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體因素。個體因素主要從兩個方麵作用於公共危機的產生和發展:其一,在群體性行為中,個體的心理模式是重要的作用基礎,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其二,現實中科技的迅猛發展和網絡化的集結方式使得個體在行為能力上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另外,對於危機可能帶來的損害及影響也不同程度地取決於危機參與者的心理素質和行為,應該意識到並不是人們期望所得與實際所得的有差距就一定會有危機的誘發,而是在自身所需和實際所得產生不可容忍的差距時,人們才會采取強烈的抗爭行為。認識這一點不僅僅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體會危機誘發的根源,而且也是我們進行科學危機管理的重要基礎,有助於有效維持社會的長治久安。
2.公共危機造成的危害
(1)重大的人員傷亡。公共危機爆發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遭受巨大威脅,即使幸存,身體也可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如1976年我國的唐山大地震,共造成242469人死亡、703600人受傷、16.4萬人重傷、15886戶家庭解體、7000多家庭絕戶、3817人成為截癱患者、25061人肢體殘廢;1986年4月26日,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4號反應堆發生爆炸,造成31人當場死亡,大量強輻射物質泄漏,成為人類和平利用核能史上的一大災難。切爾諾貝利事故的危害至今仍未消除,目前該地區成年人的發病率比一般水平高20%—30%,兒童的發病率高出50%,這一地區仍有近300萬兒童需要進行相關治療;2001年,美國“9·11”事件造成共2998人死亡,傷者不計其數;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海嘯造成15.6萬人死亡;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爆發8級大地震,69226人遇難、374643人受傷、17923人失蹤。
(2)巨大的經濟損失。公共危機給人民群眾的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對公共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破壞。以自然災害為例,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每年僅氣象、洪水、海洋、地質、地震、農作物病蟲害、森林災害七大類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折算成1990年價格),在20世紀50年代平均每年約480億元,20世紀60年代平均每年約570億元,20世紀70年代平均每年約590億元,20世紀80年代平均每年約690億元,20世紀90年代前五年平均每年約1190億元,其中1994年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800多億元。2008年的四川汶川地震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就有2000億元人民幣。
(3)嚴重的心理影響。突發公共危機事件給受害者帶來的心理上的痛苦和創傷是長久的甚至可能是伴隨一生的。生理心理學的研究表明,當人麵對重大突發事件時,產生一種高度緊張的應激狀態,發生“心理的巨大混亂”,往往不自覺地失控、失能,不僅身體免疫係統嚴重受損,整個心理係統也有可能出現嚴重障礙。心理學家指出,經曆重大突發事件後,個體會出現反複的痛苦回憶、噩夢、幻想以及相應的生理反應;有長期回避與創傷事件有關的想法、情感以及引起回憶的活動等表現;長期處在高度警覺狀態,如入睡困難、情緒煩躁等;交往異常,無法信任、無法親密、失控,覺得被拒絕、被放棄、退縮;並且導致個體在社會、職業、婚姻等生活方麵的功能受損。以蘇聯切爾諾貝利核泄漏事件為例,核汙染給人們帶來了精神上、心理上巨大的不安和恐懼。事故後的7年中,有7000名清理人員死亡,其中1/3是自殺。參加醫療救援的工作人員中,有約40%的人患了精神疾病或永久性記憶喪失。
(4)持久的環境破壞。公共危機,尤其是突發自然災害,往往會對環境造成持久的破壞,帶來水源汙染、大氣汙染和生態失衡。1986年4月26日,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4號反應堆發生爆炸,8噸多強輻射物質泄漏,外泄的輻射塵埃隨著大氣飄散到蘇聯的西部地區、東歐地區、北歐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共15萬平方公裏的地區,約有60%的放射性物質落在白俄羅斯的土地上。核電站周圍30公裏範圍被劃為隔離區,附近的居民被疏散,莊稼全部被掩埋,周圍7000米內的樹木逐漸死亡;在日後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裏,核電站周圍10公裏範圍以內將不能耕作、放牧;10年內100公裏範圍內被禁止生產牛奶。不僅如此,由於放射性煙塵的擴散,整個歐洲也被籠罩在核汙染的陰霾中,臨近國家檢測到超常的放射性塵埃,致使糧食、蔬菜、奶製品的生產都遭受了巨大的損失。2005年11月13日,坐落在鬆花江上遊的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造成鬆花江水質嚴重汙染,對流域人民的生產生活產生了影響,所幸哈爾濱市委、市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有效控製了此次汙染事件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