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機圓辦事,看形勢把握好做事火候(3 / 3)

北宋時,西夏主李繼遷騷擾西部邊疆,保安軍擒獲了李母。宋太宗想把她殺掉,猶豫不決,請樞密使寇準商議此事。商議定後,寇準回家路過相府,將結果告訴宰相呂端。呂端問:“這件事準備怎樣處理?”寇準告之:“準備斬首,以懲戒凶逆。”呂端說:“如此未必合適。”他於是進見皇帝說:“從前項羽欲烹高祖父太公以示威於高祖,而高祖卻說願分得一杯羹。舉大事者是不顧父母的,何況李繼遷是個不孝之子呢。陛下今天殺其母,明日能抓住李繼遷本人嗎?如若不然,隻能增添其對宋的仇恨。臣以為,應將李母安置於延州,好好服侍,以招來李繼遷。他即使不降,也可用此事拴住他的心。”太宗聽罷稱讚,以為有理。後來繼遷母死於延州,繼遷死後,其子投誠。

《韓詩外傳》中也有類似的故事。

楚莊王欲動員大軍攻打晉國,並武斷地決定:“此事我已決定了,敢再諫者死!”此時,孫叔敖挺身而出,冒死勸道:“我院裏有一榆林,前天,我在林中偶見一隻蟬,正欲去飲露水。這時其身後卻有一隻螳螂,正做捕食之勢。然而螳螂也沒有發現有一隻黃雀早已瞄上了它。同時,樹下一孩童卻正張著彈弓向黃雀瞄準。而那孩童忽略了腳邊的一個大洞。他們都隻為眼前的利益所惑而不顧身後的危險呀!現在晉國未衰,而大王欲討之,情形不也是一樣嗎?”聽了這段話,楚莊王終於收回了成命。

當人被某事某物所惑時,往往會不權衡利弊匆匆行動,從而不免受挫。相反,權衡利弊者,無論辦什麼事都不會陷入困境。

辦事要得失有度

有的人在辦事時,無端生出許多煩惱,這都源於利害得失間的矛盾。如果單純就事論事來講,利害就是利害,得失就是得失,兩者涇渭分明,水火不容,但是從人的生活整體而言,利害得失又是相互聯係、密不可分的,甚至在一定的程度上,我們可以將其視為同一件事情。

春秋戰國時期的宓子賤,名不齊,是孔子的弟子,魯國人。有一次齊國進攻魯國,戰火迅速向魯國單父地區推進,而此時宓子賤正擔任單父邑宰。當時正值麥收季節,大片的麥子已經成熟了,不久就能夠收割入庫,可是戰爭一來,這眼看到手的糧食就會讓齊國搶走。當地一些百姓向宓子賤提出建議,說:“麥子馬上就熟了,應該趕在齊國軍隊到來之前,讓咱們這裏的人去搶收,不管是誰種的,誰搶收了就歸誰所有,肥水不流外人田。”另一些人也認為:“是啊,這樣把糧食打下來,可以增加我們魯國的糧食,而齊國的軍隊也搶不走麥子做軍糧,他們沒有糧食,自然也堅持不了多久。”盡管鄉中父老再三請求,宓子賤堅決不同意這種做法。過了一些日子,齊軍一來,把單父地區的小麥一搶而空。

為了這件事,許多父老埋怨宓子賤,魯國的大貴族季孫氏也非常憤怒,派使臣向宓子賤興師問罪。宓子賤說:“今天沒有麥子,明年我們可以再種。如果官府這次發布告示,讓人們去搶收麥子,那些不種麥子的人則可能不勞而獲,得到不少好處,單父的百姓也許能搶回來一些麥子,但是那些趁火打劫的人以後便會年年期盼敵國的入侵,民風也會變得越來越壞,不是嗎?其實單父一年的小麥產量,對於魯國的強弱的影響微乎其微,魯國不會因為得到單父的麥子就強大起來,也不會因為失去單父這一年的小麥而衰弱下去。但是如果讓單父的老百姓,以至於魯國的老百姓都存了這種借敵國入侵能獲取意外財物的心理,這是危害我們魯國的大敵,這種僥幸獲利的心理難以整治,那才是我們幾代人的大損失呀!”

宓子賤自有他的得失觀,他之所以在這件事上拒絕父老的勸諫,讓入侵魯國的齊軍搶走了麥子,是認為失掉的是有形的、有限的那一點點糧食,而讓民眾存有僥幸得財得利的心理才是無形的、無限的、長久的損失。利害得失應該如何取舍,宓子賤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人生修行課

辦事要做到顧全大局,就必須臨危不亂,關鍵時刻不能患得患失於小利小益,要善於分清眼前利益,能夠舍卒保車,為了更大、更長遠的利益舍棄眼前的利益。

問清當時的情形,講明道理以引導之,是論辯的常法,也是辦事的方略。運用因勢利導的方法,有時可以使複雜問題簡單化,為人們之間的溝通提供方便。

辦事就像廚師燒菜,隻有掌握火候,菜才不會燒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