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待別人的態度往往決定著別人對我們的態度,就如同一個人站在鏡子麵前,他笑,鏡子裏的人也跟著笑;他對著鏡子大喊大叫,鏡子裏的人也大喊大叫。因此,要想獲得他人的好感和尊重,首先必須懂得尊重別人。
1914年,托馬斯-沃森創辦了IBM公司,同時提出了“必須尊重每一個人”的宗旨。沃森認為,尊重人就要講公平,隻有平等對待,互相尊重,才能形成團結友愛的氛圍。尤其是IBM公司的管理人員,對公司裏任何員工都必須尊重,同時,每一位員工也要尊重顧客,即使對同行的競爭對象,也應該尊重。
在IBM公司裏,每間辦公室、每張桌子上都沒有標明任何頭銜,停車場也沒有為主管預留位置。在這樣一個民主環境裏,每個人都同樣地受人尊敬。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很重要。
尊重別人的人格和立場,是討人喜歡的秘訣。莎士比亞告訴我們:“如果你想到達你的目的地,你就必須用溫和一點的態度向人家問路。”
用友善的眼光注視別人,對每一個人投以微笑,用友好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別人也會以同樣的方式來回報你。尊重公司裏的每一個人,這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重要的是,需要你切實地去貫徹執行。
關照同事等於關照自己
釣過螃蟹的人都知道,在簍子裏放一群螃蟹,不蓋蓋子,螃蟹也爬不出去,因為隻要有一隻想往上爬,其他的就會紛紛攀附在它身上,把它拉下來,結果沒有一隻能出得去。
企業裏常有一些人,不喜歡看同事的成就和傑出表現,天天想盡辦法破壞、打壓,殊不知,這樣既害了別人也耽誤了自己,久而久之,隻剩下一群互相牽製、毫無生產力的“螃蟹”。
美國南部有一個州,每年都舉辦南瓜品種大賽。有一個農夫的成績相當優異,經常得到頭等獎。得獎之後,他會毫不吝惜地將得獎的種子分給街坊鄰居。
有一位鄰居很好奇地問他:“你的獎項得來不易,每個季節都看你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做品種改良,為什麼你還這麼慷慨地把種子送給我們呢?難道你不怕我們的南瓜品種超過你的嗎?”
這位農夫回答:“我把種子分給大家,幫助大家,其實也是幫助我自己!”
原來,他所居住的城鎮是典型的農村形態,家家戶戶的田地都毗鄰相連。如果農夫將得獎的種子分給鄰居,鄰居們就能改良他們南瓜的品種,也可以避免蜜蜂在傳遞花粉的過程中將鄰近的較差的品種傳染給自己的南瓜,這樣他才能夠專心致力於品種的改良。相反地,如果他把得獎的種子私藏起來,鄰居們在南瓜品種的改良方麵就跟不上他,蜜蜂就容易把那些較差的品種傳染給他的南瓜,他反而必須在防範外來花粉方麵大費周折。
就某方麵來看,這位農夫和他的鄰居們是處於互相競爭的形勢,然而在另一方麵,雙方又處於微妙的合作狀態。
每個人從開始正式工作那天起直到退休,總在與同事打交道。雇傭、解聘、受命、指示、挨批評、受表揚……幾乎無時無刻不是以同事為參照物,無時無刻不是在同事圈中周旋。與不同時期的同事建立帶有友誼色彩的私交,對事業、對工作、對生活都是極其有利的。大凡胸懷大誌並取得成功的人,都善於從自己的同事那裏汲取智慧和力量,獲得無窮的前進動力。
一個員工若想得到老板的賞識,就必須與同事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而良好人際關係的基礎,絕不會是自大、自負,而應是在做好自己工作的基礎上,懂得為其他同事著想,必要時幫助同事處理某項工作。
職場中,我們應對同事心懷感恩,即使你憑一己之力得來的成果,也不可獨占功勞。讓那些屬於同一部門,曾經協助過你的同事一起來分享這份榮耀吧!
別擔心你所扮演的角色會被人遺忘,因為你的所作所為在上司眼中是清清楚楚的,如果自己一味賣弄、誇耀,反而會落得邀功之嫌,當然,同事也會對你十分反感。
相對地,如果大大方方地和同事分享功勞,一方麵可以做個順水人情,另一方麵,上司也會認為你很善於搞好人際關係,會給你更高的評價。
感激同事幫助你成功
同事,顧名思義,就是一起做事的人。人之所以成為同事,就是為了完成共同的事。假如事情完成得不好,那叫事故;事情完成得好,就成為了事業。可見,同事對一個人是多麼重要。對大部分職業人來說,世界上最好的東西是一個好同事,比一個好同事更好的東西是一群好同事。
如果大家不肯齊心協力共同做事,那結果就不太妙了。
兩個囚徒一起做了壞事,被警察抓了起來。分別關在兩個獨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裏進行審訊。在這種情形下,兩個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或者供出他的同夥(即與警察合作,從而背叛他的同夥),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與他的同夥合作,而不是與警察合作)。
這兩個囚犯都知道,如果他倆都能保持沉默的話,就都會被釋放,因為隻要他們拒不承認,警方無法給他們定罪。但警方也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們就給了這兩個囚犯一點兒刺激:如果他們中的一個人背叛,即告發他的同夥,那麼他就可以被無罪釋放,同時還可以得到一筆獎金。而他的同夥就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並且為了加重懲罰,還要對他施以罰款,作為對告發者的獎賞。當然,如果這兩個囚犯互相背叛的話,兩個人都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誰也不會得到獎賞。
從表麵上看,他們應該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為這樣他們倆都能得到最好的結果:自由。但他們不得不仔細考慮對方可能采取什麼選擇。
甲犯不是個傻子,他馬上意識到,他根本無法相信他的同夥不會向警方提供對他不利的證據。然後帶著一筆豐厚的獎賞出獄而去,讓他獨自坐牢。這種想法的誘惑力實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識到,他的同夥也不是傻子,也會這樣來設想他。所以,甲犯的結論是,唯一理性的選擇就是背叛同夥,把一切都告訴警方,因為如果他的同夥笨得隻會保持沉默,那麼他就會是那個能夠出獄的幸運者了。而如果他的同夥也根據這個邏輯向警方交代了,那麼,甲犯反正也得服刑,起碼他不必在這之上再被進一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