮渭而東。帝都在河之東,故渡河陸行而還帝都也。以每州之下言入河之事,河近帝都,知是還都白所治也。“正絕流曰亂”,《釋水》文。孫炎曰:“橫渡也。”

黑水、西河惟雍州。西距黑水,東據河。龍門之河在冀州西。雍,於用反。

[疏]“雍州”傳“西距”至“州西”正義曰:禹治豫州,乃次梁州,自東向西,故言梁州之境,先以華陽而後黑水。從梁適雍,自南向北,故先黑水而後西河。計雍州之境,被荒服之外,東不越河,而西逾黑水,王肅雲“西據黑水,東距西河”,所言得其實也。遍檢孔本,皆雲“西距黑水,東據河”,必是誤也。

又河在雍州之東,而謂之“西河”者,龍門之河在冀州西界,故謂之“西河”。

《王製》雲:“自東河至於西河,千裏而近。”是河相對而為東西也。

弱水既西,導之西流,至於合黎。

[疏]傳“導之”至“合黎”正義曰:諸水言“既導”,此言“既西”,由地勢不同,導之使西流也。鄭雲:“眾水皆東,此水獨西,故記其西下也。”

涇屬渭汭。屬,逮也。水北曰汭。言治涇水入於渭。涇音經。屬,之蜀反。汭,本又作內,同;如銳反,馬雲:“入也。”逮音代。

[疏]傳“屬逮”至“於渭”正義曰:“屬”謂相連屬,故訓為逮。逮,及也,言水相及。

《詩》毛傳雲:“汭,水涯也。”鄭雲:“汭之言內也。”蓋以人皆南麵望水,則北為汭也。且涇水南入渭,而名為“渭汭”,知“水北曰汭”。言治涇水使之入渭,亦是從故道也。

《地理誌》雲,涇水出安定涇陽縣西岍頭山,東南至馮翊陽陵縣入渭,行千六百裏。

漆沮既從,灃水攸同。漆沮之水,已從入渭。灃水所同,同於渭也。沮,七徐反。灃,芳弓反。

[疏]傳“漆沮”至“於渭”正義曰:《詩》雲:“自土沮漆。”《毛傳》雲:“沮水、漆水也。”則“漆沮”本為二水。

《地理誌》雲,漆水出扶風漆縣西。闞駰《十三州誌》雲:“漆水出漆縣西北岐山,東入渭。”沮則不知所出,蓋東入渭時已與漆合。渭發源遠,以渭為主,上雲“涇屬渭”是矣。

故此言“漆沮既從”,已從於渭;灃水所同,亦同於渭;以渭為主故也。

《地理誌》灃水出扶風鄠縣東南,北過上林苑入渭也。

荊、岐既旅,已旅祭,言治功畢。此荊在岐東,非荊州之荊。治,直吏反。

[疏]傳“已旅”至“之荊”正義曰:洪水之時,祭祀禮廢,已旅祭而言治功畢。治水從下,自東而西,先荊後岐,荊在岐東,嫌與上荊為一,故雲“非荊州之荊”也。

《地理誌》雲,《禹貢》北條荊山在馮翊懷德縣南,南條荊山在南郡臨沮縣北。彼是荊州之荊也。

終南、惇物,至於鳥鼠。三山名,言相望。終南,山名。

《漢書-地理誌》一名太一。

《山秦記》雲:“又名地肺。”惇物,山名,《漢書》雲:“垂山也。”

[疏]傳“三山”至“相望”正義曰:以“荊”、“岐”單名,此山複名,故辯之雲“三山名”也。至於為首尾之辭。

故“言相望”也。三山空舉山名,不言治意,蒙上“既旅”之文也。

《地理誌》雲,扶風武功縣有太一山,古文以為終南。垂山,古文以為惇物。皆在縣東。

原隰厎績,至於豬野。下濕曰隰。豬野,地名。言皆致功。

[疏]傳“下濕”至“致功”正義曰:“下濕曰隰”,《釋地》文。

《地理誌》雲,豬野澤,在武威縣東北有休屠澤,古文以為豬野澤。鄭玄以為“《詩》雲‘度其隰原’,即此‘原隰’是也。原隰,豳地。從此致功,西至豬野之澤也”。

三危既宅,三苗丕敘。西裔之山已可居,三苗之族大有次敘。美禹之功。丕,普悲反。

[疏]傳“西裔”至“之功”正義曰:《左傳》稱舜去四凶,投之四裔,《舜典》雲“竄三苗於三危”,是“三危”為西裔之山也。其山必是西裔,未知山之所在。

《地理誌》杜林以為敦煌郡,即古瓜州也。昭九年《左傳》雲:“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杜預雲:“允姓之祖與三苗俱放於三危。瓜州,今敦煌也。”鄭玄引《地記書》雲:“三危之山在鳥鼠之西,南當岷山,則在積石之西南。”《地記》乃妄書,其言未必可信。要知三危之山必在河之南也。禹治水未已竄三苗,水災既除,彼得安定,故雲三危之山已可居,三苗之族大有次敘,記此事以美禹治之功也。

厥土惟黃壤,厥田惟上上,厥賦中下。田第一,賦第六,人功少。

[疏]傳“田第一”至“功少”正義曰:此與荊州賦田升降皆較六等,荊州升之極,故雲“人功修”;此州降之極,故雲“人功少”。其餘相較少者,從此可知也。

《王製》雲:“凡居民,量地以致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則民當相準,而得有人功修、人功少者,《記》言初置邑者,可以量之,而州境闊遠,民居先定,新遭洪水,存亡不同,故地勢有美,惡人功有多少。治水之後即為此差,在後隨人少多必得更立其等,此非永定也。

厥貢惟球、琳、琅玕。球、琳皆玉名。琅玕,石而似珠。球音求。琳,韋音來金反。琅音郎。玕音幹,《山海經》雲:“昆侖山有琅玕樹。”

[疏]傳“球琳”至“似珠”正義曰:《釋地》雲:“西北之美者,有昆侖虛之璆琳琅玕焉。”說者皆雲:“球、琳,美玉名。琅玕,石而似珠者。”必相傳驗,實有此言也。

浮於積石,至於龍門西河,積石山在金城西南,河所經也。沿河順流而北,千裏而東,千裏而南。龍門山在河東之西界。

[疏]傳“積石”至“西界”正義曰:《地理誌》雲,積石山在金城河關縣西南羌中,河行塞外東,北入塞內。積石非河之源,故雲“河所經也”。河從西來,至此北流,故禹“沿河順流而北”。

《釋水》雲:“河千裏一曲一直。”故千裏而東,千裏而南,至於龍門西河也。

《地理誌》雲,龍門山在馮翊夏陽縣北。此山當河之道,禹鑿以通河東郡之西界也。禹至此渡河而還都白帝也。“沿”或誤為“治”,此說禹行,不說治水也。

會於渭汭。逆流曰會。自渭北涯逆水西上。上,時掌反。

[疏]傳“逆流”至“西上”正義曰:“會”,合也。人行逆流而水相向,故“逆流曰會”。從河入渭,自渭北涯逆水西上,言禹白帝訖,從此而西上,更入雍州界也。諸州之末,惟言還都之道,此州事終,言發都更去,明諸州皆然也。

織皮昆侖、析支、渠、搜、西戎即敘。織皮,毛布。有此四國,在荒服之外,流沙之內,羌髳之屬皆就次敘。美禹之功及戎狄也。侖,曾門反,馬雲:“昆侖在臨羌西。”析,星曆反,馬雲:“析支在河關西。”搜,所由反。

《漢書-誌》朔方郡有渠搜縣,《武紀》雲“北發渠搜”是也。髳音謀,又音毛。西戎,國名。

[疏]傳“織皮”至“戎狄也”正義曰:四國皆衣皮毛,故以“織皮”冠之。傳言“織皮,毛布。有此四國”,昆侖也,析支也,渠也,搜也,四國皆是戎狄也。末以“西戎”總之。此戎在荒服之外,流沙之內。

《牧誓》雲,武王伐紂,有羌髳從之。此是羌髳之屬,禹皆就次敘。美禹之功遠及戎狄,故記之也。鄭玄雲:“衣皮之民,居此昆侖、析支、渠搜三山之野者,皆西戎也。”王肅雲:“昆侖在臨羌西,析支在河關西。西戎,西域也。”王肅不言“渠搜”,鄭並“渠搜”為一,孔傳不明。或亦以“渠搜”為一,通“西戎”為四也。鄭以“昆侖”為山,謂別有昆侖之山,非河所出者也。所以孔意或是地名國號,不必為山也。

導岍及岐,至於荊山,更理說所治山川首尾所在,治山通水,故以山名之。三山皆在雍州。導音道,從首起也。岍音牽,字又作汧,山名,一名吳嶽,馬本作開。

[疏]“導岍及岐”正義曰:上文每州說其治水登山,從下而上,州境隔絕,未得徑通。今更從上而下,條說所治之山,本以通水,舉其山相連屬,言此山之傍所有水害皆治訖也。因冀州在北,故自北為始。從此“導岍”至“敷淺原”,舊說以為三條。

《地理誌》雲,《禹貢》北條荊山,在馮翊懷德縣南,南條荊山,在南郡臨沮縣東北。是舊有三條之說也。

故馬融、王肅皆為三條,“導岍”北條,“西傾”中條,“嶓塚”南條。鄭玄以為四列,“導岍”為陰列,“西傾”為次陰列,“嶓塚”為次陽列,“岷山”為正陽列。鄭玄創為此說,孔亦當為三條也。“岍”與“嶓塚”言“導”,“西傾”不言“導”者,史文有詳略,以可知,故省文也。傳“更理”至“雍州”正義曰:“荊”、“岐”上已具矣,而此複言之,以山勢相連而州境隔絕,更從上理說所治山川首尾所在,總解此下導山水之意也。其實通水而文稱導山者,導山本為治水,故以導山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