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公共危機管理,是我們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正處在經濟社會加速轉型的關鍵期。在這個階段,既有因為舉措得當而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的成功經驗,也有因為應對失誤而導致經濟徘徊不前和社會長期動蕩的失敗教訓。因此,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要努力提高應對公共危機的能力,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麵臨的風險和危機,不僅要在常態條件下管理好經濟社會事務,更要在非常態條件下妥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這是各級政府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對各級領導幹部執政能力新的、更大的考驗。
(一)公共危機管理的內涵
1.公共危機管理的含義
所謂公共危機管理,就是指政府公共管理機構針對危機的特點,通過組織政府、群眾、社會等相關力量,在監測、預警、幹預控製、應急處理、評估、恢複以及消解危機性事件的生成、演進與影響的過程中所采取的一係列方法和措施,防止可能發生的危機,處理已經發生的危機,以減少損失,甚至將危險轉化為機會,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從而保障人們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要了解公共危機管理的概念,還必須把握公共危機管理與國家安全管理、企業危機管理的區別與聯係。
公共危機管理與國家安全管理不同。公共危機管理一般包括對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威脅到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的管理,國家安全管理主要涉及戰爭和影響特別重大的恐怖主義等威脅到國家安全方麵的重大事件。
公共危機管理與企業危機管理不同。第一,主體不同。公共危機管理的主體以政府為主,而企業危機管理的主體是企業。第二,宗旨不同。公共危機管理的宗旨是提供公共安全,而企業危機管理的宗旨則是在保證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上,考慮公眾和消費者的利益。
2.公共危機管理的特征
(1)公共性。公共危機管理是公共部門對具有公共性質的各種類型危機的決策和管理過程。由於危機具有社會性,對其進行有效的管理超出了私人組織的能力,因此政府起著核心和關鍵的作用,政府的危機決策、危機行動會對危機利益相關者產生社會性的影響。
(2)長期性。危機往往並非偶然的和孤立的事件,其發生有著深刻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背景,可能會導致結構性和連鎖性的反應,而且,危機事件的解決並不意味著潛在危機的完全解除。因此,危機管理是一種長期的、係統化的反危機戰略管理。
(3)權變性。危機發生的原因和變化是多樣的,很難找到危機管理的普遍適用法則,即使有一些危機解決的原則,但信守原則並不一定能保證危機的解決,危機管理的方式和方法要隨著危機形勢的變化而改變。
(4)博弈性。危機管理不僅僅是政府組織單方麵處理危機事件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還涉及兩個或多個參與人的相互作用,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危機處理的最終結果不是取決於某一方的選擇,而是雙方或多方的策略選擇、策略行為相互作用的結果。
(5)複雜性。由於公共危機事件的突發性、不確定性、多因性等,區別於一般情況下的公共管理,具有更大的複雜性,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引發更大的危機。因此,公共危機管理不可能由政府某一部門單獨應對,需要建立涉及多個部門、協調一致的應對網絡。
(二)公共危機管理的重要性
1.公共危機管理關係政治穩定
政治穩定是指一國政治係統在運行中所呈現的有序性、連續性和可控性。它表示的是任何國家政治係統在它的運行過程中都能夠運用內部和外部的調節機製,調整社會體係各種矛盾和變化,使之保持在社會正常運行的範圍之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持了政治穩定,對我國的改革與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由於政治穩定,黨製定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有效貫徹實施,從而使我國的經濟社會保持了平穩較快的發展。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改革深化時期,利益和權利都將在不同的主體之間進行重新整合,形成諸多不穩定因素,存在形成不同公共危機事件的可能。在公共危機爆發以後,如何對危機做出反應和進行管理,能否迅速地恢複正常的社會秩序是評價一個政府能力的重要標準。在當今社會,現代政府的任務不是徹底消除矛盾,而是進行危機管理,把危機控製在不影響政治穩定的範圍之內,以保持社會的穩定。
當前的中國,一方麵隨著社會的進一步轉型、失業人群的擴大、地區之間和內部收入差距的擴大、社會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以及所麵臨的國際競爭等諸多挑戰,使得我們麵臨的公共危機日益頻繁和複雜。另一方麵,我國的改革已經進入社會結構全麵分化的時期,深刻的社會轉型和製度變遷又形成了諸多不穩定的因素。公共危機對我國的政治穩定帶來直接的威脅,因此,公共危機管理不僅是我國政府的一項戰略任務,同時也是政府日常管理的重要部分,應對公共危機事件,不僅關係到個別事件處理的成敗,更關係到國家的政治穩定和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