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能屈能伸,圓融處世海闊天空(2 / 3)

“那你就忍氣吞聲?”

“談不上忍氣吞聲,況且我不想因為生氣而受到傷害。”

大華說他的做人哲學是:莫生氣。“隻有莫生氣,自己才能避免受到傷害。你如果把玩笑當真,大吵大鬧地爭一個一清二白,不但傷了彼此之間的和氣,還傷了自己的元氣,到頭來悶悶不樂,一肚子的閑氣還不是自己受用、自己倒黴?何必呢?再說,那些玩笑話要麼含沙射影,要麼賣弄唇舌,都有些挑釁的味道,你若沉不住氣,上了當,到頭來還不是讓別人看笑話?一個巴掌拍不響,你不理他們,他們倒覺得沒趣,對不對?”

誰人背後無人說,哪個人前不說人。大千世界,人海茫茫,相識本來是緣分,相處更當為善。不要因為小事就和別人生氣,糾纏於口舌之爭。每個人在生活中都難免遇到不公正的待遇,無禮貌的攻擊。這時,你就要盡量克製自己,做到不計較別人的毀譽。

黃炎培先生曾經現身說法:“人家的毀譽,不必計較。我小時因為窮,為別人鄙視,屢向人家求婚而被拒絕,直到第六家我已故的王夫人家,先嶽父王筱雲先生賞識我的文章和楷書,才玉成我的婚事。不久在科舉場中,我露了頭角,賀者盈門,都說早就看出此兒不凡。及後參加革命,遭逮捕,險被殺頭,立時聲譽驟落,大家又看不起此兒了。適避難歸來,稍利事業,乃又受稱譽。吾乃大悟,做人做事要時刻力求上進。猶如逆水遊魚,至為艱苦。”

一個人的“名聲”往往容易毀於“人言”,常言說的“人言可畏”就是這個道理。黃炎培先生主張用“不必計較”來對待毀壞人名聲的“人言”,要求人們不必把個人的名聲看得過重。沒有事實根據的“人言”總是“腿短”的,不會長久站住腳,毀人名聲的人也許得逞於一時,但不久定會敗露。一個人的品行是有目共睹的,它最有說服力。

對人對事不要太認真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做人不能一點都不在乎,遊戲人生,玩世不恭;但也不能太較真,認死理。太認真了,就會對什麼都看不慣,連一個朋友也容不下,就會把自己封閉和孤立起來,失去了與外界的溝通和交往。

桌麵很平,但在高倍放大鏡下就是凸凹不平的“黃土高坡”;居住的房間看起來幹淨衛生,當陽光射進窗戶時,就會看到許多粉塵和灰粒彌漫在空氣當中。如果我們每天都帶著放大鏡和顯微鏡去看東西,恐怕世上沒有多少可以吃的食物、可以喝的水、可以居住的環境了。如果用這種方式去看別人,世上也就沒有美,人人都是一身的毛病,甚至都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了。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活在世上難免要與別人打交道,對待別人的過失、缺陷,寬容大度一些,不要吹毛求疵、求全責備,可以求大同存小異,甚至可以糊塗一些。如果一味地要“明察秋毫”,眼裏揉不得沙子,過分挑剔,連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去論個是非曲直、整個輸贏來,別人就會日漸疏遠你,最終自己就變成了孤家寡人。

古今中外,凡能成就一番大事業者,無不具有海納百川的雅量,容別人所不能容,忍別人所不能忍,善於求大同存小異,贏得大多數。他們豁達而不拘小節,善於從大處著眼,從長計議而不目光短淺,從不斤斤計較,拘泥於瑣碎的小事。

多數人僅僅是在一些小事上較真。例如,菜市場上,人們時常因為幾角錢爭得臉紅脖子粗,不肯相讓。至於一台電視2000元和2100元的100元差價,人們經常就會忽略掉,不去較真。

要真正做到不較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善解人意的思維方法。

例如,有位顧客總是抱怨他家附近超市的女服務員整天沉著臉,誰見她都覺得好像自己欠她二百吊錢似的。後來他的妻子打聽到這位女服務員的真實情況。原來她的丈夫有外遇,整天不著家,上有老母癱瘓在床,下有七八歲的女兒患有先天的哮喘,自己也下崗了,每月隻有兩三百元的下崗工資,住在一間12平方米的小屋裏,難怪她整天愁眉不展。明白至此,這位顧客再也不計較她的態度了,而是想法去幫助她。

在公共場所,遇到了一些不順心的事,也用不著去動肝火,其實也不值得去生氣。素不相識的人不小心冒犯了你可能是有原因的,也許是各種各樣的煩心事攪在一起了,致使他心情煩躁,甚至行為失控,偏巧又叫你給撞上了……其實,隻要對方不是做出有辱人格或違法的事情,你就大可不必去跟他計較,寬大為懷。假如跟別人較起真來,刀對刀、槍對槍地幹起來,再弄出什麼嚴重的事兒來,可真是太不值了。跟萍水相逢的人較真,實在不是明智之舉;跟見識淺的人較真,無疑是降低自己做人的檔次。

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家裏更不要較真,否則真是愚不可及了。家人之間哪裏有什麼大是大非、原則立場可講,動不動搞得就像階級鬥爭似的,都是一家人,何至於此?家是用來講愛的地方,不是用來講理的地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去和稀泥,當一個笑口常開的和事佬。有位智者說,大街上有人罵他,他連頭也懶得回,他根本不想知道罵他的人是誰,因為人生短暫而寶貴,還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何必為這種令人不快的事情去浪費時間呢?

提倡對某些事情不必太較真,可以“敷衍了事”,目的在於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我們認為值得幹的重要事情,這樣我們成功的希望就多一分,朋友的圈子就能擴大幾分。

以退為進,以屈求伸

吳、蜀猇亭之戰,是使蜀漢的劉氏政權元氣大傷的一戰,也是蜀漢走向下坡的轉折點。在這一次決定生死的戰鬥中,雙方將領對於進與退的不同理解和不同應用,產生了不同的效果,頗有意義。

劉備為報關羽之仇,不顧諸葛亮、趙雲等人苦苦勸諫,親自率大軍大舉伐吳。初戰階段,蜀軍憑借優勢的兵力,有利的地形,旺盛的士氣攻城奪地,勢如破竹。奪峽口,攻秭歸,直至猇亭一帶,深入吳國腹地500餘裏,江東朝野震驚,人人“膽裂”。在政治上和軍事上,都贏得了不少主動,東吳被迫再次提出議和,並做出退讓。倘若此時劉備頭腦清醒,乘機停止進攻,同東吳談判,完全可以借助軍事威懾,就能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有利態勢。但劉備被初戰勝利衝昏了頭,被國仇家恨蒙住了心,使他最終不能正確地認識形勢和控製自己。他執意堅持進攻,長驅直入,加上諸多決策失誤,非但沒能滅吳,反被東吳的年輕將領陸遜一把火燒了個丟盔棄甲,大敗而歸。

與此相反,陸遜大勝劉備後,乘勝反攻,追擊蜀軍,但是當他在白帝城外遇到諸葛亮布下的“八陣圖”時,便就手罷兵不追了。因他料到曹魏可能乘其迫蜀軍之機後方空虛背後偷襲。果然,撤兵不到兩天,魏軍三路人馬已到吳城了。陸遜見好就收,沒有貿然入川,避免了劉備猇亭悲劇的重演。

《孫子兵法》提出“見可而進,知難而退”的觀點,就是指當認識到繼續前進有可能導致對自己不利的結局或可能戰局發生逆轉時,應當機立斷,停止進攻,或迅速撤退,這正是辯證法上講的“度”,也就是事物發展變化中保持自己質的臨界線。越“度”則過,過則必錯。如果不從戰略上、宏觀上考慮問題,在超出自己力量限度的情況下繼續用兵,主動權就會移於敵手,有利的態勢反而會演變為不利的局麵。因此,知難而退,見好就收,是處世中一個必須要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