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量的食物來源
(1)將食物分為穀類、豆類、薯類、動物性食物、純熱能食物和其他六大類。
(2)按照六類食物分別計算各類食物提供的能量攝入量及能量總和。
(3)各類食物提供的能量占總能量的百分比。
2.能量的營養素來源
根據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的能量折算係數,分別計算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三種營養素提供的能量及占總能量的比例。
(1)計算。根據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的能量折算係數,分別計算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三種營養素提供的能量及占總能量的比例。
①蛋白質供能比:蛋白質攝入量×4÷能量攝入量×100
②碳水化合物供能比:碳水化合物攝入量×4÷能量攝入量×100
③脂肪供能比:脂肪攝入量×9÷能量攝入量×100
(2)評價依據。人體的能量來源於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大營養素占總能量的比例應當適宜,一般來講,蛋白質占10%~15%,脂肪占20%~30%,碳水化合物占55%~65%。
3.蛋白質的食物來源
(1)計算
①將食物分為穀類、大豆類、動物性食物和其他四大類;
②按照四類食物分別計算各類食物提供的蛋白質攝入量及蛋白質總和;
③各類食物提供的蛋白質占總蛋白質的百分比,尤其是動物性及大豆類蛋白質占總蛋白質的比例。
(2)評價依據。優質蛋白質包括動物性蛋白質和大豆類蛋白質,其所含有的必需氨基酸種類齊全、比例適當,人體利用率高,因此應該在膳食中保證一定量的動物性蛋白質和大豆類蛋白質,一般優質蛋白質占總蛋白質1/3以上。
4.脂肪的食物來源
(1)計算
①將食物分為動物性食物和植物性食物;
②分別計算動物性食物和植物性食物提供的脂肪攝入量和脂肪總量;
③計算各類食物提供的脂肪占總脂肪的百分比。
(2)評價依據。在膳食脂肪提供的能量占總能量30%時,飽和脂肪酸提供的能量大約占總能量的7%,單不飽和脂肪酸提供的能量占總能量的10%以內,剩餘13%以上的能量由多不飽和脂肪酸提供為宜。
(五)膳食模式分析
(1)根據《中國居民平衡膳食寶塔》對個人或群體的膳食模式進行評價。平衡膳食寶塔共分5層,穀類薯類及雜豆位於底層,每人每日應吃250~400g;蔬菜和水果占據第二層,每人每日應吃300~500g和200~400g;魚、禽、肉、蛋等動物性食物位於第三層,每人每日應吃25~100g(魚蝦類50~100g,畜禽肉50~75g,蛋類25~50g);奶類和大豆類合占第四層,每人每日應吃奶類及奶製品300g和大豆類及堅果30~50g;第五層塔尖是油脂和鹽,油脂每日攝入應為25~30g,鹽不要超過6g。各類食物的攝入量一般指食物的生重。
(2)平衡膳食寶塔建議的每人每日各類食物適宜攝入量適用於2歲以上的健康人,應用時要根據個人年齡、性別、身高、體重、勞動強度、季節等適當調整。列出了不同能量水平各類食物的參考攝入量。
(3)評價依據:根據被調查居民的體力活動狀態和對以上各類食物的攝入量與膳食寶塔提供的三種不同能量膳食下的各類食物參考攝入量進行比較。從居民攝取食物的種類和數量上來看膳食模式是否合理。
(4)食用油和調味品分配:食用油和調味品的攝入量在個人膳食回顧調查中是沒有記錄的,需要通過在家庭食物稱重調查中獲得的食用油和調味品的消費量,按照每個家庭成員日均來自除食用油和調味品以外所有食物的能量攝入量的比例分配到每個人。評價依據:中國居民膳食寶塔建議每人每天油脂攝入量不應超過25g或30g。
(5)注意事項
①豆類及其製品攝入量:按照每百克各種豆類中蛋白質的含量與每百克大豆中蛋白質的含量(35.0g)的比作為係數,折算成大豆的量。幹豆和豆製品按蛋白質含量折算成大豆的量。
②奶類食物攝入量:按照每百克各種奶類中蛋白質的含量與每百克鮮奶中蛋白質的含量(3.0g)的比作為係數,折算成鮮奶的量。
(六)三餐供能比計算和評價
(1)計算:分別把早、中、晚餐攝入的食物所提供的能量除以1天總攝入的能量乘以100%,就得到三餐提供能量的比例。
(2)評價依據:一般能量的適宜分配比例為:早餐占25%~30%,午餐占30%~40%,晚餐占30%~40%。
(七)24h膳食調查報告的內容
(1)計算每人每日各種食物的平均攝入量與膳食結構評價;
(2)平均每人每日營養素攝入量與評價;
(3)能量來源與蛋白質、脂肪的食物評價;
(4)能量、蛋白質和脂肪的食物來源;
(5)三餐提供能量的比例。
第二節 體格測量的評價
身高、體重的測量是體格測量的主要內容,其表示方法有按年齡的身高(身長),按年齡的體重及按身高(身長)的體重。按年齡的身高偏低,表示較長期的慢性營養不良,而按身高的體重偏低,表示較急性的營養不良。
一、常用的評價方法
不同年齡和性別的人群其評價方法不同,特別是兒童評價方法較多,其評價標準各國也不一致。由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美國國家衛生統計中心(NCHS)提出的身高和體重數值,已被大多數國家采用,我國目前以此作為評價兒童生長發育狀況的參考標準。常用的評價方法有以下幾種:
1.平均值法
對群體的調查結果按性別、年齡分組後,所得平均值與參考標準直接比較是一個最直接的評價方法,特點是需要較大的樣本量,才能使各年齡組有足夠的數量,以便進行比較說明差異,因此不常應用。
2.中位數百分比法
即調查兒童的身高或體重的數值達到同年齡、性別參考標準中位數的百分比,以此來評價兒童生長情況。一般在兒科常用此方法,例如,常用的GOMEZ評價法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