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某一問題前,支委會應先進行討論研究,提出一個供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意見。如支委會討論時有不同看法,支委會認為有必要,可以在支部大會上將不同意見向支部大會作介紹,供支部大會進行深入的討論。但要注意的是,介紹時應該對事不對人,可以把不同看法和理由分別作介紹,不要講哪種看法是誰提出的。
823.支部委員能否在支部大會上發表與支委會決定不同的意見?
在支部大會上,每個黨員(包括支部委員)都有權自由地參加討論,發表意見。支部委員在支委會討論問題時沒有被采納的意見,可以在支部大會上重新提出。同樣的道理,在支委會討論問題時被采納的意見,後來認識有了變化,在支部大會上發表新的、與支委會決定不同的意見也是允許的,但最好事先把自己改變的意見和理由向支委會說明一下,讓支委會考慮原來的決定是否恰當。在支委會討論時如果有不同意見不提出來,故意放在支部大會上發表,這種做法不利於黨的工作和團結,也是不符合黨性原則的。
824.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如何討論決定重大問題?
黨員人數不足7名的支部,一般不設支委會,隻設一名書記,必要時增設一名副書記。這樣的支部因黨員人數不多,對一些重大問題,可以直接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不能由支部書記個人決定,也不能由正副書記兩人商量決定。至於支部的日常工作,可由支部書記具體負責處理,並定期向支部大會報告。
825.支委擴大會議能否對重要問題進行表決?委員沒過半數能否召開支委擴大會議?
支委會在支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在一般情況下,凡屬支委會職權範圍內的重要問題,應由支委會討論決定。有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有關黨員參加。參加支委擴大會議的同誌可以充分發表意見,但在對重要問題進行表決時,無表決權。因此,支委擴大會議不能對重要問題進行表決。重要問題仍應由支委會表決通過。根據這一規定,委員人數沒過半數不能召開支委擴大會議。
826.能否吸收黨外幹部參加支委擴大會議?
根據有關規定,支委擴大會議隻能在黨內擴大,不能擴大到非黨群眾。因此,不能吸收非黨幹部參加支委擴大會議。
827.能否召開支部擴大會議?
支部大會是支部全體黨員(包括預備黨員)都要參加的會議,在黨內不能再擴大了。因此,不存在支部擴大會議的名稱。至於有些支部大會根據會議內容吸收部分入黨積極分子或其他非黨人員列席會議,這樣的會議仍然是支部大會,不能稱為支部擴大會議。
828.能否用鄉鎮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
黨章規定,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根據黨章這一規定,鄉鎮黨委是本地區的領導核心。凡屬鄉鎮經濟和社會發展、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其他方麵的重大問題,應當由鄉鎮黨委集體討論決定。鄉鎮其他組織應當認真貫徹執行黨委的決定。
用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勢必把各種問題都拿到會上討論,參加會議的人員也很多,這既模糊了鄉鎮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弱化了鄉鎮黨委應負的主要責任,又不利於發揮鄉鎮其他組織的作用和積極性。同時,用這種會議形式決定問題,不符合鄉鎮黨委應該采取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容易造成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當然,在鄉鎮黨委對某些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以後,為了保證決策的全麵實施,召開黨政聯席會或黨委擴大會統一思想認識,研究和完善具體措施,是可以的。但不能以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決定重大問題。
829.怎樣區分誣告、錯告和檢舉失實的界限?
在揭發反映黨員、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中,多數是為了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向黨和政府負責地檢舉和揭發黨員、幹部中的壞人壞事與違法亂紀行為的。但是,也有少數來信來訪是誣告、陷害他人的。
那種為了達到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為了幹擾破壞黨和政府的工作,采取無中生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等惡劣手段,蓄意誣陷黨員、幹部或黨的組織的,都屬於誣告。
由於了解情況有局限性,或者由於缺乏調查研究,輕信了道聽途說,而造成檢舉、揭發失實,甚至造成錯告的,不要以誣告論處。在誣告和錯告或檢舉失實暫時難以分清的時候,不要急於處理。應該充分走群眾路線,進行深入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分析鑒別,經過充分論證,劃清界限。
830.黨員可否采取聯名或匿名的方式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
黨員隻要不違背黨章規定,無論以個人名義或者聯名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檢舉、揭發問題,都是允許的,這對於上級如實了解下情,及時處理問題,有一定的好處,不能看作是非組織活動。
黨員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檢舉、揭發問題,應當認真負責、實事求是,並敢於承擔責任,不應采取匿名的方式,以免給組織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但由於種種原因,用匿名信反映情況,檢舉、揭發問題也是經常發生的一種現象。從過去匿名信的查證結果看,有一部分是屬實和基本屬實的,也確有一些是誣告陷害的。因此,對匿名信不宜采取一概否定,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區別情況,慎重處理。
對於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不正當手法,以聯名或匿名的方式誣陷別人,向組織施加壓力,搞陰謀活動,是不能容許的。對這種情況,必須認真查實,嚴肅處理。
831.什麼是黨性?新時期共產黨員的黨性和先鋒模範作用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麵?
黨性,是一個政黨所固有的本性。不同階級的政黨有不同的黨性。無產階級政黨的黨性,是無產階級階級性最高、最集中的表現。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們黨的這一性質以及它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所形成的區別於其他政黨的特點,就是我們黨的黨性,也是每一個共產黨員所應具有的黨性。
黨員的黨性和先鋒模範作用在不同的時期表現的形式是有所不同的,它應當反映時代的特點和要求。新時期共產黨員的黨性和先鋒模範作用主要應體現在以下幾方麵:
(1)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全麵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定地站在改革和建設的前列,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勇於實踐,銳意創新,腳踏實地地為實現黨在現階段的基本綱領而奮鬥;
(2)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知識和本領。尊重科學,勤奮學習,熟練掌握本職工作領域的業務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成為生產和工作中的骨幹;
(3)具有克己奉公、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操。能夠認真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個人利益與黨和人民利益的關係,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
(4)具有紮實工作、密切聯係群眾和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關心群眾疾苦,維護群眾利益。帶頭勤勞致富,並帶領群眾共同致富;
(5)具有自覺的組織紀律觀念和法製觀念。能夠嚴格執行黨內生活準則,模範地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廉潔自律,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樂於接受各方麵的監督,勇於同消極腐敗現象和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