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突發經濟安全事件的應對(1 / 3)

經濟安全事件主要是指物價、證券、保險、銀行等領域發生的影響社會經濟秩序的突發經濟安全事件,包括大規模非法集資、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非法開辦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經營等引發的金融突發事件,突發性擠兌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響金融機構正常經營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務的事件,可能嚴重影響保險行業正常運行、保險公司償還能力和社會穩定的突發公共事件,上市公司因經營不善或退市導致資本市場風險等事件、抬價銷售國家定價商品以及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擾亂人民生活和市場秩序等事件。目前我們麵臨的經濟安全問題主要是金融安全問題、糧食安全問題、石油安全問題、產業安全問題,這些都需要增強憂患意識、居安思危、未雨綢繆。經濟安全事關國計民生,一旦出現問題,後果十分嚴重。例如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席卷泰國,泰銖貶值,並通過骨牌效應波及了東南亞鄰近的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家,這些國家的貨幣兌美元的比值也大幅度地下跌,股市、彙市全麵崩潰,導致震驚世界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不僅使東南亞各國和地區的經濟遭到嚴重衝擊,其影響甚至遠遠超出了亞洲的範圍,給世界經濟發展造成巨大損失。再如,2008年以來美國發生次貸危機,此後影響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國金融市場,最後導致全球性金融危機,至今影響還在蔓延,沒有消除。

(一)金融安全事件的應對

金融安全直接影響經濟安全。當今金融市場的發展,資本流動的加速,為許多國家發展提供了急需的資金支持,但也給金融投機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我們要高度重視金融領域的安全,積極采取一係列的防範措施。

1.增加金融安全管理的透明度

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基本上是一種行業內部監管,大部分的監管文件、監管報告、報表資料仍然屬於內部資料,是高度保密的。同時,缺乏社會監督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對金融機構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審查,報表資料缺乏真實性保證,容易產生錯誤的導向。如何提高金融機構運行透明度以及對監管行為實行公開披露,是我國金融監管麵臨的一項全新的任務。

2.完善金融安全管理的法律手段

近年我國已經出現不少危機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信托公司與城鄉信用社。從當前的情況來看,在及時處置方麵,由於缺乏健全的處置機製,如沒有存款保險製度和相關法律,很多時候受資金、政策及其他方麵的製約而無法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已相當嚴重的問題久拖難決。《金融機構撤銷條例》是完善金融市場退出的法律製度的一個好的開端,隨著金融市場開放和國際化,對金融監管和風險化解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3.實行多元化資金管理組合

通過多樣化的投資組合來分散風險,也是一個常用的風險管理策略。有效的資產組合就是要尋找彼此之間相關關係較弱的資產加以組合,在不影響收益的前提下盡可能地降低風險。當資產組合中資產的數目趨於無窮大時,組合的非係統性風險將趨於零。分散策略不僅可用於管理證券價格風險,也可用於管理彙率風險。一個國家在國際儲備管理中,經常通過儲備資產多元化來分散彙率風險。銀行在信貸管理中,也可以利用分散化的原理減少信用風險。銀行的貸款對象不應過度集中於單一客戶,而應分散於各行業、各地區、各國家。為此,銀行一般都設立了對單一客戶貸款的最高限額和限製性比率。若某客戶貸款需求量十分巨大,多家銀行將組成銀團為其提供貸款,以分散信貸風險。

4.建立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處理機製

一是要充分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對金融機構一定時點的資產與負債,特別是不良資產清理後,劃分為好賬戶與壞賬戶,將母體機構的全部或部分不良資產劃到或折扣轉移到管理公司賬戶的資產凍結並等待重組,一部分經營資本及一些特殊的負債劃至管理公司賬戶的負債方,準備抵扣不良資產,正常的資產與負債留置母體機構的新賬戶,使母體金融機構輕裝上陣,正常運轉。二是要建立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重組新業務的激勵和約束機製。從國家來講,一方麵,政府要給予金融機構一些鼓勵性的優惠政策,對降低不良資產比例、削減不良資產額成效顯著的銀行、部門和特殊人員給予獎勵,要區別對待健全的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和破產的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激發處理不良資產的動力。另一方麵,要對不良資產問題嚴重的金融機構施加壓力,要求其降低不良資產,增加呆、壞賬資本金的提取,壓縮財務開支,追究有關貸款責任人的責任,促其加大不良資產回收力度。從金融機構來講,一方麵,金融機構可通過不良資產項目招標,簽訂超過處理不良資產基數後給予重獎的目標責任製,製定特殊獎勵政策,激勵業內部門、分支機構處理金融不良資產的積極性。另一方麵,金融機構要給相關的內部部門、有關分支機構下達一定的限製性指標,通過對原信貸責任人施加回收不良貸款壓力、對新資產下達貸款風險控製指標等方式,力求在不良資產處理上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