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一個星期天,戈林故伎重演。在作證時,戈林堅持說,當50名英國皇家空軍的戰俘軍官於1944年春被槍殺時,他正在休假。此事是對這位前帝國元帥最明確的戰爭罪行的指控之一,可是他聲稱,在他們被處死之前,他對此事一無聽知。
但是,英國的起訴人戴維·馬克思韋爾·法伊夫爵士對材料爛熟於心,他像審訊小偷似的套出了戈林的一個“口供”。戈林聲稱他是3月29日到達大本營的,這時越獄發生已有5天。法伊夫當即指出,槍殺飛行員是分批進行的,一直持續到4月13日針鋒相對,以事實戳穿謊言,接著他向戈林出示了文件。文件證明,德國空軍作戰部曾就此事告知他們的總司令戈林以物證、事實進一步戳穿謊言,至此,戈林陣腳已亂,而法伊夫則不緊不忙,穩紮穩打,一步一步將其
逼進了死胡同。
作為詭辯的老手,戈林對盟國掌握的材料又非常熟悉,不難想象,僅憑一般性審問是難以製服他的,但法伊夫則憑著對材料的高度熟悉,以戈林難以否認的文件和他自己口供的矛盾,用事實最後擊敗了戈林的詭辯。
4避實就虛,以巧製勝
辯論講究一個“巧”字。巧用策略,善用技巧,以智取勝。俗話說:“欲速則不達。”急於說服對方,往往招致對方拉開陣勢,任憑你嘴皮磨破也不為所動,使本方預先的戰略不能很快奏效。那就不妨退一步,“以退為進”,“避實就虛”,繞開雙方爭執上的是非對立之處,從更易攻破對方之處入手,這種策略在辯論場上常常用到。比如,南京大學隊在為迎戰第三屆亞洲大專辯論賽所進行的訓練中,曾與河海大學作了一場熱身賽,辯題是“實施環境保護會降低經濟增長速度”。持正方立場者在辯論中很容易被對方逼到不要搞環境保護的困境中去,從而牛去評委和觀眾的支持與同情。為了防止陷入這種窘境,正方的隊員一上場就畝明:“我們是環境保護的堅定擁護者,我們希望既保護了環境,又增長了經濟。佃是魚和熊掌兩者不可兼得,為了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為了子孫後代的幸福,我們主張寧可適當降低經濟增長速度,也要保護好環境!”環境要不要保護?正方若從這一點上人手,顯然違背常理,其觀點就根本站不住腳。既然已成定論的問題,就加以肯定。
這個辯題對反方並不容易。他們要闡明實施環境保護不會降低經濟增長速度,這也同人們的感情直觀相違背,搞不好,會有強詞奪理之嫌。反方巧妙地采用了“將欲取之,必先與之”策略,指出“從現象上看,太陽繞地球轉,從本質上看,地球繞太陽轉;從局部上看大地是平麵,從總體上看大地是球麵。同樣,從現象、局部、暫時上看,實施環境保護似乎會降低經濟增長速度;但是從本質、總體、長遠上看,實施環境保護不僅不會降低,反而會提高經濟增長速度。”這裏的退一步,照顧了人們的感覺直觀,但實際上是為了更好地進一步算大賬,算總賬。因此,“這一退”合情合理,效果顯著。
又如,在第三屆亞洲大專辯論賽南京大學隊對澳門東亞大學隊的正式比賽中,南大隊持“儒家思想是亞洲四小龍經濟快速增長的主要推動因素”這一辯題的反方立場,這一立場與新加坡崇尚儒家思想的心理氣氛格格不入,曾有人預測南大隊將會在新加坡上演批儒批孔的拿手好戲。結果南大隊巧妙地運用先發製人的戰術,在辯論中不厭其煩地申明自己尊重儒家思想,並且倒打一耙,指責對方將孔夫子與“孔方兄”聯係在一起才是對儒家思想的大不恭,從而贏得了人心。
辯論並不是要把沒理說成有理,它是一種集知識、思辨、技巧於一體的帶有對抗色彩的智能性活動。辯論比的是雙方的腦力、智力,是在辯論方法和技巧上分出高下。因此對於那些約定俗成、人所共知的常識.、認識、立場、觀點,要勇職地加以肯定。對真理的肯定,絕不會令你在對手麵前稍遜一籌,相反,這會使你的立論更加有理有據,無可挑剔。
辯論中,雙方你來我往,互不相讓,僵持局麵時有發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還是寸利必爭,逞口舌之利,其結果往往是兩敗俱傷。此時就看哪一方能審時度勢,避實就虛,把對方淩厲的攻勢一一化解,創造辯論的更高境界。
許多領袖人物都稱得上是打破僵局的大師。他們幾句輕鬆的調侃,就可以解除緊張氣氛,並令對手折服。
1984年裏根為了競選總統,與對手蒙代爾進行電視辯論。蒙代爾自恃年輕力壯,抓裏根年齡大的弱點不放,竭力攻擊,想以此激怒裏根。如果裏根一時激憤,破口大罵,以牙還牙,那麼他沉穩持重、老謀深算的長者形象就會徹底敗壞。他必將在全國觀眾麵前顏麵全無。裏根不愧是久經沙場的政壇老手,麵對蒙代爾的挑釁他沒有勃然大怒,也沒有逆來順受。而是以他獨有的幽默語言,用不屑一顧的口氣回擊道:“蒙代爾說我年齡大而精力不充沛,我想我是不會把對手年輕、不成熟這類問題在競選中加以利用的。”正所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裏根將計就計,以守為攻,在不動聲色之中,把自己年齡大卻寬宏大度、深謀遠慮的優點和對方年紀輕卻淺薄而狹隘的缺點顯示給觀眾。因勢利導,巧妙地扭轉了雙方的局麵,有力地還擊了對方,又盡顯自己的成熟姿態,可稱得上“一箭雙雕”。
5大語不言,以做代說
“大語”:代替語言表示意思的動作或方式。用動作或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思,不置言語。此技巧多用於隻可意會不可言傳或不願多說的說辯當中。
1949年當富蘭克林·羅斯福第四次連任美國總統時,《先鋒論壇報)的一位記者去采訪他,請總統談談四次連任的感想。羅斯福沒有立即回答,而是很客氣地請記者吃“三明治”。記者得此殊榮,便高興地吃了下去。總統微微笑著請他再吃一次。他覺得這是總統的誠意,盛情難卻,就又吃了一塊。當他剛想請總統談談時,不料總統又請他吃第三次,他有些受寵若驚。雖然肚子裏已不需要了,但還是勉強把他吃了。這時羅斯福才微笑著對記者說:“現在,你不要再問我對於這第四次連任的感想了吧?!因為你剛才已感覺到了。”
此謀運用得當,可收出其不意、高人一籌的效果,減少許多糾纏不清的語言麻煩。英國人約瑟夫·艾迪生講過這樣一句話:“假如把人的智力平麵展開,智者與愚人的智力之間,我們僅能見極微小的差異。這差異在於前者懂得如何選擇談話的材料……而後者隻是把他的想法點滴不漏地轉為言語。”大語不言的高明處就在於它能把表達意思的動作和方式作為“談話的材料”,而不是讓施謀者把自己的想法點滴不漏地轉變為言語。美國總統林肯早年當律師時,有一次作為被告的代理人出庭,他發現原告律師在法庭上將一個簡單的論據翻來複去地陳述了兩個多小時,他站起來,先把外衣脫了放在桌上,然後拿起玻璃杯喝了一口水,接著重新穿上外衣,然後又喝,再將外衣脫下,再喝一口水……這樣的動作反複進行了五六次,旁聽群眾見此狀況,立即明白了林肯的用意,突然爆發出一陣會意的大笑。接著林肯才發表他的辯詞。林肯用這些重複的動作,狠狠地回敬了對方律師論據的不足,勝過千言萬語,給對方造成的心理上的失態,使自己在心理上先勝一籌,處於優勢。
運用這一謀略,可在論辯中控製論辯對象,贏得說辯的勝利。美國大律師赫梅爾接受一家保險公司委托,在調查一起保險賠償案件時,發現原告所稱他的肩膀被摔下來的開降機軸打傷,至今右臂仍抬不起來的事實有詐,赫梅爾就在法庭上巧妙地運用這一謀略,機智地戳穿了原告的謊言。他說:“請給陪審員們看看,你的右臂現在能舉多高?”赫梅爾要求原告舉起受傷的右臂,原告慢慢地將手臂舉到齊耳的高度,原告顯得很費勁的樣子,以示不能舉得更高了。“那麼,你在受傷前能舉多高呢?”赫梅爾突然出其不勝地問。原告不由自主地將手臂舉過了頭頂。這一下,引得旁聽的群眾哄堂大笑。頓使陪審員們醒悟過來,原告第一次舉手是假的。
6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自相矛盾》的故事我們都非常熟悉,“如果以你的矛刺你的盾呢?”在這個問題麵前,賣矛盾的人啞口無言不知所措。這其中的要害就在於針對這個問題進行邏輯推理,會得出兩種可能的選擇,而無論肯定或否定其中的任何一種可能,都將置自己於進退兩難的困境之中。這種逼迫對方就範的方法在論辯實踐中並不鮮見,我們姑且稱它為“兩難設問”,意在使對方左右為難,最終鑽進已方沒下的圈套。
我們先來看一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對這種方法加以理解:
甲:莊子說得對,辯論分不出勝負的。
乙:辯論可以分出勝負。
甲:誰來評判勝負呢?你評判我不同意,我評判你不同意,那麼讓第三者來評判嗎?怎麼知道他的評判是對是錯呢?可見他的評判還需要別人評判。這樣一來,實質上是找不到最終的評判標準的。所以,辯論是分不出勝負的。
乙:我看辯論可以分出勝負。
甲:你隻講空話,說不出道理,可見已經理屈辭窮了,還是服輸吧!
乙:你不是說辯論分不出勝負嗎?怎麼又說我們倆的辯論是你勝我負了呢?
這個例子中乙用矛盾聯結,將甲推到自相矛盾的境地。
這種方法看似簡單,實際上要求提問一方須有敏銳的洞察力,找準矛盾所在,否則就不能收到預想的效果。
自我暴露性往往有故作蠢言自我調侃的特點,純屬調笑,用於融洽人際關係,所以人們在社交場合喜歡加以應用。
一位朋友起身要回家去,而外麵正下雨,他向主人說:
“下雨了,請你把雨衣借我用一用,好嗎?”
主人說:“可以的,不過你要留心點。千萬別把我的新雨衣弄濕了。”
明明下雨,把雨衣借給朋友,卻又不讓打濕,這不是自相矛盾嗎?這種幽默是戲謔性的,之所以幽默,是因為所說的所謂條件不可能辦到。
在社交場合有這樣一種規律,越是生疏的人,越是彬彬有禮;而越是關係親昵,越是可以開可怕而荒謬的玩笑。由於是自相矛盾的,玄虛的,因而無攻擊性,反而顯得風趣可笑。
但是,自相矛盾除了自我暴露一類以外,也有帶攻擊型的。
有個法官斷案的故事,說的正是一個聰明的法官以自相矛盾法查明了事實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