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1 / 3)

《釋文》:“王氏注,相承雲:‘梅頤上孔氏傳《古文尚書》,雲《舜典》一篇。’時以王肅注頗類孔氏,故取王注從‘謹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徐仙民亦音此本,今依舊音之。”

虞舜側微,為庶人,故微賤。堯聞之聰明,將使嗣位,曆試諸難,嗣,繼也。試以治民之難事。難,乃丹反。作《舜典》。

《舜典》“典”之義與堯同。

[疏]“虞舜”至“舜典”正義曰:虞舜所居側陋,身又微賤,堯聞之有聰明聖德,將使之繼己帝位,曆試於諸所難為之事,史述其事,故作《舜典》傳“為庶人,故微賤”正義曰:此雲“側微”即《堯典》“側陋”也。不在朝廷謂之“側”,其人貧賤謂之“微”,居處褊隘故言“陋”,此指解“微”,故雲“為庶人,故微賤”也。

《帝係》雲:“顓頊生窮蟬,窮蟬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昭八年《左傳》雲:“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似其繼世相傳,當有國土。孔言“為庶人”者,《堯典》雲“有鰥在下”,此雲“虞舜側微”,必是為庶人矣,蓋至瞽瞍始失國也。傳“嗣繼”至“難事”正義曰:“嗣,繼”,《釋詁》文。經所雲“慎徽五典”、“納於百揆”、“賓於四門”皆是試以治民之難事也。

曰若稽古,帝舜,亦言其順考古道而行之。曰重華,協於帝。華謂文德,言其光文重合於堯,俱聖明。“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於帝”,此十二字是姚方興所上,孔氏傳本無。阮孝緒《七錄》亦雲然。方興本或此下更有“濬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此二十八字異,聊出之,於王注無施也。濬哲文明,溫恭允塞,濬,深。哲,智也。舜有深智文明溫恭之德,信允塞上下。玄德升聞,乃命以位。玄謂幽潛,潛行道德,升聞天朝,遂見徵用。

[疏]“曰若”至“以位”正義曰:昔東晉之初,豫章內史梅賾上孔氏傳,猶闕《舜典》。自此“乃命以位”已上二十八字,世所不傳。多用王、範之注補之,而皆以“慎徽”已下為《舜典》之初。至齊蕭鸞建武四年,吳興姚方興於大航頭得孔氏傳古文《舜典》,亦類太康中書,乃表上之。事未施行,方興以罪致戮。至隋開皇初購求遺典,始得之。史將錄舜之美,故為題目之辭曰,能順而考案古道而行之者,是為帝舜也。

又申其順考古道之事曰,此舜能繼堯,重其文德之光華,用此德合於帝堯,與堯俱聖明也。此舜性有深沈智慧,文章明鑒,溫和之色,恭遜之容,由名聞遠達,信能充實上下,潛行道德,升聞天朝,堯乃徵用,命之以位而試之也。傳“濬深”至“上下”正義曰:“濬,深”、“哲,智”皆《釋言》文。舍人曰:“濬,下之深也。哲,大智也。”舜有深智,言其智之深,所知不淺近也。經緯天地曰“文”,照臨四方曰“明”。

《詩》雲:“溫溫恭人。”言其色溫而貌恭也。舜既有深遠之智,又有文明溫恭之德,信能充實上下也。

《詩》毛傳訓“塞”為實,言能充滿天地之間,《堯典》所謂“格於上下”是也。不言四表者,以四表外無限極,非可實滿,故不言之。堯舜道同,德亦如一,史官錯互為文,故與上篇相類,是其所“合於堯”也。傳“玄謂”至“徵用”正義曰:老子雲:“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則“玄”者微妙之名,故雲“玄謂幽潛”也。舜在畎畝之間,潛行道德,顯彰於外,升聞天朝。“天朝”者,天子之朝也。從下而上謂之為“升”。天子聞之,故遂見徵用。

慎徽五典,五典克從。徽,美也。五典,五常之教,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舜慎美篤行斯道,舉八元使布之於四方,五教能從,無違命。徽,許韋反,王雲美,馬雲:“善也。”從,才容反。八元,《左傳》“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納於百揆,百揆時敘。揆,度也。度百事,總百官,納舜於此官。舜舉八凱,使揆度百事,百事時敘,無廢事業。揆音葵癸反。凱音開在反。

《左傳》“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豈攵、檮戭、大臨、尨降、庭堅、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凱”。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穆穆,美也。四門,四方之門。舜流四凶族,四方諸侯來朝者,舜賓迎之,皆有美德,無凶人。朝,直遙反。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麓,錄也。納舜使大錄萬機之政,陰陽和,風雨時,各以其節,不有迷錯愆伏。明舜之德合於天。麓音鹿,王雲:“錄也。”馬、鄭雲:“山足也。”愆音起虔反。帝曰:“格,汝舜。詢事考言,乃言厎可績,三載。汝陟帝位。”格,來。詢,謀。乃,汝。厎,致。陟,升也。堯呼舜曰:“來,汝所謀事,我考汝言。汝言致,可以立功,三年矣。三載考績,故命使升帝位。”將禪之。詢音荀。厎音之履反,王雲:“致也。”馬雲:“定也。”本或作“

,非。舜讓於德,弗嗣。辭讓於德不堪,不能嗣成帝位。  [疏]“慎徽”至“弗嗣”正義曰:此承“乃命以位”之下,言命之以位,試之以事也。堯使舜慎美篤行五常之教,而五常之教皆能順從而行之,無違命也。  又納於百官之事,命揆度行之,而百事所揆度者於是皆得次序,無廢事也。  又命使賓迎諸侯於四門,而來入者穆穆然皆有美德,無凶人也。  又納於大官,總錄萬機之政,而陰陽和,風雨時,烈風雷雨不有迷惑錯謬。明舜之德合於天,天人和協,其功成矣。帝堯乃謂之曰:“來,汝舜,有所謀之事,我考驗汝舜之所言。汝言致可以立功,於今三年,汝功已成,汝可升處帝位。”告以此言,欲禪之也。舜辭讓於德,言已德不堪嗣成帝也。傳“徽美”至“違命”正義曰:《釋詁》雲“徽,善也”,善亦美也。此“五典”與下文“五品”、“五教”其事一也。一家之內品有五,謂父母兄弟子也。教此五者各以一事,教父以義,教母以慈,教兄以友,教弟以恭,教子以孝,是為五教也。五者皆可常行,謂之“五典”,是五者同為一事,所從言之異耳。文十八年《左傳》曰:“昔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肅恭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舜臣堯,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以此知“五典”是五常之教,謂此父義之等五事也。  《皋陶謨》雲:“天敘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惇,厚也,行此五典須厚行之,篤亦厚也。言舜謹慎美善,篤行斯道,舉八元使布之於四方,命教天下之民。以此五教能使天下皆順從之,無違逆舜之命也。  《左傳》又雲:“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教也。”父母於子並宜為慈,今分之者,以父主教訓,母主撫養;撫養在於恩愛,故以慈為名;教訓愛而加嚴,故以義為稱。義者宜也,理也,教之以義,方使得事理之宜,故為義也。  《釋訓》雲“善兄弟為友”,則兄弟之恩俱名為友,今雲“兄友、弟恭”者,以其同誌曰友,友是相愛之名;但兄弟相愛,乃有長幼,故分其弟使之為恭,恭敬於兄,而兄友愛之。傳“揆度”至“事業”正義曰:“揆,度”,《釋言》文。“百揆”者,言百事皆度之。國事散在諸官,故度百事為“總百官”也。  《周官》雲:“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嶽。”則“百揆”為官名,故雲“納舜於此官”也。文十八年《左傳》雲:“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豈攵、檮戭、大臨、尨降、庭堅、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凱。舜臣堯,舉八凱,使主後土,以揆百事,莫不時敘,地平天成。”又雲:“《虞書》數舜之功,曰‘納於百揆,百揆時敘’,無廢事業也。”是言百官於是得其次敘,皆無廢事業。舜既臣堯,乃舉元、凱,主後土,布五教,同時為之。史官立文,自以人事外內為次,故孔先言“八元”。若《左傳》據所出代之先後,故先舉“八凱”。堯既得舜,庶事委之。舜既臣堯,任無不統。非“五典克從”之後方始“納於百揆”,“百揆時敘”之後方始“賓於四門”,“四門穆穆”謂流四凶,流放四凶最在於前矣。  《洪範》雲:“鯀則殛死,禹乃嗣興。”是先誅鯀而後用禹明。此言三事皆同時為之,但言“百揆時敘”,故言“納於百揆”,其實“納於百揆”初得即然,由舜既居百揆,故得舉用二八,若偏居一職,不得分使元、凱。傳“穆穆美”至“凶人”正義曰:“穆穆,美也”,《釋詁》文。“四門,四方之門”,謂四方諸侯來朝者從四門而入。文十八年《左傳》曆言四凶之行乃雲:“舜臣堯,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螭魅。”又曰:“《虞書》數舜之功,曰‘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無凶人也。”是言“皆有美德,無凶人”也。案驗四凶之族,皆是王朝之臣,舜流王朝之臣,而言諸侯無凶人者,以外見內,諸侯無凶人,則於朝必無矣。鄭玄以“賓”為擯,謂“舜為上擯以迎諸侯”。今孔不為擯者,則謂舜既錄攝事,無不統以諸侯為賓,舜主其禮,迎而待之,非謂身為擯也。傳“麓錄”至“於天”正義曰:“麓”聲近錄,故為錄也。  《皋陶謨》雲:“一日二日萬幾。”言天下之事,事之微者有萬,喻其多無數也。納舜使大錄萬機之政,還是納於百揆,揆度百事,大錄萬機,總是一事,不為異也。但此言“德合於天”,故以“大錄”言耳。  《論語》稱孔子曰:“迅雷風烈必變。”《書傳》稱:“越常之使久矣,天之無烈風淫雨。”則烈風是猛疾之風,非善風也。經言“烈風雷雨弗迷”,言舜居大錄之時,陰陽和,風雨時,無此猛烈之風,又雷雨各以其節,不有迷錯愆伏也。“迷錯”者,應有而無,應無而有也。昭四年《左傳》雲“冬無愆陽,夏無伏陰”。無愆伏者,無冬溫夏寒也。舜錄大政,天時如此,明舜之德合於天也。此文與上三事亦同時也。上為變人,此為動天,故最後言之,以為功成之驗。王肅雲:“堯得舜任之,事無不統,自‘慎徽五典’以下是也。”其言合孔意。傳“格來”至“禪之”正義曰:“格,來”,《釋言》文。“詢,謀”、“陟,升”《釋詁》文。“厎”聲近致,故為致也。經傳言“汝”多呼為“乃”,知“乃”、“汝”義同。凡事之始必先謀之,後為之,堯呼舜曰:“來,汝舜。”呼使前而與之言也。“汝所謀事,我考汝言。汝所為之事,皆副汝所謀,致可以立功,於今三年矣”。從徵得至此為三年也。君之馭臣,必三年考績。考既有功,故使升帝位,將禪之也。鯀三考乃退,此一考使升者,鯀待三考,冀其有成,無成功乃黜,為緩刑之義;舜既有成,更無所待,故一考即升之。且大聖之事,不可以常法論也。若然,《禹貢》“兗州作十有三載乃同”,是禹治兗州之水,乃積十有三年。此始三年已言“地平天成”者,《祭法》雲:“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先儒馬融等皆以為“鯀既九年,又加此三年為十二年,惟兗州未得盡平,至明年乃畢”。八州已平,一州未畢,足以為成功也。  正月上日,受終於文祖。上日,朔日也。終謂堯終帝位之事。文祖者堯文德之祖廟。正音政,又音征。王雲:“文祖,廟名。”馬雲:“文祖,天也。天為文萬物之祖,故曰文祖。”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在,察也。璿,美玉。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七政,日月五星各異政。舜察天文,齊七政,以審己當天心與否。璿音旋。肆類於上帝,堯不聽舜讓,使之攝位。舜察天文,考齊七政而當天心,故行其事。肆,遂也。類謂攝位事類。遂以攝告天及五帝。王雲:“上帝,天也。”馬雲:“上帝,太一神,在紫微宮,天之最尊者。”禋於六宗,精意以享謂之禋。宗,尊也。所尊祭者,其祀有六,謂四時也、寒暑也、日也、月也、星也、水旱也。祭亦以攝告。禋音因,王雲:“絜祀也。”馬雲:“精意以享也。”六宗,王雲:“四時、寒暑、日、月、星、水旱也。”馬雲:“天地四時也。”望於山川,遍於群神。九州名山大川、五嶽四瀆之屬,皆一時望祭之。群神謂丘陵、墳衍、古之聖賢,皆祭之。墳,扶雲反。衍音演。輯五瑞,既月,乃日覲四嶽群牧,班瑞於群後。輯,斂。既,盡。覲,見。班,還。後,君也。舜斂公侯伯子男之瑞圭璧,盡以正月中,乃日日見四嶽及九州牧監,還五瑞於諸侯,與之正始。輯,徐音集,王雲合,馬雲:“斂也。”瑞,垂偽反,信也。牧,牧養之牧,徐音目。  [疏]“正月”至“群後”正義曰:舜既讓而不許,乃以堯禪之。明年正月上日,受堯終帝位之事於堯文祖之廟。雖受堯命,猶不自安。  又以璿為璣、以玉為衡者,是為王者正天文之器也,乃複察此璿璣玉衡,以齊整天之日月五星七曜之政。觀其齊與不齊,齊則受之是也,不齊則受之非也。見七政皆齊,知己受為是,遂行為帝之事,而以告攝事類祭於上帝,祭昊天及五帝也。  又禋祭於六宗等尊卑之神,望祭於名山大川、五嶽四瀆,而又遍祭於山川、丘陵、墳衍、古之聖賢之群神,以告已之受禪也。告祭既畢,乃斂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瑞玉。其圭與璧悉斂取之盡,以正月之中,乃日月見四嶽及群牧,既而更班所斂五瑞於五等之群後,而與之更始,見己受堯之禪,行天子之事也。傳“上日”至“祖廟”正義曰:月之始日謂之朔日,每月皆有朔日,此是正月之朔,故雲“上日”,言一歲日之上也。下雲“元日”亦然。鄭玄以為“帝王易代,莫不改正。堯正建醜,舜正建子。此時未改堯正,故雲‘正月上日’。即位,乃改堯正,故雲‘月正元日’”,故以異文。先儒王肅等以為“惟殷周改正,易民視聽。自夏已上,皆以建寅為正。此篇二文不同,史異辭耳”。孔意亦然。下雲“歲二月”,傳雲“既班瑞之明月”,以此為建寅之月也。“受終”者,堯為天子,於此事終而授與舜,故知“終謂堯終帝位之事”,“終”言堯終舜始也。禮有大事,行之於廟,況此是事之大者,知“文祖者,堯文德之祖廟”也。且下雲:“歸,格於藝祖。”“藝”、“文”義同。知“文祖”是廟者,《鹹有一德》雲:“七世之廟,可以觀德。”則天子七廟,其來自遠。堯之文祖,蓋是堯始祖之廟,不知為誰也。  《帝係》及《世本》皆雲“黃帝生玄囂,玄囂生僑極,僑極生帝嚳,帝嚳生堯”。即如彼言,黃帝為堯之高祖,黃帝以上不知複祭何人,充此七數,況彼二書未必可信,堯之文祖不可強言。傳“在察”至“與否”正義曰:“在,察”,《釋詁》文。  《說文》雲:“璿,美玉也。”玉是大名,璿是玉之別稱。璣衡俱以玉飾,但史之立文,不可以玉璣、玉衡一指(禁止),一指玉名,猶《左傳》雲“瓊弁玉纓”。所以變其文,傳以總言玉名,故雲“美玉”,其實玉衡亦美玉也。  《易-賁卦》彖雲:“觀乎天文以察時變。”日月星宿運行於天,是為天之文也。璣衡者,璣為轉運,衡為橫簫,運璣使動,於下以衡望之,是“王者正天文之器”。漢世以來,謂之渾天儀者是也。馬融雲:“渾天儀可旋轉,故曰璣。衡,其橫簫,所以視星宿也。以璿為璣,以玉為衡,蓋貴天象也。”蔡邕雲“玉衡長八尺,孔徑一寸,下端望之以視星辰。蓋懸璣以象天而衡望之,轉璣窺衡以知星宿”,是其說也。“七政”,其政有七,於璣衡察之,必在天者,知“七政”謂日月與五星也。木曰歲星,火曰熒惑星,土曰鎮星,金曰太白星,水曰辰星。  《易-係辭》雲:“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此日月五星有吉凶之象,因其變動為占,七者各自異政,故為七政。得失由政,故稱政也。舜既受終,乃察璣衡,是“舜察天文,齊七政,以審已之受禪當天心與否”也。馬融雲:“日月星皆以璿璣玉衡度知其盈縮、進退、失政所在。聖人謙讓,猶不自安,視璿璣玉衡以驗齊日月五星行度,知其政是與否,重審已之事也。”上天之體,不可得知,測天之事,見於經者唯有此“璿璣玉衡”一事而已。蔡邕《天文誌》雲:“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絕無師說。周髀術數具在,考驗天象,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惟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所用候台銅儀,則其法也。”虞喜雲:“宣,明也。夜,幽也。幽明之數,其術兼之,故曰宣夜。”但絕無師說,不知其狀如何。周髀之術以為天似覆盆,蓋以鬥極為中,中高而四邊下,日月旁行繞之。日近而見之為晝,日遠而不見為夜。渾天者以為地在其中,天周其外,日月初登於天,後入於地。晝則日在地上,夜則日入地下。王蕃《渾天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天包地外,猶卵之裏黃,圓如彈丸,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其術以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見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強,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高正當天之中極,南五十五度當嵩高之上。  又其南十二度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此其大率也。其南北極持其兩端,其天與日月星宿斜而回轉,此必古有其法,遭秦而滅。楊子《法言》雲:“或問渾天,曰,落下閎營之,鮮於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幾乎,幾乎,莫之能違也!”是楊雄之意,以唬骸半天而問之也。閎與妄人,武帝時人。宣帝時司農中丞耿壽昌始鑄銅為之象,史官施用焉。後漢張衡作《靈憲》以說其狀。蔡邕、鄭玄、陸績、吳時王藩、晉世薑岌、張衡、葛洪皆論渾天之義,並以渾說為長。江南宋元嘉年皮延宗又作是《渾天論》,太史丞錢樂鑄銅作渾天儀,傳於齊梁,周平、江陵遷其器於長安,今在太史書矣。衡長八尺,璣徑八尺,圓周二丈五尺強,轉而望之,有其法也。傳“堯不”至“五帝”正義曰:傳以既受終事,又察璣衡,方始祭於群神,是舜察天文,考齊七政,知己攝位而當於天心,故行其天子之事也。  《祭法》雲:“有而下者祭百神”遍祭群神是天子事也。“肆”是縱緩之言,此因前事而行後事,故以“肆”為遂也。“類”謂攝位事類,既知攝當天心,遂以攝位事類告天帝也。此“類”與下“禋”、“望”相次,當為祭名。  《詩》雲“是類是祃”,《周禮-肆師》雲“類造上帝”,《王製》雲“天子將出類乎上帝”,所言“類”者皆是祭天之事,言以事類而祭也。  《周禮-小宗伯》雲:“天地之大災,類社稷,則為位。”是類之為祭,所及者廣。而傳雲“類謂攝位事類”者,以攝位而告祭,故類為祭名。  《周禮-司服》雲:“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是昊天外更有五帝,上帝可以兼之,故以“告天及五帝”也。鄭玄篤信讖緯,以為“昊天上帝謂天皇大帝,北辰之星也。五帝謂靈威仰等,太微宮中有五帝座星是也”。如鄭之言,天神有六也。  《家語》雲:“季康子問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王肅雲:“五行之神,助天理物者也。”孔意亦當然矣。此經惟有祭天,不言祭地及社稷,必皆祭之,但史略文耳。傳“精意”至“攝告”正義曰:《國語》雲:“精意以享禋也。”《釋詁》雲:“禋,祭也。”孫炎曰:“禋,絜敬之祭也。”《周禮-大宗伯》雲:“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鄭雲:“禋之言禋,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也。”鄭以“禋祀”之文在“燎”、“柴”之上,故以“禋”為此解耳。而《洛誥》雲“秬鬯二卣,曰‘明禋’”,又曰“禋於文王、武王”,又曰“王賓殺禋鹹格”。經傳之文,此類多矣,非燔柴祭之也,知“禋”是精誠絜敬之名耳。“宗”之為尊,常訓也。名曰“六宗”,明是所尊祭者有六,但不知六者為何神耳。  《祭法》雲:“埋少牢於太昭,祭時。相近於坎壇,祭寒暑。王宮,祭日。夜明,祭月。幽禜,祭星。雩禜,祭水旱也。”據此言六宗,彼祭六神,故傳以彼六神謂此六宗。必謂彼之所祭是此六宗者,彼文上有祭天、祭地,下有山穀、丘陵,此“六宗”之文在上帝之下,山川之上,二者次第相類,故知是此六宗。王肅亦引彼文乃雲:“禋於六宗,此之謂矣。”鄭玄注彼雲:“四時謂陰陽之神也。”然則陰陽寒暑水旱各自有神,此言“禋於六宗”,則六宗常禮也。禮無此文,不知以何時祀之。鄭以彼皆為祈禱之祭,則不可用鄭玄注以解此傳也。漢世以來,說六宗者多矣。歐陽及大小夏侯說《尚書》皆雲:“所祭者六,上不謂天,下不謂地,旁不謂四方,在六者之間,助陰陽變化,實一而名六宗矣。”孔光、劉歆以“六宗謂乾坤六子:水火雷風山澤也”。賈逵以為:“六宗者,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馬融雲:“萬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此其謂六也。”鄭玄以六宗言“禋”,與祭天同名,則六者皆是天之神祗,謂“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星謂五緯星,辰謂日月所會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風師,箕也。雨師,畢也”。晉初幽州秀才張髦上表雲:“臣謂禋於六宗,祀祖考所尊者六,三昭三穆是也。”司馬彪又上表雲,曆難諸家及自言己意“天宗者,日月星辰寒暑之屬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屬也;四方之宗,四時五帝之屬”。惟王肅據《家語》六宗與孔同。各言其誌,未知孰是。司馬彪《續漢書》雲:“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於洛陽城西北亥地,祀比大社,魏亦因之。晉初荀顗定新祀,以六宗之神諸說不同廢之。摯虞駁之,謂:‘宜依舊,近代以來皆不立六宗之祠也。’”傳“九州”至“祭之”正義曰:“望於山川”,大總之語,故知九州之內所有名山大川、五嶽四瀆之屬皆一時望祭之也。  《王製》雲:“名山大川不以封。”山川大,乃有名,是“名”、“大”互言之耳。  《釋山》雲:“泰山為東嶽,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恒山為北嶽,嵩高山為中嶽。”《白虎通》雲:“嶽者何?捔也,捔考功德也。”應劭《風俗通》雲:“嶽者,捔考功德黜陟也。”然則四萬方有一大山,天子巡守至其下,捔考諸侯功德而黜陟之,故謂之“嶽”。  《釋水》雲:“江河淮濟為四瀆。四瀆者,發源注海者也。”《釋名》雲:“瀆,獨也,各獨出其水而入海也。”嶽是名山,瀆是大川,故先言名山大川,又舉嶽瀆以見之。嶽瀆之外猶有名山大川,故言“之屬”以包之。  《周禮-大司樂》雲:“四鎮五嶽崩,令去樂。”鄭雲:“四鎮,山之重大者,謂揚州之會稽山,青州之沂山,幽州醫無閭山,冀州之霍山。”是五嶽之外名山也。  《周禮-職方氏》每州雲“其川”、“其浸”,若雍州雲“其川涇、汭,其浸渭、洛”,如此之類,是四瀆之外大川也。言“遍於群神”,則神無不遍,故“群神謂丘陵、墳衍、古之聖賢,皆祭之”。  《周禮-大司樂》雲:“凡六樂者,一變而致川澤之示,再變而致山林之示,三變而致丘陵之示,四變而致墳衍之示。”鄭玄《大司徒》注雲:“積石曰山,竹木曰林,注瀆曰川,水鍾曰澤,土高曰丘,大阜曰陵,水崖曰墳,下平曰衍。”此傳舉“丘陵墳衍”則林澤亦包之矣。“古之聖賢”謂《祭法》所雲“在祀典”者,黃帝、顓頊、句龍之類皆祭之也。傳“輯斂”至“正始”正義曰:“覲,見”,“後,君”,《釋詁》文。  《釋言》雲:“輯,合也。”“輯”是合聚之義,故為斂也。日月食盡謂之既,是“既”為盡也。  《釋言》雲:“班,賦也。”孫炎曰:“謂布與也。”“輯”是斂聚,“班”為散布,故為還也。下雲“班瑞於群後”,則知“輯”者從群後而斂之,故雲“舜斂公侯伯子男之瑞圭璧”也。  《周禮-典瑞》雲:“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是圭璧為五等之瑞。諸侯執之以為王者瑞信,故稱“瑞”也。舜以朔日受終於文祖,又遍祭群神及斂五瑞,則入月以多日矣。“盡以正月中”謂從斂瑞以後至月末也。“乃日日見四嶽及九州牧監”,舜初攝位,當發號出令,日日見之,與之言也。州牧各監一州諸侯,故言“監”也。更複還五瑞於諸侯者,此瑞本受於堯,斂而又還之,若言舜新付之,改為舜臣,與之正新君之始也。  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諸侯為天子守土,故稱守,巡行之。既班瑞之明月,乃順春東巡。岱宗,泰山,為四嶽所宗。燔柴祭天告至。巡,似遵反,徐養純反。守,時救反,本或作狩。岱音代,泰山也。柴,士皆反。  《爾雅》:“祭天曰燔柴。”馬曰:“祭時積柴,加牲其上而燔之。”行,下孟反。燔,扶袁反,又扶雲反。望秩於山川,東嶽諸侯竟內名山大川如其秩次望祭之。謂五嶽牲禮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視伯子男。瀆,徒木反。肆覲東後。遂見東方之國君。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合四時之氣節,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齊一也。律法製及尺丈、斛鬥、斤兩,皆均同。同律,王雲:“同,齊也。律,六律也。”馬雲:“律,法也。”鄭雲:“陰呂陽律也。”度如字,丈尺也。量,力尚反,鬥斛也。衡,稱也。修五禮、五玉、修吉、凶、賓、軍、嘉之禮。五等諸侯執其玉。三病二生、一死贄,三帛,諸侯世子執纁,公之孤執玄,附庸之君執黃。二生,卿執羔,大夫執雁。一死,士執雉。玉、帛、生、死,所以為贄以見之。贄音至,本又作摯。纁,許雲反。如五器,卒乃複。卒,終。複,還也。器謂圭璧。如五器,禮終則還之。三帛、生、死則否。複,扶又反,下同。還音旋。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岱禮。南嶽,衡山。自東嶽南巡,五月至。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初。西嶽,華山。初謂岱宗。華,戶化反。華山在弘農。十有一月朔巡守,至於北嶽,如西禮。北嶽,恒山。有,如字,徐於救反。如西禮,方興本同,馬本作“如初”。歸,格於藝祖,用特。巡守四嶽然後歸,告至文祖之廟。藝,文也。言祖則考著。特,一牛。藝,魚世反,馬、王雲:“禰也。”五載一巡守,群後四朝。各會朝於方嶽之下,凡四處,故曰“四朝”。將說“敷奏”之事,故申言之。堯舜同道,舜攝則然,堯又可知。四朝,馬、王皆雲:“四麵朝於方嶽之下。”鄭雲:“四朝,四季朝京師也。”朝音直遙反,注同。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敷,陳。奏,進也。諸侯四朝,各使陳進治禮之言。明試其言,以要其功,功成則賜車服以表顯其能用。敷音孚。  [疏]“歲二月”至“以庸”正義曰:舜既班瑞群後,即以其歲二月東行巡省守土之諸侯,至於岱宗之嶽,燔柴告至,又望而以秩次祭於其方嶽山川。柴望既畢,遂以禮見東方諸侯諸國之君,於此諸國協其四時氣節、月之大小,正其日之甲乙,使之齊一。均同其國之法製、度之丈尺、量之斛鬥、衡之斤兩,皆使齊同,無輕重大小。  又修五禮:吉、凶、賓、軍、嘉之禮。修五玉:公侯伯子男所執之圭璧也。  又修三帛:諸侯世子、公之孤、附庸之君所執玄、纁、黃之帛也。  又修二生:卿所執羔、大夫所執雁也。  又修一死:士所執雉也。自“五玉”至於“一死”,皆蒙上“修”文,總言所用。玉、帛、生、死皆為贄以見天子也。其贄之內,如五玉之器,禮終乃複還之。其帛與生、死則不還也。東嶽禮畢,即向衡山,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之下,柴望以下一如岱宗之禮。南嶽禮畢,即向華山,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之下,其禮如初時,如岱宗所行。西嶽禮畢,即向恒山。朔,北也。十有一月北巡守,至於北嶽之下,一如西嶽之禮。巡守既周,乃歸京師。藝,文也。至於文祖之廟,用特牛之牲設祭以告巡守歸至也。從是以後每五載一巡守,其巡守之年,諸侯群後四方各朝天子於方嶽之下。其朝之時,各使自陳進其所以治化之言。天子明試其言,以考其功,功成有驗,則賜之車服,以表顯其有功,能用事。傳“諸侯”至“告至”正義曰:王者所為巡守者,以諸侯自專一國,威福在己,恐其擁遏上命,澤不下流,故時自巡行,問民疾苦。  《孟子》稱晏子對齊景公雲:“天子適諸侯曰巡守。巡守者,巡所守也。”是言天子巡守主謂巡行諸侯,故言諸侯為天子守土,故稱守,而往巡行之。定四年《左傳》祝鮀言衛國“取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蒐”是獵之名也。王者因巡諸侯,或亦獵以教戰,其守皆作“狩”。  《白虎通》雲:“王者所以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者收也,為天子循收養人。”彼因名以附說,不如晏子之言得其本也。正月班瑞,二月即行,故雲“既班瑞之明月,乃順春東巡”。春位在東,故“順春”也。  《爾雅》:“泰山為東嶽。”此巡守至於岱,岱之與泰,其山有二名也。  《風俗通》雲:“泰山,山之尊者,一曰岱宗。岱,始也。宗,長也。萬物之始,陰陽交代,故為五嶽之長。”是解岱即泰山,為四嶽之宗,稱岱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