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秣兵礪馬(1 / 3)

天命十一年(1626年)八月,努爾哈赤去世,各友好國家紛紛派使者前往沈陽吊唁。十月,明朝寧遠巡撫袁崇煥也派都司傅有爵、田成及李喇嘛(即喇嘛餾南木坐)等三十四人來為努爾哈赤吊喪,並祝賀新君皇太極繼位。這個舉動,多少令人感到意外。後金與明一直處於交戰狀態,雙方並無吊死問疾的交誼。原來,袁崇煥此舉卻別有打算。自從他守寧遠擊敗後金兵,深受朝廷信任,累次升遷。這時,朝廷廢除經略,把山海關內外的防務全數交給他負責。他一意要恢複關外失地,很想探聽後金的虛實。正好努爾哈赤去世、太宗繼位給他提供了一個機會。所以,他名為吊唁,實則是借機刺探後金內部軍政情報。太宗也有清醒的頭腦,他完全明白袁崇煥的意圖,便來個將計就計,對這些來客熱情地款待,處處表現大方,財用豐盛。這時,恰好大貝勒代善出征喀爾喀紮魯特部落凱旋歸來,太宗有意要讓明使觀看他的軍容之盛,邀請他們隨同他出迎十五裏,閱示勝利戰果,還賞給李喇嘛一峰駱駝,五匹馬、二十八隻羊。傅有爵一行在沈陽住了將近一個月才走。臨走時,太宗派方吉納、溫塔石帶七個人隨明使去寧遠,回訪袁崇煥,獻上貂、參、銀兩等禮物,另有他的一封信,大意是:你停息幹戈,遣李喇嘛等來吊喪,祝賀新君繼位。我豈有它意,你既以禮來,我當以禮往,所以遣官向你致謝。關於兩國和好之事,我父汗往寧遠時,曾給你致書,要求將此信轉達給你們的皇帝,但至今未見答複。你們如對這封信作出回答,想要兩國和好,我才考慮表示我的態度。

後金遣使來訪時,袁崇煥立即報告了朝廷。熹宗下達旨意:“驕則速遣之,馴則徐間之,無厭之求,慎勿輕許……嚴婉互用,操縱並施,勿挑其怒,勿墮其狡。”袁崇煥據此旨意,很快就把方吉納打發走,也不接受太宗的信,理由是,信的封麵書寫“大金”與“大明”字樣並列,有失“天朝”尊嚴,無法向朝廷轉達。他連信也沒有,就讓方吉納原封帶回,既不複信,也不派使者。第一次接觸便毫無結果地告吹了。

太宗對此不以為然。他打算再給袁崇煥寫信,商談停戰講和。此時,他正要用兵朝鮮,非常需要暫停對明朝的戰爭,以和談來牽製明軍,可使他無後顧之憂。他指令達海、庫爾纏與三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會議,起草書信。過了一個月,已經是天聰元年正月,他令方吉納、溫塔石為使共九人再次去寧遠,送上致袁崇煥的一封信。信的大意是:

我們兩國之所以打仗,是因為當年你們遼東、廣寧的守臣高視你們的皇帝如在天上,自視其身如在霄漢。天生諸國君王,都不能自主,備受你們藐視欺淩,難以容忍,因此向“天”奏明,興師致討。惟有“天”公正,不論國家大小,隻論事情的是非。我國按理行事,才得到“天”的護佑,而你們國處處違理,非止一端,我可以為你們說清。如,癸未年(1583年),你國無故興兵害死我的兩位祖宗,這是一。癸巳年(1593年),葉赫、哈達、烏拉、輝發四部與蒙古會兵攻打我,你國並未前來支援,以後哈達再次侵犯我,你國又不來相助,己亥年(1599年),我出兵報複哈達,上天把哈達交給了我,你國卻庇護哈達,逼我把俘獲的人口歸還給它,卻被葉赫部掠去,你國則置若罔聞。你們既然稱中國,應秉公主持正義,但對我國不援助,對哈達則支援,對葉赫聽之任之,竟如此偏私,這是二。你國雖然挑起事端,我仍然願意修好,故於戊申年(1608年)雙方刻碑劃界,殺白馬黑牛,向天地宣誓說:兩國的人不得越過疆界,違者定遭懲罰。然而,癸醜年(1613年),你國出兵保護葉赫,侵入我界,這是三。雙方又曾立下誓言:凡有越邊境者,見而不殺,必受牽連。你國的人偷出邊界,擾亂我疆域,我據誓約將其殺死,你國卻說我擅殺,扣我使臣綱古禮、方吉納。索要我方十人,在邊界處殺死,以圖報複,這是四。你國不但出兵保葉赫,還把我國已聘的葉赫女人改嫁給蒙古,這是五。你國還發兵焚燒我守邊的房舍,又將界碑私移到我方三十裏外,奪我疆土,我方人民賴以生存的人參、貂皮、五穀都被你國奪取,這是六。甲寅年(1614年),你國聽信葉赫之言,遣使欺淩,這是七。我的大恨,有此七件,至於小憤,一言難盡。現在你們如認為我對,願意兩國友好,應拿出黃金十萬兩、白銀百萬兩、緞百萬匹,布千萬匹作為和好的禮物。和好之後,兩國往來通使,每年我方贈送東珠十顆、貂皮千張、人參千斤,你國以黃金萬兩、銀十萬兩、緞十萬匹、布三十萬匹回報我方。兩國如能建立友好關係,應向天地立誓,永遠遵守不變。你即以上述條件轉奏給你們的皇帝。不然的話,我就認為你仍願意戰爭不願和平。

清太宗在這封信裏,仍堅持努爾哈赤“七大恨”伐明的方針,重申戰事發起之端。責任完全在明朝方麵。為了表明承認錯誤和友好的誠意,他要求明朝必須拿出大批金銀財物給後金,實際是要明朝賠償損失。如果明朝不答應他的條件,他就繼續對明朝發動軍事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