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公共危機的基本概念(1 / 3)

危機自古就有,但是人們開始對它關注是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以後,而把它作為專門的管理實踐加以係統研究則是近年的事。

(一)公共危機的含義與特征

1.突發事件

古往今來,人們把不曾或難以預料而突然發生的事件約定俗成地稱為“突發事件”。因此,“突發”一詞,顧名思義就是突如其來、出乎預料、令人猝不及防。“事件”一詞,按《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一個中性詞,並不含有好壞、褒貶之意。因此,從字麵上理解,“突發事件”一詞的含義,就是“曆史上或社會上突然發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突發事件”並非一個專用的法律術語,法律中所指的突發事件是指突發公共事件,即“突發事件”是“突發公共事件”的簡稱,英語中通常用“emergency”或“publicemergency”來表述。2006年1月國務院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認為“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事件一般具有突發性、不確定性、危害性、緊迫性、複雜性等特點。就發生領域和影響範圍而言,突發事件一般可分為突發私人事件和突發公共事件。

2.危機事件

危機有兩層意思:一是指危險的禍根,如危機四伏;二是指嚴重的困難關頭,例如,經濟危機、金融危機、糧食危機等。按照國際社會的一般看法,危機是指在社會生活中突然發生的、嚴重危及社會秩序、給社會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例如,戰爭、衝突、暴亂、災害、事故、瘟疫、恐怖襲擊、環境惡化等。綜合起來看,危機是指個人、群體或者組織以及社會正常的生存秩序、發展進程等由於某種原因(通常是因突發事件)而受到破壞,嚴重威脅正常的生存與發展的狀態。危機具有突發性、緊迫性、不確定性、社會危害性和兩麵性等特征。危機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按照危機發生的時間,可分為短期內爆發的突發性事件和長期存在的危機問題;按照危機發生的原因分,有自然危機和人為危機;按照影響範圍分,有全球性危機、區域性危機、國內危機、組織內部危機;按照涉及領域分,有政治危機、經濟危機、社會危機等。

突發事件、緊急事件、危機事件,人們往往根據需要對這三者加以運用。突發事件側重於強調事件的突發性、偶然性;緊急事件側重於強調處置事件的緊迫性、時間性;危機事件側重於強調事件的規模和影響程度。但突發事件並不等同於危機事件,有些突發事件本身構成了危機,有些突發事件可能引發或演變成危機,而有些突發事件因危害程度和緊急程度都較低,難以歸入危機範疇。同樣,多數危機事件具有突發性特征,但有些危機事件也具有漸進性。它們之間關係可如下圖所示。

3.公共危機事件

公共危機事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公共危機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廣義公共危機事件包括兩部分:公共危機事件本身和事件造成的影響與危害。通常我們講的公共危機事件指廣義的公共危機事件。與突發事件和一般危機事件相比,公共危機事件的影響範圍更大、關聯性更強、後果更嚴重、更難應對和處理。

公共危機事件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公共性和擴散性。公共危機事件影響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導致社會暫時性失序,因此,公共性是公共危機事件的應有之義。擴散性是就公共危機事件影響的過程和波及的範圍而言的,一個公共危機事件往往會引發另一個公共危機事件,引起“漣漪反應”或“連鎖反應”。

二是突發性和緊急性。公共危機事件往往是在意想不到、沒有準備的情況下突然爆發的,使人們措手不及。而短時間內可利用的資源又是非常有限的,技術手段缺乏,物資保障不到位,使得人們對於危機的反應和處理顯得十分緊急。

三是不確定性和易變性。由於公共危機事件的起因不清晰、受影響大眾的反應程度及社會管理的有效程度也難以預知,公共危機事件的發展變化方向常常是多變的,其發生發展富有動態特點,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和易變性。

四是危害性和破壞性。這是公共危機事件的本質特征。一個事件之所以被稱為公共危機事件,就在於其危害性和破壞性,如果不及時加以控製,小到一個群體、大到一個社會就有可能發生混亂,甚至被瓦解。公共危機事件的危害性和破壞性既有有形的,也有無形的;既有現時的,也有長遠的。

(二)公共危機的分類和分期

1.公共危機的分類

不同類型的危機事件,造成的社會危害不同,對應急措施的需求也不相同。國家公共危機管理體係的設置以及國家機關應急職權的行使,首先必須與危機事件的種類相適應。公共危機分類製度是國家危機管理體係建設的基礎。

根據公共危機發生的過程、性質和機理,可以將其分為四類:

一是自然災害。主要指突發性的暴雨、洪澇、幹旱、台風、風暴、潮汐、凍害、雹災、雷電、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崩塌、病蟲害、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漬化、氣候變化等環境變化都屬於自然災害。

二是事故災害。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