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我國公共危機管理機製的完善(3 / 3)

(3)加強公共衛生應急專業隊伍的建設。在我國,近年來經常出現一些醫護人員由於傳染病防護技術不到位,導致在救災中出現院內感染、交叉感染等問題,進一步惡化了公共衛生災害的救治。提高公共衛生應急專業隊伍的素質已經迫在眉睫。而高素質、高技術來源於平時的培訓與演練。因此,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形成製度,定期對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進行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同時,要結合實戰的需要,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不同類別,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演練,在各種演練中,不斷掌握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提高應急人員的專業素質。

2.完善我國公共衛生管理的協調機製

(1)加強不同地域之間的協調。由於一些重大疾病具有較強的傳染性,病原體的擴散比較迅速,因此在公共衛生危機發生後,就要求各地方政府實行跨地域的合作,尤其是鄰近省市,要盡快製定合作方案,危機已經發生的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強對病原體的隔離、限製等,防止其向外擴散,同時要積極通知其他省市做好防護工作;另一方麵,其他未感染病原體的地方,在做好預防工作的同時,要積極支援病發地地方政府的各項工作,幫助他們盡快從災害中走出來。

(2)加強政府各部門間的配合。災害發生後,作為災害處理的主體,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到災害處理的效率。因此,政府內部首先要協同運作,統一行動,避免互相扯皮,發生內耗。

(3)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監測機構和科學研究機構間的合作。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醫療衛生機構、監測機構和科學研究機構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它們直接為有效救治病人和及時預防控製疾病提供科學技術支持。但是在實踐中,這些機構由於分屬於不同的管理部門,容易出現各自為政、單兵作戰等局麵,這就要求在突發事件中,要有效整合這些部門,通過加強它們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加快相關科學研究工作的開展。

(四)我國社會安全事件管理機製的完善

1.建立社會安全事件管理的預警機製

(1)建立宏觀預警體係。首先,要把預防各種社會安全納入國家發展規劃中,要充分認識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注重社會發展,不僅能保護經濟建設的成果,而且能不斷改善人們的精神生活,提高人們的幸福指數和安全感。其次,要不斷優化社會大環境,通過改正社會上的各種不良風氣、引導社會價值觀念的變化以及發展有益於社會成員積極向上、健康發展的各種文化,鏟除社會安全事件滋生的土壤,從根本上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再有,要加強社會控製力,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加強社區等基層政權的建設等手段,有效控製此類事件的發生發展。

(2)建立微觀信息監測體係。通過情報偵察、民意調查、經濟形式調查和社會問題調查等手段,對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各種問題進行進一步研究,對一些問題比較突出的領域和方麵提出內部預警,並及時調整相關政策。具體包括:加強國家情報係統的建設和發展,保證其擁有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及高素質的情報工作人員,能夠及時、準確地了解犯罪分子的目的、意圖以及具體行動方案等,並實現信息共享。同時要加強各種調查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尤其是社會上的一些非政府性質的調查機構,他們往往能更客觀、準確地發現問題,並提供積極有效的應對方案。

(3)建立國際防範體係。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控製需要國際間共同努力,這裏主要是指國家間通過司法合作、情報共享、聯合行動以及超國家層次上的社會安全事件的立法與實踐,共同抵禦各種社會安全事件的發生,尤其是各種恐怖主義犯罪活動對國家利益和國際共同利益的侵害。

2.建立社會安全事件管理的執行機製

(1)及早介入。在危機爆發前或爆發初期,各執行機構,尤其是各級領導要對危機事件給予足夠重視,應該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了解情況,通過交流、談判等方式弄清楚危機製造方的要求、下一步行動計劃等,以便於及時做出相應的準備。

(2)及時處理。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後,危機管理的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要迅速到位,立即組織力量展開各項應急工作。同時,一方麵要開展對犯罪分子,尤其是其中一些骨幹分子的追捕;另一方麵為防止事態的蔓延,應積極宣布實行戒嚴。

(3)依法處置。要樹立牢固的法治觀念,嚴格遵守社會安全事件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事、嚴格依法處置。既要保護公民在非常態下的民主權利和人身自由,同時又要加強對各類犯罪分子和故意鬧事人群的刑事處罰。

3.建立社會安全事件管理的評估學習機製

在社會安全的預防、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找原因、反思自我,通過調整政策法規、強化社會治安等措施來徹底恢複社會秩序、安撫受害群體、重建社會信心。一方麵,要組織專業人員對社會安全事件中造成的財產損失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對公民個人進行賠償;另一方麵,社會安全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深遠,因此危機後要做好社會群眾的心理防護工作,尤其要加強對危機中受害人的心理防護,通過各種政府的和社會的心理服務中心,盡可能消除社會安全事件在人們心理上投下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