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消費經濟學(4)(1 / 3)

“多買少算”這一不成文的市場交易規則,就是邊際效用遞減規律最生動的體現。一般來說,當一個人想在同一個商家手中購買兩個以上的同一物品時,總要與商家討價:買了兩個,便宜一點兒。因為,按照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對於同一物品,第二件的邊際效用低於第一件,而第三件又會低於第二件。所以,隻有“多買少算”,消費者才會有劃算的感覺,從而刺激消費。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似乎商家比消費者更深切理解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多買少算”往往並沒有表現為消費者的直接要求,而是商家吸引消費者的手段,真可謂買的不如賣的精。可以說,“多買少算”對商家來說就是薄利多銷的經營策略,對消費者來說就是邊際效用遞減心態。

邊際效用遞減規律還可用來解釋生活中的許多事。比如,對有錢人來說錢不值錢,而對窮人來說錢更加值錢。

對消費中的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理性消費者購買的是滿足程度,而不是絕對量,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而非單純的高消費。

在理解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的時候,要注意幾點:

第一,邊際效用和總效用的區別。邊際效用是指最後一單位的消費品帶來的效用。它的遞減並不意味著總效用的減少,隻是說最後一單位的消費品帶來的效用比前一單位的效用要小。在邊際效用減少的過程中,總效用依然可能增加,隻不過增加的幅度在降低。在邊際效用減少到零的時候,總效用停止增長,達到最大。而在邊際效用變成負值的時候,繼續消費會使總效用減少。

第二,邊際效用遞減是在一定時間內進行消費產生的現象。它的前提是人的偏好沒有改變,連續消費某種物品。比如你在吃一頓飯的過程中,邊際效用是遞減的。但過了半天,你餓了,又去吃飯,你不能把這頓飯的過程跟上一頓飯相比。再如,你本來不會喝酒,覺得酒不好喝,但你後來學會了喝酒,越喝越好喝,這似乎不符合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其實不然,這是你的偏好改變了。

第三,在極少數情況下,有的消費是量越大越滿足,但始終存在一個限度,超過這個限度以後必然出現邊際效用遞減。比如許多人認為,喝一口紅葡萄酒,品不出美味,紅葡萄酒是越喝越有味。再如嗑瓜子,本來你不想嗑,但嗑起來就不想停。這種情況,可以說前一階段是邊際效用遞增,但到最後也會出現邊際效用遞減。因為無論是喝酒還是嗑瓜子,總有滿足和厭煩的時候。

商家、消費者的效用博弈

一種商品對消費者是否具有效用,取決於消費者是否有購買這種商品的欲望,以及這種商品是否具有滿足消費者欲望的能力。從這個意義上,消費者購買商品就是為了從購買這種商品中得到物質或精神的滿足。效用不同於商品本身的使用價值。使用價值產生於商品的屬性,是客觀的;效用是消費者消費某物品時的感受,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抽象的、虛無的概念,而不是一個客觀的尺度。某種商品給消費者帶來的效用因人而異,效用大小完全取決於個人偏好,沒有客觀標準。

我們總是追求物美價廉的商品,但隨著商品的豐富、營銷手段的多樣以及競爭的加劇,“物美”與否並非我們所能簡單判斷的。在鑒別“物美”的交易成本過大時,越貴越買行為的發生就不足為奇。

商家常常在商品上標明“原價××,現價××”,商家這樣做無非是想通過所謂的“原價”增加商品的預期效用,即使“原價”從來沒有出現過。較低的現價會使消費者認為用較低的支出會得到效用較高的商品,銷售量自然增加,同時增加消費者的消費者剩餘。價格對消費者有反作用,是決定消費者預期效用函數的一個變量。“越貴越買”,消費者的信息劣勢是一個很重要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