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越集中,逆向思維越奏效,為達到目標所需征得同意的人就越少,整個過程花費的時間就會越短。
(第十節)以小搏大,以弱勝強的法則
如果不從道德上講的話,以大欺小,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但反過來思考,小可不可以欺大?猶太商人在經營中就常會遇到此類事情。
紐約的一條街道上,同時住著3家裁縫,手藝都不錯。可是,因為住得太近了,生意上的競爭非常激烈。為了搶生意,他們都想掛出一塊有吸引力的招牌來招徠顧客。
一天,一個裁縫在他的門前掛出一塊招牌,上麵寫著這樣一句話:“紐約城裏最好的裁縫!”
另一個裁縫看到這塊招牌,連忙也寫了一塊,第二天掛了出來,招牌上寫的是:“全國最好的裁縫!”
第三個裁縫眼看著兩位同行相繼掛出了這麼大氣的廣告招牌,搶走了大部分的生意,心裏很是著急。這位裁縫為了招牌的事情茶飯不思,一個說“紐約最好的裁縫”,另一個說“全國最好的裁縫”,他們都大到這份上了,我能不能說世界最好的裁縫?這是不是有點兒太虛假了?這時放學的兒子回來了,問明父親發愁的原因後,告訴父親不妨寫上這樣幾個字。
第三天,第三個裁縫也掛出了他的招牌,而且這個裁縫從此生意興隆。
招牌上寫的是什麼呢?原來第三塊招牌上寫的口氣與前兩者相比顯得很小很小:“本街最好的裁縫!”
“本街”最好,那就是這三家中最好的。你看,聰明的第三家裁縫沒有再向大處誇自己的小店,而是運用了逆向思維,在選用廣告詞時選擇了在地域上比“全國”、“紐約”要小得多的“本街”一詞。而這個小小的“本街”卻大大蓋過了“紐約”乃至“全國”。
這隻是一個小故事,猶太商人在經營實業中也常常能夠以蛇吞象,逐步擴展其經營領域和經營規模,最終達到壟斷地位。
猶太商人能不斷創造發明各種實業組織形式,得益於他們擅長借資本的運行來經營企業。19世紀時,羅思柴爾德家族發展出國際性的金融組織——國際辛迪加;20世紀美國的猶太實業家發展出了投資銀行;到了20世紀60年代,猶太實業家又在創造一種新的實業組織形式方麵,站到了前列,這種新的實業形式就是聯合大企業。
聯合大企業是一種為實現多種目的的控股公司,它由各種性質不同的利潤中心構成,其主旨是對各中心加以協同。與傳統的控股公司不同之處在於聯合大企業的主要目的:一是通過兼並和盤購,使被控公司原先閑置或使用不當的資產得到較為合理的利用,從而促進資本增殖;二是通過兼並和盤購,不斷組成新企業,在證券市場上不斷發行新股票,通過股票的出售和買賣來贏利。
這兩點共同表明,在聯合大企業的主要贏利中,隻有一部分來自新產品。
市場滲透、收入增長以及價格贏利率的提高是資金來源的一方麵,但更大部分還是來自於證券市場上的股票交易。這種情況本身又意味著,聯合大企業的兼並和盤購活動在某種程度上都是采取先向投資銀行借貸,等出售股票之後再以籌集到的資金來支付貸款,進而再盤購企業,不斷擴大聯合企業。顯然,這種發展方式使一家小公司可以毫不費力地吞並一個大公司。而聯合大企業本身的存在就決定了要依賴於這個循環過程的不斷持續。
這種新型實業組織形式是美國猶太金融家和實業家於20世紀60年代發明的。當時,美國經濟正處於持續繁榮之中,證券市場極為活躍,而政府又采取相對比較放任的政策,從而給猶太實業家們實踐這種“創造性資本經營的最高形式”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發明這一新型實業形式的是一批猶太投資銀行,如特克斯特隆公司、萊曼兄弟公司、拉紮德·弗裏爾斯公司、洛布·羅茲公司,以及戈德曼·薩克斯公司。而在建設聯合大企業中,則是林-特科姆-沃特公司、利斯科數據程序設備公司、梅裏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等一批猶太企業最為熱情。其中梅裏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被認為是第一家聯合大企業,其經營者路易斯·沃爾夫森被視作聯合大企業之父,雖然第一個想出這個點子的,是特克斯特隆公司的羅伊利特爾。梅裏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鼎盛時,包羅了造船、建築、化工和發放貸款等方麵的業務,其銷售總額最高達到5億美元左右。在此期間,沃爾夫森屬於全美國薪水最高的經理之一,稅前的收入為一年50萬美元以上。
在20世紀60年代聯合大企業以其連續滾動的蛇吞象發展形式大行其道,許多地位確定的老企業,即使沒有被接管,也惶惶不安,大有兵臨城下之感。
然而,隨著1969年證券市場崩潰,緊接著的經濟衰退以及不那麼放任的共和黨上台,聯合大企業在各個方麵都受到了限製。從尼克鬆上台伊始,就指令司法部的反托拉斯部門采取針對所謂“猶太人與牛仔的勾結”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