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2 / 3)

又《韓詩外傳》稱古封太山、禪梁甫者萬餘人,仲尼觀焉不能盡識。

又《管子》書稱管仲對齊桓公曰:“古之封太山者七十二家,夷吾所識十二而已。”首有“無懷氏封太山,禪雲雲”。其登封者皆刻石紀號,但遠者字有彫毀,故不可識,則夷吾所不識者六十家,又在無懷氏前,孔子睹而不識,又多於夷吾,是文字在伏犧之前己自久遠,何怪伏犧而有書契乎?如此者,蓋文字在三皇之前未用之教世,至伏犧乃用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是教世之用,猶燧人有火,中古用以燔黍捭豚,後聖乃修其利相似。文字理本有之,用否隨世而漸也。若然,惟《係辭》至神農始有噬嗑與益,則伏犧時其卦未重,當無雜卦,而得有取諸夬者,此自鄭玄等說耳。案《說卦》曰:“昔者聖人幽讚於神明而生蓍。”《係辭》曰:“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則伏犧用蓍而筮矣。

故鄭注《說卦》亦曰:“昔者聖人,謂伏犧文王也。”《係辭》又曰:“十有八變而成卦。”是言爻皆三歸奇為三變,十八變則六爻明矣。則筮皆六爻,伏犧有筮,則有六爻,何為不重而怪有夬卦乎?

伏犧、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少,詩照反。昊,胡老反。少昊。金天氏,名摯,字青陽,一曰玄器,已姓。黃帝之子,母曰女節。以金德王,五帝之最先。顓音專。頊,許玉反。顓頊,高陽氏,姬姓。黃帝之孫,昌意之子,母曰景仆,謂之女樞。以水德王,五帝之二也。高辛,帝嚳也,姬姓。嚳,口毒反。母曰不見。以木德王,五帝之三也。唐,帝堯也,姓伊耆氏。堯初為唐侯,後為天子,都陶,故號陶唐氏。帝嚳之子,帝摯之弟,母曰慶都。以火德王,五帝之四也。虞,帝舜也,姓姚氏,國號有虞。顓頊六世孫,瞽瞍之子,母曰握登。以土德王,五帝之五也。先儒解三皇五帝與孔子同,並見發題

[疏]“伏犧”至“常道”也。正義曰:墳”,大也。以所論三皇之事,其道至大,故曰“言大道也”。以“典”者,常也,言五帝之道,可以百代常行,故曰“言常道也”。此三皇五帝,或舉德號,或舉地名,或直指其人,言及便稱,不為義例。顧氏引《帝王世紀》雲:農母曰女登,有神龍首感女登而生炎帝,人身牛首。黃帝母曰附寶,見大電光繞北鬥樞星,附寶感而懷孕,二十四月而生黃,日角龍顏。少昊金天氏母曰女節,有星如虹下流,意感而生少昊。顓頊母曰景仆,昌意正妃,謂之女樞,有星貫月如虹,感女樞於幽房之宮而生顓頊。堯母曰慶都,觀河遇赤龍,晻然陰風,感而有孕,十四月而生堯。

又雲舜母曰握登,見大虹感而生舜。此言“謂之三墳”,“謂之五典”者,因《左傳》有“三墳五典”之文,故指而謂之。然五帝之書皆謂之典,則《虞書-皋陶謨》、《益稷》之屬,亦應稱典。所以別立名者,若主論帝德,則以典為名,其臣下所為,隨義立稱。其“三墳”直雲“言大道也”,“五典”直雲“言常道也”,不訓“墳”、“典”之名者,以墳大典常,常訓可知,故略之也。“常道”所以與“大道”為異者,以帝者公平天下,其道可以常行,故以“典”言之。而皇優於帝,其道不但可常行而已,又更大於常,故言“墳”也。此為對例耳。雖少有優劣,皆是大道,並可常行。

故《禮運》雲:“以大道之行”為五帝時也。然帝號同天,名所莫加,優而稱“皇”者,以“皇”是美大之名,言大於帝也。

故後代措廟立主,尊之曰“皇”,生者莫敢稱焉。而士庶祖父稱曰“皇”者,以取美名,可以通稱故也。案《左傳》上有“三墳五典”,不言墳是三皇之書,典是五帝之書。孔知然者,案今《堯典》、《舜典》是二帝二典,推此二典而上,則五帝當五典,是五典為五帝之書。今三墳之書在五典之上,數與三皇相當,墳又大名,與皇義相類,故雲三皇之書為三墳。孔君必知三皇有書者,案《周禮-小史職》“掌三皇五帝之書”,是其明文也。鄭玄亦雲其書即三墳五典。但鄭玄以三皇無文,或據後錄定。孔君以為書者記當時之事,不可以在後追錄,若當時無書,後代何以得知其道也?此亦孔君所據三皇有文字之驗耳。鄭玄注《中候》,依《運鬥樞》以伏犧、女媧、神農為三皇,又雲五帝坐,帝鴻、金天、高陽、高辛、唐、虞氏。知不爾者,孔君既不依緯,不可以緯難之。

又易興作之條,不見有女媧,何以輒數?又鄭玄雲:“女媧修伏犧之道,無改作則。”已上修舊者眾,豈皆為皇乎?既不數女媧,不可不取黃帝以充三皇耳。

又鄭玄數五帝,何以六人?或為之說雲,德協五帝,座不限多少,故六人亦名五帝。若六帝何有五座?而皇指大帝,所謂“耀魄寶”,止一而已,本自無三皇,何雲三皇?豈可三皇數人,五帝數座,二文舛互,自相乖阻也。其諸儒說三皇,或數燧人,或數祝融以配犧、農者,其五帝皆自軒轅,不數少昊,斯亦非矣。何燧人說者以為伏犧之前,據易曰“帝出於震”,震,東方,其帝太昊。

又雲“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言古者製作莫先於伏犧,何以燧人側在前乎?又祝融及顓頊以下火官之號,金天已上百官之號,以其徵五經,無雲祝融為皇者,縱有,不過如共工氏。共工有水瑞,乃與犧、農、軒、摯相類,尚雲霸其九州,祝融本無此瑞,何可數之乎?《左傳》曰:“少昊之立,鳳鳥適至。”於《月令》又在秋享食,所謂白帝之室者也,何為獨非帝乎?故孔君以黃帝上數為皇,少昊為五帝之首耳。若然,案今《世本-帝係》及《大戴禮-五帝德》並《家語》宰我問、太史公《五帝本紀》皆以黃帝為五帝,此乃史籍明文,而孔君不從之者。孟軻曰:“信《書》不如其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言書以漸染之濫也。孟軻已然,況後之說者乎?又《帝係》、《本紀》、《家語》、《五帝德》皆雲:“少昊即黃帝子青陽是也,顓頊黃帝孫、昌意子,帝嚳高辛氏為黃帝曾孫、玄囂孫、僑極子,堯為帝嚳子,舜為顓頊七世孫。此等之書,說五帝而以黃帝為首者,原由《世本》。經於暴秦,為儒者所亂。

《家語》則王肅多私定,《大戴禮》、《本紀》出於《世本》,以此而同。蓋以少昊而下皆出黃帝,故不得不先說黃帝,因此謬為五帝耳。亦由《係辭》以黃帝與堯、舜同事,故儒者共數之焉。孔君今者意以《月令》春曰太昊,夏曰炎帝,中央曰黃帝,依次以為三皇。

又依《係辭》,先包犧氏王。沒,神農氏作。

又沒,黃帝氏作。亦文相次。皆著作見於易,此三皇之明文也。

《月令》秋曰少昊,冬曰顓頊,自此為五帝。然黃帝是皇,今言“帝”不雲“皇”者,以皇亦帝也,別其美名耳。太昊為皇,《月令》亦曰“其帝太昊”,易曰“帝出於震”是也。

又軒轅之稱黃帝,猶神農之雲炎帝,神農於《月令》為炎帝,不怪炎帝為皇,何怪軒轅稱帝?而梁主雲:“書起軒轅,同以燧人為皇,其五帝自黃帝至堯而止。知帝不可以過五,故曰舜非三王,亦非五帝,與三王為四代而已。”其言與詩之為體,不雅則風,除皇已下不王則帝,何有非王非帝,以為何人乎?典,謨皆雲“帝曰”,非帝如何!

至於夏、商、周之書,雖設教不倫,雅誥奧義,其歸一揆。夏,禹天下號也。以金德王,三王之最先。商,湯天下號,亦號殷,以水德王,三王之二也。周,文王、武王有天下號也。以木德王,三王之三也。誥,故報反,告也,示也。奧,烏報反,深也。揆,葵癸反,度也。

[疏]“至於”至“一揆”正義曰:既皇書稱“墳”,帝書稱“典”,除皇與帝墳、典之外,以次累陳,故言“至於”。夏、商、周三代之書,雖複當時所設之教,與皇及帝墳、典之等不相倫類,要其言皆是雅正辭誥,有深奧之義,其所歸趣與墳、典一揆。明雖事異墳、典而理趣終同,故所以同入《尚書》,共為世教也。孔君之意,以墳、典亦是《尚書》,故此因墳、典而及三代。下雲“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是墳、典亦是《尚書》之內,而小史偏掌之者,以其遠代故也。此既言墳、典,不依外文連類,解八索、九丘,而言三代之書廁於其間者,孔意以墳、典是《尚書》,丘、索是《尚書》外物,欲先說《尚書》事訖,然後及其外物,故先言之也。夏、商、周之書,皆訓誥誓命之事,言“設教”者,以此訓誥誓命即為教而設,故雲“設教”也。言“不倫”者,倫,類也。三代戰爭不與皇帝等類,若然,五帝稱“典”,三王劣而不倫,不得稱“典”。則三代非典,不可常行,何以垂法乎?然三王世澆,不如上代,故隨事立名,雖篇不目典,理實是典,故曰“雅誥奧義,其歸一揆”,即為典之謂也。然三王之書,惟無典謨,以外訓、誥、誓、命、歌、貢、征、範,類猶有八,獨言“誥”者,以別而言之。其類有八,文從要約,一“誥”兼焉。何者?以此八事皆有言以誥示,故總謂之“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