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非虛構文體的擴展之三
運用知識和材料來擴展段落(一)
今天我們講新課:怎樣運用知識和材料來擴展段落。
為了使大家對這個題目有個印象,我先給同學們講一個本人親曆的故事。
1997年8月24日晚,河南鄭州發生了一起惡性交通事故。
第二天,河南省發行量最大的《大河報》便披露了這一消息。
1997年8月25日,《大河報》在頭版顯著位置報道了鄭州血案。這是對此事的第一篇報道:
昨晚鄭州發生了一起惡性交通事故
白色皇冠拖著被撞傷者狂逃
眾出租車懷著滿腔義憤猛追
(本報今日淩晨1時訊)昨天晚上,鄭州市街頭發生了一起令人發指的惡性交通肇事案。至淩晨1時,受害者一死一傷。
昨晚9時40分,在經一路與金水路交叉口,一輛牌號為豫A54010的皇冠20白色轎車,撞著了各自騎車行走的蘇東海、蘇磊父子。11歲的蘇磊被當場撞翻在地,被撞飛的小蘇磊將皇冠車的擋風玻璃撞了一個破碎的大窩;他的父親蘇東海以及兩輛自行車則被卡在汽車左側的前後輪之間,逃跑的汽車拖著蘇東海狂馳幾百米遠。目擊人譚傑說,在夜幕之下,汽車不停地飛跑,自行車在馬路上摩擦出一路火花。
9時45分,準備在10時接班上崗的特巡一分隊兩位民警駕駛警車正在東明路電院加油站加油,看到了狂奔而來的皇冠車,立即追趕;此時,發現此情的行人、3輛出租車、1輛工具車在義憤之下,幾乎一起加速對皇冠車圍追堵截,終於在距商城路不遠處將其逼停。
在警察的幫助下,蘇東海被立即送上趕到的120急救車。小蘇磊也被人送往省人民醫院急救中心進行急救。司機立即被警察控製。
10時37分,120值班調度田誌梅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蘇東海傷勢嚴重,醫護人員正在搶救。
11時,記者在急救中心看到,蘇東海被皇冠車拖得幾乎體無完膚,從頭到腳傷痕累累。頭發被鮮血浸透,右臂皮膚被摩擦殆盡。
12時,在省人民醫院急救中心搶救現場,記者看到,被用上呼吸機的小蘇磊心跳次數在一點點地下降,他的呼吸已經完全停止。醫生說,他的心髒已經破碎,顱內嚴重受創,這兩種傷都是致命的。事實上,小蘇磊已經死亡。孩子的親屬在搶救現場悲痛欲絕!近淩晨1時,記者在事故處理部門被告知,肇事司機已經接受訊問。
這個新聞後麵還配發了一篇評論。評論很動情地指責肇事者:“是慘無人道的殘暴行徑,真令人發指!”他用頗有深意的口吻說:“現在,還不知開車的是何等人物,能坐‘皇冠’,此必有點來頭。”評論者一身正氣地宣稱:“但不管你有多大來頭,如此行徑也不能逃脫法律的懲處和輿論的譴責。請記者務必追蹤調查一下,將此車此人的‘來頭’公之於眾,讓他在太陽底下亮出相。”
此篇報道一公之於眾,等於給鄭州乃至全省人民出了一道思考題。在之後連續兩天的時日裏,《大河報》均未暴露肇事人的姓名職業,隻是在報紙上特意開辟了群眾評論專欄,對這個肇事者先期進行口誅筆伐,就像台灣倒扁運動一樣來個“天下圍攻”。
在輿論的強大引力下,在眾怒難平的社會輿論壓力下,這個肇事者最終被繩之以法。並且有關他的報道還上了中央電視台。在中央電視台的皇牌欄目《焦點訪談》裏,這個肇事者說了一句話把全國人民的肺都氣炸了,他說:“俺十五歲參軍,幹革命30多年,就因為這點兒小事,就把俺變成這個樣子。”
開車撞人,一死一傷,他竟然說是小事,這哪裏是人話?簡直是禽獸不如。就這樣的壞人槍斃他十回都不解氣。
這一幕不僅全國人民都看了,我也看了。記得我當時破口大罵,直覺告訴我,這個人是在找死,他的死期不會太遠。
果然沒多久,便在報紙電視等媒體上看到了他被槍斃的消息。
此人叫張金柱,原鄭州市開發區公安分局政委,一個國人皆曰可殺的人。
轉眼一年過去。
此事漸漸遺忘。
一天深夜,我接到一個來自河南鄭州的一個戰友的電話。在電話那端,老戰友說,張金柱你真應該寫一寫,他是被冤枉的!
這且不說,他還用很神秘的口吻說:“他的死還與你有關呢。”
我以為他開玩笑。戰友問:1997年8月24日下午你在哪兒?
我想了想,那天我真的在鄭州。
戰友說,那天下午,他去我下榻的飯店看我,整整聊了一個下午,從中午一時到五點半我們都在一起。
我說是。但這和張金柱有什麼關係?
戰友說,咱們聊天過程中,有一段時間我邊聊邊往外打電話。我那是在組織一場飯局,一位朋友的父親過世,住院期間不少親朋好友探望,他想答謝一下,於是就托我聯絡大家,那天下午,正是在你的房間,我向出席晚宴的朋友發出了邀請,其中就有張金柱。對他來說,這是一次死亡邀請。
突然想起來,這個戰友也邀請了我,隻因我早被另一位朋友所邀,才沒有赴約夜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