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當培植的習慣很多,譬如嬰兒兩三個月時,就當訓練他在便桶上或便盆上大便;嬰兒單獨睡一小床;隨時都不要仆婦抱,走,搖,唱,送他睡。好的習慣的養成,不獨對於大人方便,對小兒自己,也大有益處。
最後要進的一句忠言,就是做父母的,事事要為嬰兒本身的健康設想,不可把嬰兒當做“小成人”看待,更不可將他當做玩品。譬如戲弄他時,覺得可愛,肆意引他嬉笑,或在親友麵前,喜歡誇耀自己兒女,借了自己兒女“出風頭”。因為刺激太多,往往會激起不健穩的情緒作用,日後精神不安定的表現,即在此時種下了根。對於這一點,做父母的,是應該竭力約束自己的。
兒童的怪癖
兒童好奇自己的身體不是“不正經”——不要理會小兒的手淫——效仿異性要教導——有的小孩撒謊是因為父母給的壓力太大,有的是想象力特別活躍的表現
某年暑假,我到親戚家中小住;他們是住在某大學教職員的宿舍,裏麵兒童很多。當我在那裏一月之中,兒童很普通的怪癖,發生了好多次。某日傍晚,我剛從草場上散步歸來,看見許多教員太太們,在那裏聚議,似乎很緊張的。我本想輕輕走過,以免擾撓她們,但是正當我走過的時候,她們招呼我過去說:“你是素來提倡兒童心理衛生的人,請問你對於這事,有什麼辦法?”她們告訴我的個例如下。
(一)表顯身體(Exhibitionism)
院中有七八個孩子,秘密約好到一塊僻靜的地方,將自己的衣服脫去,彼此赤裸裸地來看身上的構造。其中有一個,比較年紀小些,在再穿上衣服的時候,將衣服穿反了,以致被發覺。有的母親,已經將她們的孩子責打一頓,有的罰他們不許吃飯。不過這些母親們,都為她們的孩子們擔幾分的憂慮,以為這樣小的時候,已經這樣“不正經”,長大了,那還了得嗎?
我先安慰了這些母親一番,教她們對於這件事,不要這樣悲觀,因為小孩的身體與心理,與成人不同,我們萬不可把他們當做“小大人”(Miniature of adults),而將我們的思想理解與一般的行為,加諸他們身上。其實這種表顯身體的事,在兒童時代,並不能算為反常的事。他們在這個時期裏,好奇的心特別的重。他們日前所做的,也不過是好奇心的一種表現罷了。最好的辦法,是不要拿道德的眼光來看這個問題,要用科學的知識,來開導他們,對他們說:
“你們要知道人身的構造,不必很秘密地去進行,應該來告訴我們——比你們年紀大些的人,我們可以找些講解剖的圖畫來給你們看,比你們暗地裏尋求,要明白得多。”
(二)小兒的手淫
又有一個母親說:“我有一個小孩,才兩歲半,無論當人麵前,或沒有人在旁的時候,常喜歡用手來摸他的生殖器,我打他的手,還是不行。後來沒有法子,我把他的手捆起來。但是一放鬆時,他仍然繼續他的惡習慣。我真急得要死,因為我實在是想不出辦法來。”
我安慰她說:“嬰兒及小兒的手淫,與成年的手淫,是兩種不同的問題。你的小孩才兩歲多,對於性的衝動,自己恐怕還沒有感覺著,所以最好的辦法,是不要理會他的舉動。他的智識力還沒有多大的發展,用科學來對他解釋,是沒有用處的,並且你過於嚴厲的督責他,反使他對這舉動,愈加注意,愈覺有興趣。教育學裏,很重要的一點是,若是要學生記得一樁事,那非多說幾次不可,若是不理會這一事,日久自然就忘掉了。對於兒童的手淫,也是一樣的道理。
(三)仿效異性
自從對那些太太們講過以上的談話以後,來同我討論這類問題的漸漸多了。其中兒童最普通的毛病,就是仿效異性。這般的行為,不特兒童的時期有的,就是成人之中,有這類的趨向的,也不在少數。尤其是在中學或大學裏,一對好友,往往其中有一位,是喜歡仿效異性的裝飾或行為。這是所謂同性戀的最普通的一種現象。不過兒童的仿效異性是另一回事。譬如某童年十一歲,很歡喜把他母親的粉,擦上一臉,香水浸透了頭發,梳得光光的,還穿上高跟皮鞋,到處行走。他的祖母,對這孩子,很覺失望,因為男孩子學女孩子的行為,是“沒有出息的”。他的父母,也很擔憂。我對他家人說,仿效成人,是兒童的常情,我們大家都看見過。兩三歲的小孩,學成人說話,走路,行事,我們並不擔心,反覺得可笑,很有意思。那麼,對於兒童的仿效異性,也不要太大驚小怪了。我們千萬不要拿成人的理想與見解,加諸兒童身上。至於這個十一歲的兒童,對於性別,恐怕剛才認識,所以他很喜歡研究與試驗一下。什麼是男性?什麼是女性?什麼是男性應該做的?什麼是女性應該做的?為什麼他們不是一樣的人?不能做一樣的事?這些問題,他們是不斷地在那裏想問的。所以他的家長們,見了他仿效異性,大可不必焦急,卻應拿鎮靜的態度,來教導他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