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公文的種類(1 / 1)

(一)公文的分類

公文的種類指對日常實踐活動中所形成的公文,按照其性質、特點、作用、行文關係及處理程序和要求等的不同作的類別區分。這種類別的區分有助於加深對各種公文的性質、特點、作用及管理要求的了解,但這種區分並沒有十分嚴格的標準,而且類別的區分也是相對的。因為從不同的角度對公文加以區分,常常可以形成不同的類別。通常為了實際工作使用和討論研究問題的方便,對公文的種類作以下幾種劃分:(1)按公文針對的對象區分,可以分為對本機關內部的、對外機關發出的和所收外機關發來的3類。(2)按公文的作者區分,可以分為上級機關的、下級機關的、同級機關的和本級機關的,以及領導同誌的5類。(3)按公文的作用區分,可以區分為指令性的、指導性的、陳述性的、請示性的、聯係性的和告知性的6類。(4)按公文的行文關係區分,可以區分為主送的、抄送的和抄報的公文3類。(5)按公文的生效程度區分,可以分為草稿、修改稿、原稿、正件、翻印件、複印件和手抄件7類。(6)按公文的重要程度區分,可以分為主件、附件或重要件、參閱件4類。(7)按公文機密程度區分,可以分為絕密件、機密件、秘密件和一般件4類。(8)按公文的緊急程度區分,可以分為特急件、急件和一般件3類。(9)按公文的內容區分,可以分為機關通用的和業務專用的兩類。(10)按公文的名稱區分,可根據它反映的內容分為許多具體的文件或材料,如機關通用文件中的“命令”、“請示”、“通知”等。

(二)機關正式公文的種類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辦公廳1996年5月3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規定,機關正式公文有14類。

(1)決議。用於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

(2)決定。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安排。

(3)指示。用於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和對開展工作的原則和要求。

(4)意見。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5)通知。用於發布黨內法規、任免幹部、傳達上級機關的指示、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發布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共同執行或者周知的事項。

(6)通報。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況。

(7)公報。用於公開發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件。

(8)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複上級機關的詢問。

(9)請示。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10)批複。用於答複下級機關的請示。

(11)條例。用於黨的中央組織製定規範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規章製度。

(12)規定。用於對特定範圍內的工作和事務製定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範。

(13)公函。用於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複問題,向無隸屬關係的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等。

(14)會議紀要。用於記載會議主要精神和議定事項。

黨務部門常用公文

(1)計劃。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對一定時期的工作所作出的安排和規劃。

(2)簡報。即簡要報道現實工作和活動情況的文書形式。

(3)記錄。如實記載工作、談話、會談、會議的原始資料。

(4)大事記。對本地區、本單位的大事、要事所作的文字記載。

(5)規章製度。為維護黨和國家、集體、人民利益,保障工作順利進行,製定和頒發的在一定範圍內要求人們必須共同遵守的行動準則。

此外,黨務部門常用的公文還有總結、講話稿、調查報告、慰問信、公開信、倡議書、唁電唁函、證明信、按語、鑒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