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1 / 3)

(二)

進UCSF前,我在舊金山的金融商業區工作,看慣了高樓大廈,看慣了四時八節變化無窮的陳列櫥窗,也看慣了活躍在這裏,提著公文包腳步匆匆的人群。

這人群,仿佛是特意挑揀出來展覽的上帝傑作。男的人高馬大,滿麵紅光,西服革履,儀表修潔,絕少見到留長頭發、長鬢角、長須,耳穿金環的類型。女的千嬌百媚,儀態萬千,雖然臉上無一例外都被化妝品遮蓋去本來麵目,然而,紅白有致,修飾得恰如其分,望去隻覺光彩照人。仔細看遍,倒也絕少看見化出七彩惡俗濃妝的。從胸前一枚小小胸針直到腳上高跟鞋的尖端,一切飾物的色澤材料無不逐日煞費苦心調配,耳環項鏈之類自更不在話下。走在路上,挺胸收腹,個個風姿綽約,如好萊塢的明星。我常在落日餘暉裏,看這群上帝的傑作急匆匆地行過街頭,行過轉角處姹紫嫣紅的露天花攤,行過擦拭得一塵不染的碩大櫥窗。櫥窗玻璃後麵的模特兒套著價值成百上千塊美金的時裝,一臉漠然,睇視著馬路對麵的豪華酒店。酒店守門人,魁梧身材著一套朱紅將軍服,綬帶輝煌,用戴雪白手套的手拉開閃閃發光房車的車門。車裏鑽出珠光寶氣、香風襲人的南美貴婦,顧盼之餘,拈著精巧皮手袋的十指略略一動,那七八隻黃金鑽石的戒指便一齊輝射出熠熠的光芒。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方麵是公司要求,一方麵是這般耳濡目染的熏陶,我也居然盡我所能邯鄲學步起來。雖然限於財力,十不得一二,卻也總算略具氣象。正擬再接再厲之際,卻被生活的流一下子帶到了PARNASSUS街。

我明白學校與金融商業區的不同,因此暗自收斂,淡妝素描,隻在嘴唇上輕輕淡淡似有似無地抹一線口紅。饒是如此,過不多久,實驗室裏一位訪問學者P君還是笑笑地說我“真能穿”。我嘴上哈哈一笑,心裏暗驚,想起衣著訣竅裏有一條就是不要裝扮過分,我或許正犯此忌。以前忽略了觀察周圍人的裝束,如今當務之急,就是補此一課。

一課補下來,才深切感到,同是美國人,同在舊金山,咫尺之間,實驗室裏這一夥與商業區街頭那一群,在衣著習慣上竟有天淵之別。

這裏,一切都自然、隨便、簡單。男性多隻是一件T恤,女性也難得穿著一次裙子。配色是依然講究的,款式卻都走簡樸一格,衣料也普通。實驗室裏一半時間穿著白大褂,所以穿美衣華服大概也隻似衣錦夜行,任你身材如何標準,衣服料子如何考究,做工如何精致,被一件直筒筒的白大褂一罩,全數付之闕如,白費心血。而且,到處大瓶小管,不是溶液便是試劑,有的有顏色,有的有腐蝕性,整天置身其中,任你多麼小心,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一個不慎,濺幾滴在衣上,T恤牛仔,可以一笑了之;若是綾羅綢緞,未免心痛,所以幹脆避之,以防患於未然,也省得心有顧忌,做事縮手縮腳。

衣領之上,這一夥與那一群的男士倒沒什麼大區別,女士便大不相同。實驗室女性多為虢國夫人一黨,嫌脂粉汙顏色,慣常素麵朝天,即使化妝,也是淡抹輕勻,若有若無,與假睫毛藍眼圈大紅猩猩唇相較,倒也別有一種真實無欺的清麗本色。P君曾告訴我,他十年前首度來美,博士後研究人員M君駕車到機場迎接,見他西裝領帶全副披掛,也曾微笑評論說他“真能穿”。P君聞言甚感意外,先訝後悟,自此亦深自韜晦,入境隨俗。歲月如流,M君早已學業大成,榮任加大教授,又是實驗室老板,年方四旬,眉目清秀,正是成熟女性風韻極致時期。有時我會想,以她的資質才情,如果再加修飾,豈非錦上添花?偷覷她沿走道匆匆行去,長長的金發毫無做作地束在腦後,不禁萬分惋惜。

記得我初至實驗室時,研究人員D君曾向我介紹過大致情形。她雖未受明文委任,實際上是實驗室經理。那次,她特別道出實驗室裏社交活動稀少,要我對此有心理準備。我立即表示我對舞會酒會毫無興趣,她可以完全放心。其言屬實,但其中苦衷,D君未必猜到,舞會酒會理所當然地就是爭奇鬥豔的服裝展覽,社交禮儀如此,無人不遵。以我之薄薄家底,偶爾登場尚可應付,若需頻頻曝光,哪裏有如許衣飾來運轉。所以,聽了D君之言,心中竊喜。

三數月後,實驗室布告裏寫出通知,雲聖誕節近,將於D君家聚會作慶,特此通知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