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克還說,很多人都對他爸爸這樣做異常痛恨。
我安慰汪克:他們這些人不是痛恨你爸爸貪汙腐敗,而是痛恨自己不能像你爸爸一樣貪汙腐敗,他們的品德很有問題,你不用理會。≮我們備用網址:≯
然後,我催著他趕緊去救黃毛男。
事先與汪克約定,讓他帶著黃毛男到現在我們所坐的這家飯店裏碰頭,因為剛才我們前往外灘的時候,經過了這家飯店,覺得很清靜。
好在汪克沒讓我們等太久,他順利帶著黃毛男來了飯店,一進門就嚷開了:“我人都回來了,你們菜怎麼還沒上?”
我和夏夕無視汪克,不約而同觀察起黃毛男來。
不得不承認他的樣子確實很帥,高高的個子,筆挺的鼻梁,身上散發著淡淡的古龍水。
之所以我對這種奢侈的香水記憶猶新,是因為十八歲之前,我一直認為古龍水是在說古龍寫的書太水。
黃毛男見我們三個都隻是學生,臉上緊繃的線條也緩和了下來,拉過一把椅子坐了下來,問道:“你們找我?”
我用手肘碰了碰眼睛都快變成愛心的夏夕,正了正身子,嚴肅地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程震。”黃毛男反問,“你們又是誰?”
“我們是夏美的朋友。”
“夏美?”程震重複了一遍。
“難道你不認識她?”我聽他的口氣,感覺不對勁。
果然,他否認了。
夏夕在旁,我不便把事情挑得太明,旁敲側擊道:
“我曾經見過你單獨進她家。”
對方歪歪嘴角,答道:“我單獨進過許多女人的家。”
憑他英俊的長相,能經常去女人家我想也是正常。
完全沒搞清楚狀況的汪克,很不服氣地說:“你這麼花心,難怪被警察追,早知就不該救你了。”
程震似乎也看出汪克在這裏等同於空氣,所以不加理睬,問我道:“夏美到底是誰?”
“是我的姐姐,她被人殺了。”沒等我開口,夏夕回答道。
“我真的去過她家嗎?”程震好像真的不認識夏美。
我提醒道:“你還記得光榮路嗎?一個瘦瘦的女人送你到她家的門口。”
程震滿臉驚愕,嘴巴張得比桌子上的空碗還大。
一個死人的名字讓氣氛有點緊張起來。
他沉默良久,才開口道:“你們是怎麼知道我來外灘的目的呢?”
“因為我們也是來找東西的。”我故意把《1+1=0》這本書放在桌子上,寫有字的一麵對著他。
書沒有起任何作用,對方無動於衷,而是問:“你們也是來找銅獅子的嗎?”
“銅獅子?什麼銅獅子?”
雖然夏夕有在帥哥麵前就犯迷糊的毛病,但她此時卻問出了我心裏所想的問題。
程震轉了轉眼睛,問:“你們是在找什麼東西?”
我說:“我們要去外灘12號,那裏可能有我們要找的東西。”
“是什麼東西?”
“不知道。”
程震“嗯”了一聲,又陷入沉默。
“對了,警察為什麼要抓你?”夏夕似乎對他的私事挺感興趣。
程震看了眼夏夕,回答說:“他們可能誤認為我殺人了吧!”
話語中的那份不羈和輕佻,分明是在挑逗夏夕,兩個人居然開始旁若無人地聊起了天。
連我的女人也敢泡,完全沒把我放在眼裏。
我向來討厭帥哥,和汪克成為朋友完全因為他不具備讓我討厭的條件。
我和汪克默契地交換了一個眼神,達成了戰略合作統一方針,決定先除掉這個頭號情敵再相互PK。
喝飽了水的汪克開始在飯店裏大吵大鬧起來,拍著桌子敲著碗,責問老板娘為什麼菜到現在還沒有上,聲音大到讓他們兩個沒法繼續交談下去。
老板娘懇求再給她點時間,說魚就快出鍋了。
汪克得理不饒人,繼續嚷嚷,揚言要走人。
廚房裏走出一個胖子,手裏握著一把閃著魚鱗光芒的菜刀,大聲吼道:“老子刮了大半條魚了,我看誰敢不買單就走出這個門。”
眼見汪克要吃虧,我架著他的肩膀,跟老板娘打起了圓場:“我朋友可能喝多了,有點醉了。”
夏夕不解地問:“水也能喝醉?”
老板娘撓撓頭,說:“可能杯子沒洗幹淨,水裏還有上次倒的二鍋頭。”
我胃裏一陣翻騰,帶著他們幾個飛也似的逃出了這家飯店。
跑了幾步,夏夕就跑不動了,愁容滿麵地捂著肚子。
程震假惺惺地問她怎麼了,夏夕說她還沒吃晚飯,實在餓得不行。
於是,這個黃毛男故作慷慨地請我們去吃飯。
我和汪克在別人請客的情況下,遵從“有吃不吃豬頭三”的原則。看見不遠處有某著名意大利餐館的廣告牌,我便提議去吃披薩。
程震爽快地答應下來,他還說,我們幾個邊吃邊商討一下各自要在外灘所找的東西。
我滿口答應。
很久沒開洋葷了,等進了意大利餐館狠狠地吃,吃得他有苦說不出。
汪克跟我說,他爸爸在吃大筵席前總愛讓服務員端碗粥來喝,說是先暖暖胃,這就和運動員比賽前熱好身,才能出好的狀態是一個道理。
我和汪克各要一碗粥,結果服務員白了我們一眼,說沒有粥。
我想既然暖胃,先來碗餛飩也行。
服務員摔給我一本花裏胡哨的菜單,跋扈地說:“我們是洋餐廳,沒有中國菜!”
言多必失,我把菜單遞給了程震,說:“既然你請客,還是你來點吧!”
他笑說:“既然意大利餐館的特色食物是披薩,我們就吃披薩吧!”
點單後不久,我們熱氣騰騰的披薩就上來了。
我一看,媽的!什麼意大利批薩,其實就是中國人的羌餅撒上肉末,沒什麼新鮮感,但價格貴不少。
我和汪克的五髒廟早已空空如也,也顧不得讀書人的斯文,我們斯文起來也實在不像讀書人。毫不猶豫地大口朵頤起來,外國大餅的味道實在不敢恭維,對付個半飽我就沒了胃口。
汪克提議再點份自助色拉,夏夕說一起幫他裝盤子,兩個人抱著吃出老本的決心,往自助區走去。
我和黃毛男相對而坐,因為找不到話題,我閑來無事,就開展興趣愛好。
鄰桌有女人,女人在吃飯,我在看女人,誰也不耽誤誰。
黃毛男做作地咳嗽了一聲,和我搭腔道:“既然你們知道外灘12號這個地址,為什麼會不知道要找的東西是什麼呢?”
我目不轉睛地答道:“正是因為不知道,所以才叫找,否則就直接去拿了。”
程震用略帶自嘲的口吻說:“如果你們願意帶上我這名犯罪嫌疑人,我可以幫你們一起去找東西,因為我和剛才那位小妹妹的姐姐是好朋友。”
這話聽來熟悉,像是我曾經夏夕吹牛的話。
“我們不能帶上你,警察現在已經卯上了你。”我當然不能答應這樣一個偽君子加入的要求。
我聲音稍稍大了點,鄰桌的女人抬眼看看我,優雅地拭去嘴角的泡沫,結賬離去。
程震等鄰桌無人,冷笑道:“你認為警察隻盯上了我一個人嗎?”
“什麼意思?”
“你留意到剛才那個女人的餐單了嗎?”程震微微傾斜修長的身子,一伸手,拿過了女人的餐單,“她沒等甜點上來,就急急忙忙走了,她剛才付錢的手一直在顫抖,我覺得她是不是看見了什麼可怕的人了?”
是我!
我現在可是臭名昭著的通緝犯呐!我怎麼忘了顧及在公眾場合的影響呢?
我應該戴上墨鏡、口罩和棒球帽,人群之中我低調地行走。遇到多人圍堵的情況,讓夏夕和程震為我開道,確保我能順利突圍。我不允許媒體私自報道關於我的信息,更不能讓自己的影像出現在電視台的某些法製節目上。
能把通緝犯當出明星的感覺,可能也就我一個人了。
仔細想想,要過明星的日子,其實也並不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對程震來說,他的處境和我半斤八兩,通緝犯和嫌疑犯從罪犯的範疇來說,我顯然比他高出一級,讓他同流合汙,對我沒多大損失。
本想再聽聽夏夕他們的意見,可等了半天,他們的色拉還沒弄好。我就自作主張,讓程震加入我們的探索小組。
又過了十分鍾,汪克捧著色拉回來了,色拉堆得足有半米高,他一步一停,慢慢悠悠走到了桌子旁。
夏夕興衝衝地對我誇獎著汪克:“他太厲害了,居然能堆這麼高,這裏經理的臉都像生菜一樣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