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公共危機管理預案概述(1 / 3)

(一)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含義與意義

1.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含義

這裏所說的預案為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指政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降低突發事件破壞性後果的嚴重程度,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而預先製定的有關行動計劃或方案。《禮記·中庸》中講道,“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左傳》中也說,“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可以看出,兩千年前的古人就有了應急預備認識,對今天有很大的啟迪。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係的主要目的,不僅在於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預案予以處置,更重要的是未雨綢繆,平時根據預案有關預防、應急準備等方麵的規定,采取各種有效的防範措施,做好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各種準備工作,做到有備無患、防患於未然,盡量及時化解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發生的風險隱患,最大限度地避免、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而當不可避免的突發事件發生後,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損失。

2.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意義

應急預案的製定是應急管理體係的關鍵,是應急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後,誰負責做什麼、何時做、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及其影響,為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現場恢複的各個方麵所預先做出的詳細安排,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應急處理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應急預案在應急處理救援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體現在:

(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處理救援的範圍和體係,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是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它們依賴於應急預案。培訓可以讓應急響應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所製定的預案和行動程序並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2)製定應急預案有利於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件損失。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序,在應急人員和應急資源等方麵已做了大量準備,可以指導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理救援,將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低到最低限度。此外,關於對重大事件發生後必須快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複問題,如果預先製定了預案,這些問題也很容易解決。

(3)應急預案成為指導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件的基礎。通過編製的綜合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保證指導應急處理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可以針對特定事件編製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製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當發生超過應急能力的重大事件時,應急預案便於與省級、國家應急部門的協調。

(4)製定應急預案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範意識。應急預案的編製實際上是對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進行辨識和防禦決策的過程,預案的編製和評審強調各方的共同參與,因此,預案的編製、評審以及發布和宣傳有利於社會各方了解所麵臨的可能重大風險及其相應的應急措施,有利於促進社會各方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

(二)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結構與內容

1.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結構

各類應急預案可采用相似的基本結構。該結構是基於應急任務或功能的“1+4”預案編製結構,即一個基本預案加上應急功能設置、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構成。

基本預案是對應急管理的總體描述。主要闡述被高度抽象出來的共性問題,包括應急的方針、組織體係、應急資源、各應急組織在應急準備和應急行動中的職責、基本應急響應程序以及應急預案的演練和管理等規定。

應急功能是對在各類重大事件應急處理救援中通常都要采取的一係列基本的應急行動和任務,如指揮和控製、警報、通訊、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和醫療等。針對每一應急功能應確定其負責機構和支持機構,明確在每一功能中的目標、任務、要求、應急準備和操作程序等。應急預案中功能設置數量和類型要因地製宜。為直觀地描述應急功能與相關應急機構的關係,可采用應急功能分配矩陣表。

特殊風險管理是在重大突發事件風險辨識、評價和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每一種類型的特殊風險,明確其相應的主要負責部門、有關支持部門及其相應承擔的職責和功能,並為該類風險的專項預案的製定提出特殊要求和指導。

標準操作程序。按照在基本預案中的應急功能設置,各類應急功能的主要負責部門和支持機構須製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為組織或個人履行應急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和任務提供詳細指導。標準操作程序應保證與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標準操作程序可作為應急預案的附件或以適當的方式引用。標準操作程序的描述應簡單明了,一般包括目的與適用範圍、職責、具體任務說明或操作步驟、負責人員等。標準操作程序本身應盡量采用活動檢查表形式,對每一活動留有記錄區,供逐項檢查核對時使用。已做過核對標記的檢查表,成為應急活動記錄的一部分。標準操作程序可以保證在事件突然發生後,即使在沒有接到上級指揮命令的情況下可在第一時間啟動,提高應急響應速度和質量。

支持附件主要包括應急救援支持保障係統的描述及有關附圖表,包括:通訊係統;信息網絡係統;警報係統分布及覆蓋範圍;技術參考(後果預測和評估模型及有關支持軟件等)、專家名錄;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分布圖等。

2.公共危機管理預案的內容

製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基本內容,包括目的、工作原則、法律法規依據、適用範圍和級別界定等,概括起來有“八要素”。

第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組成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及權限,包括各類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組織體係的框架等,即組織落實要放在第一位。

第二,突發事件檢測與預警,包括預警信息、預警行動、預警支持係統等。

第三,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通報的製度。

第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技術和監測機構及其任務,要依靠科學提高應急管理的專業化水平。

第五,突發事件分級和應急處置的工作方案,包括指揮協調、人員撤離、緊急避難場所、醫療救治、疫病控製、新聞發布等。

第六,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製、應急設施、設備、藥品、醫療器械及其他重要物資的儲備與調度,通信、交通、技術、醫療、治安、資金和社會動員保障等。

第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包括演練等。

第八,突發事件發生以後進行科學評估、善後恢複,及時由非常態轉為常態。

總之,預案要體現早發現、早報告、早控製、早解決,有很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製定完善,使預案有權威性,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