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我認為能勝任這次犯罪的人是希爾達·李,她是那種說到做到的人,必要時,她能用自己的手來行使法律的權利——雖然她的動機從來都是無私的,這種人不僅自己做出裁決而且還會去執行,很多舊約裏的人物就是這種類型,比如說,雅億和猶滴(雅億:《聖經》中殺死來帳篷避難的反對以色列人的迦南將領西西拉的希伯來婦人。猶滴:古猶太寡婦,相傳殺了亞述大將荷羅孚尼而救了耶路撒冷全城。——譯注。)。

“而到目前為止,我調查了案子本身的情況,呈現出來的第一個疑點——它是能給人當頭一棒的東西——就是案子發生時那非同尋常的環境!回憶一下西米恩·李躺倒在地的那個房間——如果你們還記得的話,那兒有一張沉重的桌子和一把沉重的椅子都翻倒了,還有一盞燈、陶器、玻璃杯等等。而那椅子和桌子尤其令人驚訝,它們都是堅固的桃花心木的,很難明白在那個虛弱的老人和他的對手間怎麼可能有任何形式的搏鬥,結果還能把這麼堅固沉重的家具碰翻和撞倒,整件事好像不真實。然而,當然不會有任何心智健全的人會製造出這麼一種效果,如果它不是真的發生了的話——除非可能是這樣:西米恩·李被一個強壯的男人殺了,而這個主意是想暗示攻擊者是個女人或是某個瘦弱的男人。

“可這樣一種想法是完全沒有說服力的。因為家具發出的聲響會發出警報,而那個殺人凶手會因此幾乎來不及離開。盡可能無聲無息地割開西米恩·李的喉嚨對任何人來說肯定都是有利的。

“另一非同尋常之處是從門外轉動的那把鑰匙,這麼做好像是沒道理的,這不可能被暗示為自殺,因為在這次死亡中沒有任何東西能與自殺的情況相吻合。它也不是為了暗示從窗戶逃跑——因為這些窗戶都安置好了,從那兒逃跑是根本不可能的!還有,這又一次涉及到了時間問題,時間對殺人凶手來說一定是非常寶貴的。

“還有一件讓人無法理解的事情———從西米恩·李的橡皮防水袋上剪下來的一塊小橡皮和一個小木頭楔子,是薩格登警監拿給我看的,這些東西是第一個進入房間的人從地板上撿起來的——這些東西沒有任何意義!它們什麼都不是!可是它們居然就在那兒。

“你們發覺了嗎?這個案子變得越發地不可理解,它沒有條理,沒有秩序——e n f in (法語:總而言之。——譯注。),它是不合乎情理的。

“而現在我們碰到了一個更大的困難:薩格登警監曾被死者叫來;死者向他報告了一件盜竊案,而且他被要求在一個半小時以後再回來。為什麼呢?如果是因為西米恩·李懷疑他的外孫女或是任何別的家庭成員,而在他和被懷疑的人會麵時把這件事直說出來的時候,他為什麼不讓薩格登警監在樓下等著呢?真的有警監在家裏,他就可以更強硬地向嫌疑犯施加壓力了。

“那麼現在我們能達成一致的觀點是:不僅殺人凶手的行為是非同尋常的,而西米恩·李本人的行為也是非同尋常的!

“而我就對自己說:‘這件事全都錯了!’為什麼?因為我們是從一個錯誤的角度來看它的,而這正是殺人凶手所希望的……“我們有三件沒有意義的事情:搏鬥、轉動鑰匙和剪下來的橡皮碎片。但肯定會有一種方式使這三件事情產生意義!於是我就讓我的腦子裏成為一片空白,忘掉案子的情況,隻從這些東西本身的意義來考慮。我想——一場搏鬥,那暗示著什麼?暴力——毀壞——嘈雜的聲音……那麼鑰匙呢?為什麼要轉動鑰匙呢?那麼就沒人可以進去了?可那並沒能阻止人進去,因為門幾乎馬上就被砸開了。要把某人關在裏麵?不讓某人出來?一小片剪下來的橡皮?我對自己說:‘橡皮防水袋的一小片就是橡皮防水袋的一小片,沒別的了!’”

“那麼你們會說這兒什麼都沒有了——可這並不十分正確,因為留下了三個印象:嘈雜的聲音——隔離——無意義……”“它們和我認為可能的那兩個人之中的任何一個相吻合嗎?

不,它們不合適。對艾爾弗雷德和希爾達兩人來說一件悄無聲息的謀殺都絕對是更可取的,把時間浪費在從外麵鎖住門上麵是荒謬的,而那橡皮防水袋上的一小片仍然又是——毫無意義的!

“然而我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感覺,這件案子裏沒有任何東西是荒謬的——相反,一切都計劃得非常周密並且實施得非常好。事實上,它已經成功了!因此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意味著……“而這時,我又把整件事重新考慮了一遍,得到了第一個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