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災害群發
1877—1879年晉魯冀豫四省連年大旱,蟲、疫等災害群發,使1300多萬人死亡。旱震相關,同時造成災害,如16—17世紀,地震頻發、低溫冷害及幹旱多發形成災害群發期。此外,在曆史上由於災害群發,還導致嚴重的社會動蕩,如1625—1658年,氣候惡劣,災害群發,大旱、大澇、地震頻發,蝗災遍地,瘟疫蔓延,人民痛不欲生,終於導致了農民大起義,明朝滅亡。
5.地域分異明顯
曆史和現代自然災害發生的時空分布規律表明,雖然各類災害在地區上交織發生,相對以某一主導災害為核心,伴生其他自然災害。旱災主要分布在黃淮海平原和黃土高原;水災多出現在七大流域中下遊沿河兩岸;台風多見於東南沿海,雪災、寒潮大風主要分布於青藏高原和內蒙古高原;沙暴多發生在西北地區。地震主要發生在華北、西北、西南三大地震帶上。滑坡、泥石流集中在地貌二級階地上且以西南地區最盛。生態脆弱帶(沿海、長江中上遊、北方農牧交錯帶)環境災害嚴重。
6.多發與少發交替
我國20世紀50年代和80年代多水災;60年代,水災、寒潮、雪災、霜凍多;70年代多旱災。根據氣候變化規律,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是氣象災害與氣候災害相當嚴重的時期。唐山地震後我國大陸一度平靜,但從80年代中期開始,地震活動又趨頻繁。2008年5月12日,再度發生汶川8.0級特大地震。二氧化碳及其他氣體含量的增高,使溫室效應對環境影響更加明顯,未來氣候變暖,不僅使海平麵上升,淹沒沿海灘塗及其他資源,而且使區域水熱配置關係重新組合,這樣使一些地區的環境災害必然加重。
(三)突發自然災害事件的危害
突發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對人類社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主要有:
一是人員傷亡。在自然災害事件中,人民群眾的生命非常的脆弱,可能瞬間消逝,即使幸存下來,身體也可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創傷。比如1998年,我國發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災害,全國因災死亡4150人;2005年黑龍江省水災,117人遇難;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8.0級地震,截至9月25日12時,有69227人遇難,受傷374643人,失蹤17923人,搶險救災人員累計解救和轉移1486407人,因地震受傷住院治療累計96544人(不包括災區病員人數),共救治傷病員4305820人次。
二是財產損失。自然災害給人民群眾的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對公共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破壞。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每年僅氣象、洪水、海洋、地質、地震、農作物病蟲害、森林災害七大類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折合成1990年價格),在20世紀50年代平均每年約480億元,20世紀60年代平均每年約570億元,20世紀70年代平均每年約590億元,20世紀80年代平均每年約690億元,20世紀90年代前五年平均每年約1190億元,其中1994年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800多億元,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就有2000億元人民幣。
三是心理影響。自然災害事件在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損失的同時,也給人們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衝擊。目睹災難、肢體殘疾、親人逝去給受災者帶來的心理上的痛苦和創傷是很久的甚至可能是伴隨一生的。“發生重大災難後,當地應進行精神衛生幹預,並展開受災人群心理應急救援工作,使重大災難後受災人群中的50%獲得心理救助服務。”比如:1978年8月唐山市精神病院普查確認,因唐山地震導致的反應性精神病有108例,占各類精神疾病的2.4%;墨西哥地震幸存者有30%出現創傷後的應激障礙;亞美尼亞大地震幸存者高達74%患應激性障礙。
四是環境破壞。自然災害往往會對環境造成危害,可能會帶來水源汙染、大氣汙染和生態失衡。比如2005年坐落在鬆花江上遊的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造成鬆花江水質嚴重汙染,對流域人民的生產生活造成了重大影響。2008年汶川的8.0級地震,據四川省林業廳公布的數據,地震導致全省森林覆蓋率由30.7%下降為30.2%,森林生態係統及珍稀野生動植物遭受嚴重創傷。崩塌、滑坡、滾石等次生山地災害達22.87萬公頃,森林水源涵養功能降低30.24億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