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法不等於將相同的分項簡單地相加,歸納是要找出一個高於句子中的子概念而又範圍恰當的屬概念來統率。歸納也就是分類、歸類然後分析、綜合。這隻是概括過程的一個階段,隻是概括的一個方麵。
概括時經常用到“歸納”一詞,到底什麼是歸納?歸納和概括有什麼關係,歸納是不是等同於概括?
如果你有興趣,我們來看看“歸納”的概念:歸納是從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就是要把特殊事物歸入一般的類來認識,並辨明類與類之間的關係。
下麵再來看看“概括”的概念:
概括是在思想中把從某些具有若幹相同屬性的事物中抽取出來的本質屬性,推廣到具有這些相同屬性的一切事物,從而形成關於這類事物的普遍概念。
概括是把個別事物的本質屬性或特征推及為同類事物的本質屬性或特征,也就是由個別推及一般的過程。而且,這種推理“抽取”出來的是“本質屬性”。在實踐中,人們總是跟一個個具體的事物打交道,首先獲得這些個別事物的知識,然後在這些特殊性知識的基礎上,概括出同類事物的普遍性知識。概括常常與歸納相伴。例如:
法國作家福樓拜說愛瑪·包法利是他自己;郭老說蔡文姬是他;《激流》裏也有我自己,有時在覺慧身上,有時在覺民身上,有時在劍雲身上,或者在其他人身上……我說:“《紅樓夢》雖然不是作者的自傳,但總有自傳的成分,倘使曹雪芹不是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裏,接觸過小說中的那些人物,他怎麼寫得出這樣的小說?他到哪裏去體驗生活,怎樣深入生活呢?”(巴金《文學的作用》)
這一段中作者舉福樓拜、郭老、自己和曹雪芹的例子為了說明什麼問題呢?
對此我們可以采用歸納法,其基本流程是這樣的:福樓拜說愛瑪是自己,郭老說蔡文姬是自己,“我”說《激流》裏有自己,《紅樓夢》裏有曹雪芹的影子。
分解歸類:
福樓拜、郭老、我、曹雪芹歸類為作家或文學家;
愛瑪、蔡文姬、《激流》、《紅樓夢》歸類為文學作品;
“是自己”、“有自己”、“有曹雪芹的影子”實質上是“對作家深入生活、體驗理解的反映”。
綜合概括為:文學作品是作家對生活理解的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歸納法不等於將相同的分項簡單地相加,歸納是要找出一個高於句子中的子概念而又範圍恰當的屬概念來統率。歸納也就是分類、歸類然後分析、綜合。這隻是概括過程的一個階段,隻是概括的一個方麵:通過歸類進行概括,也可以說是由種概念上升到屬概念的“概念的概括”。
歸納和演繹是人類認識最早、運用最為廣泛的思維方法。它所涉及的是個別與一般的關係,是事物和概念之間的外部關係。歸納是從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而演繹,是從普遍性的理論知識出發,去認識個別的、特殊的現象的一種邏輯推理方法。
歸納與概括伴生,演繹也有助於概括的提升。
例如,藝術概括實際上是由歸納概括到演繹再進行概括的結果。沒有對社會、曆史的深入洞察,沒有通過分析概括得到對社會的深刻認識,是不可能演繹出藝術典型的。瞎貓碰著死耗子,就碰出一部《紅樓夢》?一部偉大的作品必然是作者對社會的深入思考和作者生活體驗等相碰撞的結果。不能概括出深刻的識見,就演繹不出“以一當十”的藝術典型。人們在研讀藝術典型時,就好像打開了社會的一麵鏡子,研讀的過程又進行歸納概括。這樣由個別到一般,又由一般到個別,再到一般。這個循環的過程概括出來的本質屬性,就比單一的由個別到一般要深入,經得起檢驗。
如果在概括的過程中出現歸納和演繹推理的錯誤,概括肯定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