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公共危機的基本概念(2 / 3)

三是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是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在公共危機事件的分類上,需要注意的是:(1)以上四類危機事件彼此並不是截然分開的,相互之間往往呈現多元和共時的特征,在特定的情景下可能相互轉化,即帶來所謂的“漣漪反應”。比如,有些危機事件造成重大危害的原因包括自然的、人為的和其他的;一些技術災害(如有毒物質的泄漏),也可能導致公共衛生事件。2000年的台灣地區八掌溪事件,就是由於政府對自然災難的反應不力而引發成為一場全方位的社會動蕩的典型例子。(2)危機事件類型的具體規定,必須為各種新情況、新變化預留空間,並適時調整和更新。現代社會在一定意義上說是高風險的社會,隨著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危機事件的不確定因素將會不斷出現。

2.公共危機的分期

公共危機事件通常遵循一個特定的生命周期。每一起公共危機事件都有其發生、發展和減緩的過程,需要采取不同的應急措施。因此,公共危機的分期是政府采取應急措施的重要依據之一。根據社會危害可能造成的威脅、實際危害已經發生、危害逐步減弱和恢複三個階段,可將公共危機事件從總體上劃分為潛伏期、爆發期、持續期、緩解期和善後期五個階段。

(1)潛伏期:或稱警告期。即自然、社會係統或組織較長時間的危機能量累積的量變過程。這時,危機並沒有真正發生,但卻表現出一些征兆,預示著危機即將來臨。有些危機的征兆較為明顯,有些危機的征兆則不十分明顯,從而難以識別和判斷它。在危機爆發之前,如果能及時發現危機的各種征兆並提前采取措施將危機控製在萌芽中,則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爆發期:也稱突發期。危機的誘因累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會導致危機的爆發,此時危機事件進入緊急階段,它在五個發展階段中持續時間最短,但對社會和組織的衝擊和危害最大,如果不及時加以應對和控製,危機可能進一步升級,影響範圍和影響強度都有可能進一步擴大。這一時期的主要任務是危機處理。

(3)持續期:在這一時期,危機進入相持階段,政府和組織著手對危機進行處理,包括開展危機調查、進行危機決策、控製危機危害範圍與程度、實施危機溝通、開展各種恢複性工作等。

(4)緩解期:此時危機的事態已經得到控製,危機爆發後所引發的各種顯性化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危機風暴已經過去,組織管理層所承受的壓力減弱。

(5)善後期:也稱為恢複期。此時危機的主要影響已經過去,危機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整個事件的處理過程進行調查評估並從事件中吸取經驗、總結教訓,其關鍵在於善後學習能力。

當然,由於公共危機演變迅速,各個階段之間的劃分有時不一定很容易確認,而且很多時候是不同的階段相互交織、循環往複,從而形成公共危機事件的特定生命周期。

(三)公共危機的原因與危害

1.公共危機產生的原因

研究顯示,公共危機在經濟較為落後和高度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發生率都比較低,反而在經濟高速增長,人均收入處於1000—3000美元的發展期,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強,突發性危機事件發生頻率加大。這可能與經濟高速增長帶來的利益調整和不公正、不公平現象增多有關。我國目前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社會轉型期、社會結構的分化和製度變遷引起利益和權力在不同主體之間的重新分配和轉移,會形成諸多不穩定因素,由於轉型期各項製度處於磨合期,一些大規模的自然災害的發生也會對我們的政府管理能力和整個社會的有序運作和發展構成極大的挑戰和威脅。

公共危機的發生原因有很多,但歸結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麵的因素:

(1)社會因素。我國現在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從政治上看,社會變遷帶動了社會分化、流動和公民政治意識的增強。這就要求政府能夠具備一定的製度和權威整合能力、政治吸納能力和克服轉型期內政治腐敗現象的能力。一旦失衡,高度的政治參與就會在社會中不斷生成或遊離出異己力量,在無法用正常渠道宣泄的情況下,長期積累的結果就是高度的政治不穩定乃至產生危機。從經濟上看,經濟發展帶來的地區差異和群體分化以及經濟秩序紊亂,引發了社會普遍的不平等現象,從而助長了社會衝突。對於發展中國家,往往麵臨的就是經濟急速發展後的不平等加劇狀態以及經濟監管失效產生的種種經濟市場的混亂,產生衝突的可能性極高。就文化而言,如果一個社會的文化同質度很高,人們有著廣泛的價值認同,社會的穩定程度就會很高。相反,如果社會文化的異質性很強,那麼社會衝突的爆發可能性就大。特別是在社會轉型時期,傳統的價值觀念的淪喪和現代價值體係的扭曲或不到位,使得文化體係失去了穩定社會的功用,不能成為人類衝突減少的最後屏障,反而由此引發公共危機頻頻發生,且比其他原因引起的危機更為持久和影響深遠。

(2)組織因素。公共危機的發生與可能的演變都與組織管理者的理念、行為等息息相關。即使我們不能準確地預測或阻止自然災害的發生,但是有效的管理體係將會提高我們的應對能力,可以通過正確及時的應對措施來減少突發事件向危機的轉化可能。一個組織如果沒有適當的組織結構、組織文化、管理體係和科學的決策者與有力的執行係統,就在組織層麵上埋下了公共危機誘發的禍根。當組織內部出現問題,如在政府內權力資本惡性膨脹、行政權濫用、司法腐敗、監督缺位等情況發生時,政府就會產生合法性危機,導致公共危機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