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公共危機管理預案概述(2 / 3)

(三)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編製與評審

1.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編製

(1)編製的原則

一是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公共安全工作上,“以人為本”至少要把握以下五點:①以人的生命健康為本,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千方百計減少人員傷亡和職業危害;②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既是我們保護的主體,也是我們搞好應急工作依靠的主體;③依靠科學,依靠民主,依靠法製;④加強培訓教育,提高人的綜合素質;⑤萬一發生突發事件,在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定要堅持救人第一,並注意施救者的安全。

二是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預案工作要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要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是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製;在黨委領導下,實行各級政府行政責任製,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四是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範化、製度化、法製化。

五是快速反應,協同應對。要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誌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製。

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時,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2)編製的步驟

①成立預案編製小組。這是應急預案編製工作的重要環節,對實現應急管理的基本原則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時為各應急部門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協作與交流機會,有利於統一應急各方的觀點和意見。預案編製小組的成員一般應包括:行政首長或其代表,應急管理、消防、公安、環保、衛生、市政、醫院、醫療急救、衛生防疫、郵電、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法律顧問、有關企業以及上級政府或應急機構代表和技術專家等。預案編製小組的成員確定後,須確定編製計劃,明確任務分工,保證預案編製工作的科學有序。

②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風險分析是應急預案編製的基礎。風險分析結果不僅有助於確定應急工作重點,提供劃分預案編製優先級別的依據,而且也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風險分析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評估。

危險識別的目的是識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因素,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工業和運輸、商貿、公共設施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曆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來識別出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

脆弱性分析要確定的是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最容易受到衝擊破壞的地區或單位以及最可能出現波動或激變的環節。脆弱性分析結果應提供下列信息:受事故或災害嚴重影響的區域以及該區域的影響因素(例如,地形、交通、風向等);預計位於脆弱帶中的人口數量和類型(例如,居民、職員、敏感人群——醫院、學校、療養院、托兒所人群等);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和運輸線路;可能的環境影響;最需要保護的地區、單位和人群等。

風險評估是指根據脆弱性分析的結果,評估突發事件發生時,造成破壞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程度。通常可能會選擇對最嚴重的情況(頂級事件)進行分析。風險評估可以提供下列信息:發生事件和環境異常的可能性或同時發生多種緊急事件的可能性;對人造成的傷害類型(急性、延時或慢性的)和相關的高危人群;對財產造成的破壞類型(暫時、可修複或永久的);對環境造成的破壞類型(可恢複或永久的)。

應急能力評估是指依據風險分析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城市和企業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處理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體製和機製運行狀況與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能力評估還應注意發現應急體係中的缺陷和不足。編製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有效的應急策略。

③編寫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編製必須基於重大事件風險的分析結果、參考應急資源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預案編製時應充分收集和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盡可能地減小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的重複和交叉,並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

④評審與發布。為保證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適應性,應急預案必須經過評審,包括組織內部評審和專家評審,必要時請上級應急機構進行評審。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和批準後,按有關程序進行正式發布和備案。

⑤實施。應急預案的實施是應急管理的重要工作。應急預案實施包括:開展預案宣傳,進行預案培訓,落實和檢查各個有關部門職責、程序和資源準備,組織預案演練,使應急預案有機地融入到公共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將應急預案所規定的要求落到實處。應急預案應及時進行修改、更新和升級,尤其是在每一次演練和應急響應後,應認真進行評審和總結,針對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以持續地改進應急預案文件體係。

發達國家的應急預案編製工作已有至少幾十年的曆史,從形式和內容上大致可劃分為三個發展階段:一是二戰之後,以個別場所和單種事件為對象,強調過程控製為主的個例預案;二是20世紀90年代後,以確保社會安定為目標,以防災、減災為主要工作,在建立監測和預警基礎上,以聯合指揮協調為特征的綜合性預案;三是從20世紀末到21世紀初這幾年,由於政府對危機管理認識的深化和信息技術的巨大進步,應急預案進入到以國家危機應對體係為核心的標準化和數字化階段,使應急預案更加強調全局意識,更加簡便、實用和高效。我國應急預案工作已有了曆史性的進步,為建立現代預案體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標準化和數字化應成為未來我國應急預案的發展方向。

2.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評審

評審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確保預案能反映其適用區域當前政治、經濟、社會、土地使用、技術發展、應急能力、危險源、危險物品使用、法律及地方法規、道路建設、人口、應急電話以及企業地址等方麵的最新變化,確保應急預案與當前應急響應技術和應急能力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