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外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法製
1.美國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法製
美國關於防範傳染病的聯邦法律主要是1994年通過的《公共衛生服務法》,又稱《美國檢疫法》。該法對防範傳染病方麵的規定內容包括:明確嚴重傳染病的界定程序,製定傳染病的控製條例,有關檢疫站、檢疫場所與港口管理等。另外,《公共衛生服務法》賦予了衛生總局醫務主任頒布與實施有關傳染病防治規定的權力,包括製定規章、措施,決定對感染者采取留驗、隔離等措施。除聯邦法律之外,美國防範、應對大規模流行性傳染病的法律還包括州、縣等地方性法律、法規。
美國防範、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的核心機構是美國疾病控製和預防中心,它隸屬於衛生與人類服務部,其任務是通過對疾病、傷害和殘疾的預防和控製,增進健康並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與全國及國外的合作夥伴一起監測和研究健康問題,從事保健方麵的研究,製定和宣傳公共衛生政策,實施預防戰略,培養安全健康的環境並提供指導和培訓。此外,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也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的重要應急機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下設七個機構:應急準備與複原局、聯邦保險與減災局、聯邦消防管理局、外部事務局、信息技術服務局、管理和資源規劃局和地區協調局。針對包括公共衛生事件在內的突發事件,FEMA負責提出應對危機的立法建議,指導社會應對災害,幫助州與地方政府做好應急準備,協調聯邦機構間應對危機工作、培訓應急管理人員等。
2.日本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法製
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政府不斷加強和完善國家危機管理,建立起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危機應對體係。在應對公共衛生事件方麵,早在1987年就開始實施《傳染病預防法》,後經過修改開始實施《傳染病控製法》,其中規定了傳染病等級、政府的緊急措施等內容。日本將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製附屬於多層次的危機管理體係,以內閣首相為危機管理的最高指揮官的危機管理體係負責全國的危機管理,日本政府在首相官邸地下一層建立了“全國危機管理中心”,指揮應對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內的所有危機。政府內則設有專門管理處室應對公共衛生事件危機。
(二)國外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體製
1.美國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體製
美國經曆巨大的考驗和多年的經營,已經形成了一套相當完善的突發事件危機管理體係。美國危機反應係統以聯邦反應計劃為指導,將危機反應分為12個領域(交通、通信、公共設施及工程、消防、信息與規劃、公眾救護、資源支持、衛生和醫療服務、城市搜尋和救援、危險物品、食品和能源),每一個領域都有一個領導機構。在具體操作時,各個機構各司其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於聯邦應急計劃中第八項緊急支援功能,在危機中負責協調和管理衛生和醫療服務的機構是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在提供自己的醫療專家和設備等服務的同時,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還必須確保其他機構都處於有效和合作的狀態。
美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機管理基本上可分為聯邦和地方兩級。地方政府負有管理危機的主要責任,當災難的嚴重性超出地方處理能力時,地方政府便可請求聯邦政府支援,由羅伯特·斯坦福法案編列特別經費,經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評估鑒定後,由總統宣布為國家級公共衛生災難,成立以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和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為危機管理核心的協調機構,進行災難的計劃和協調。聯邦級危機管理的組織主要包括國土安全部、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和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地方級危機管理的組織主要包括城市醫療反應係統、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在當地的下屬機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衛生資源和服務管理局等。
(1)美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係統的縱向結構。美國傳統的公共衛生體係是以“國家—州—地方”三級公共衛生部門為基本架構的,且由於其聯邦製的特點,三級公共部門之間的協作較為鬆散。“9·11”事件和炭疽襲擊在美國產生了重大影響,對美國應急係統提出了嚴峻的考驗,並因此而深刻改變了傳統的公共衛生係統。目前,美國這套仍處於不斷建設和完善中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係統,以新的三級應對體係為基本特點。這三級應對體係自上而下包括:CDC(聯邦)疾病控製與預防係統—HRSA(地區/州)醫院應急準備係統—MMRS(地方)城市醫療應急係統三個子係統。
美國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組織結構圖
美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三級應對係統
美國疾病控製和預防中心(CDC)組織結構圖
①CDC——美國疾病控製和預防中心:成立於1946年,是國家衛生部(DHHS)的一個部門,其主要職能包括:製定全國性的疾病控製和預防戰略,公共衛生監測和預警,突發事件應對,資源整合,公共衛生領域管理者和工作人員的培養。CDC是整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係統的核心和協調中心。
②HRSA——衛生資源和服務部:是與CDC平行的部門,同屬於美國衛生部,旨在為所有人提供衛生保健服務。HRSA醫院應急準備係統主要通過提高醫院、門診中心和其他衛生保健合作部門的應急能力來發展區域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能力。該係統在全國實行分區管理,共設10個區,區內以州為單位實現聯動。除了州和地方衛生部門外,其他參與者還包括:州級應急管理機構,州級農村衛生保健辦公室,退伍軍人衛生保健部門和軍方醫院,基本醫療保健協會等。
③MMRS——城市醫療應對係統:是地方層麵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運作係統。MMRS項目始於1996年,2003年3月1日加入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FEMA)。該係統通過地方的執法部門、消防部門、自然災害處理部門、醫院、公共衛生機構和其他第一現場應對人員之間的協作與互動,確保城市在一起公共衛生危機中最初48小時的有效應對,從而使得城市在全國應急資源被動員起來之前能以自身力量控製危機事態。
美國衛生資源和服務部組織結構圖
(2)美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係統中的橫向聯動。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係統是包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管理、執法、醫療服務和第一現場應對人員(例如消防員、救護人員)等在內的多維度、多領域的綜合、聯動、協作係統。我們將以在生化恐怖襲擊中的預警與應對為案例來說明公共衛生部門如何與突發事件應對係統中的其他部門,尤其是執法部門實現聯動。在2001年10月初第一起炭疽病毒襲擊事件發生後,疾病控製與預防中心(CDC)和聯邦調查局(FBI)立即被動員起來,幫助各州、地方公共衛生部門和執法部門開展調查。由於炭疽病毒襲擊對公共安全構成了直接的嚴重威脅,公共衛生部門和犯罪調查機構必須更為密切地合作。
一般而言,生化恐怖襲擊可以分為兩種:公然的襲擊和隱秘的襲擊。在公然的生化恐怖襲擊事件的開始階段就有犯罪者宣稱對該事件負責,或者事件本身具有明顯特征。此時執法部門通常作為事件的第一調查者,領導初期的緊急應對,並通知公共衛生部門加入應急係統。執法部門與公共衛生部門在此時的聯動與合作應對流程如下圖所示。
美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係統中的橫向聯動
美國衛生係統與其他部門的互動(以遭受公然的器襲擊為例)
而隱秘的生化襲擊事件的特征是:隻有當發現不同尋常的群體性疾病時,才認識到可能出現了生化襲擊事件。此時,通常是公共衛生部門首先發現問題並領導最初的調查。早期的應對措施主要集中在診斷、治療、流行病學調查等方麵;執法部門的介入通常會被拖延。從下圖中我們可以發現:隱秘的生化襲擊事件中公共部門與執法部門的聯動與合作流程與公然的生化襲擊事件中不同。
美國衛生係統與其他部門的互動(以遭受秘密的生化武器襲擊為例)
2.英國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體製
英國公共衛生服務由衛生部及其指導下的國民醫療服務體係共同提供,衛生部和國民醫療服務體係也是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管理和服務的主體。英國是中央集權製國家,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戰略性指導政策的製定主要集中在中央。衛生部“突發事件計劃協作機構”頒布的“國民健康服務係統突發事件應對計劃”,構成了英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體係的綜合框架。這一應對體係包括戰略層和執行層兩部分。戰略層的應對指揮由衛生部及其下設機構負責;突發事件的響應和執行機構則集中在地方,主要由國民醫療服務體係及其委托機構開展。
英國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組織結構圖
(1)戰略層。根據突發事件計劃協作機構頒布的“國民健康服務係統突發事件應對計劃”,英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戰略層的管理體係由衛生部及其下設機構負責,下設機構主要包括突發事件計劃協作機構、四大分區衛生和社會保障委員會、衛生戰略局和衛生保護局等。
①衛生部。衛生部主要保障國民能夠獲得快速、公平、便捷和高質量的衛生和社會保障服務。衛生部的主要目標是改善人民的健康狀況,提高社會福利,主要任務是推動國民醫療服務和社會護理的現代化、提高公共醫療服務標準、製定實現這些目標的發展政策和國家標準。衛生部職能包括為國家公共衛生服務建立政策框架,製定國家標準和長遠發展計劃,確保資源合理配置;管理國家公共衛生和社會保障係統;監控國民醫療服務體係的工作成效以及協調處理國民醫療服務體係各層麵的問題等。衛生部經費由國家財政部撥款給衛生部,衛生部再下撥給各地區衛生管理部門,然後再由各地區衛生管理部門分別將款項撥給醫院和家庭醫生。
衛生部是中央級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戰略決策的政府職能部門,其下設機構除去前麵提到的突發事件計劃協作機構、四大分區衛生和社會保障委員會、衛生戰略局和衛生保護局外,與突發事件相關的主要職能和設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