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運行實施篇(二)(1 / 3)

第一條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信息工作由省長株潭兩型辦負責組織,各市、各省直部門分別負責本單位、本區域、本係統的信息工作。

第二條省長株潭兩型辦信息工作主要職責: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和製訂信息工作的規章製度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信息的采集、綜合、上報、交流、反饋和存檔等各項日常工作;

(三)及時、準確、全麵向省領導及國家發改委報送信息,將反饋意見與重要指示及時通報各市各省直部門;

(四)負責《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簡報》等信息刊物的編輯、報送工作;

(五)負責統計督促各地各省直部門信息報送情況,將其納入工作考核範圍,建立綜合考核評價製度,並公布考核評價結果。

第三條各市各省直部門信息工作職責:

(一)開展本單位“兩型社會”建設相關工作信息的收集、編寫工作,每月定期向省長株潭兩型辦報送工作信息;

(二)結合本單位工作,開展信息調研,一般每半年報送有價值的綜合或專題調研報告1篇;

(三)及時收集上報本單位“兩型社會”建設中的重大事項信息。

各市各省直部門要明確1名負責人負責信息工作,並明確若幹專職或兼職信息員具體負責信息采編報送等工作。

第四條信息包括常規信息和重大事項信息。

常規信息主要包括:各市各省直部門“兩型社會”建設日常工作信息;各市季度經濟運行數據、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分析;重大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示範區建設情況和經驗材料;“兩型社會”建設的政務信息;“兩型社會”建設調研報告;有關“兩型社會”建設的理論研究成果等其他材料。

重大事項信息主要包括:各地各省直部門管理範圍內涉及“兩型社會”建設的重大事項、突發事件及其他重要情況。

第五條各單位按以下程序報送信息:

(一)各單位信息員編輯單位信息(月報和及時報),經所在單位主管負責人審核同意後,當月月報於次月5日前報送到省長株潭兩型辦,及時報在最短時間內報送。數據歸集特殊的個別單位,另商定報送時間;

(二)省長株潭兩型辦根據各單位報送信息,編寫《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簡報》等綜合材料,向各單位印發並上傳至省“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網。對於需報送上級的重大信息,經省長株潭兩型辦領導審核同意後簽字上報;

(三)對於各單位工作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或其他重大緊急事項,各單位信息員應及時告知省長株潭兩型辦,並在口頭通報後及時向省長株潭兩型辦補送相關文字材料;

(四)“兩型社會”建設信息原則上統一歸口由省長株潭兩型辦向上級和其他部門報送。

第六條信息報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單位上報信息必須簡要、準確、及時,其中參考類、調研類信息應分析透徹,突出借鑒意義;

(二)常規信息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文字材料不超過24小時;

(三)各單位信息材料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核,不涉及國家秘密的,一般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報送到指定郵箱;凡屬涉密信息,執行相關保密工作規定,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後,由專門保密工作人員以紙質文稿報送;

(四)各單位報送信息材料應存檔備查。

第七條根據各單位在“兩型社會”建設中所承擔的任務,省長株潭兩型辦定期對各單位報送信息的采用情況進行統計、通報。對出現漏報、遲報、誤報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八條各單位報送信息的數量、質量和信息工作總體情況,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考核。

第九條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做好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

試驗區省部合作工作的通知

湘政辦函〔2009〕194號

2009年10月26日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湖南省與國家部委和中央企事業單位合作,推進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下簡稱長株潭試驗區)改革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務院批複的改革總體方案和規劃要求,圍繞“兩型社會”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選擇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創新省部合作形式,爭取國家重大改革和建設在長株潭試驗區率先布局、先行先試,帶動和促進湖南“兩型社會”建設,率先走出一條新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發展新路,為推動體製改革、科學發展積累經驗。

二、基本原則

(一)開展全麵合作。圍繞“兩型社會”建設主題,在經濟、社會、科技、文化建設等各個領域:與國家部委和中央企事業單位開展全麵合作,爭取省部共建。

(二)突出合作重點。把事關長株潭試驗區長遠發展的基設施建設、生態建設、環境治理、產業結構升級等重大項目和財稅、土地、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作為省部合作的重點,力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得到國家部委和中央企事業單位的重點支持。

(三)加強平台建設。在爭取國家項目政策支持的同時,切實強化省部聯席會議等合作機製和平台建設,促進省部合作長期化、全麵化、穩定化。

三、目標任務

(一)全麵簽署省部合作協議。各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都要積極主動與國家部委和中央企事業單位對口銜接,按照長株潭試驗區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和各專項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爭取支持,促進合作,在2009年12月31日前全麵完成省部合作協議的簽署。

(二)重點開展一批與“兩型社會”建設有關的國家級改革試點。按照“兩型社會”建設的需要,爭取國家各部委每年都安排一批改革試驗項目放在長株潭試驗區先改先試,並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文持。

(三)促進實施一批省部合作的重大基礎設施和產業項目建設。爭取綜合交通體係建設、信息化工程、能源基地建設、湘江綜合治理、裝備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等進入國家重大規劃,獲得國家項目、資金等方麵的傾斜和支持。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省部合作工作,成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省部合作工作小組,對口推動本部門、本係統的省部合作。要明確目標,倒排時間,力爭全麵完成《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省部合作重點工作任務》中所明確的各部門任務。

(二)加強統籌協調。省長株潭兩型辦,要切實加強省部合作的協調服務,及時向省政府彙報工作進展,並就每個擬簽署的協議文本向省政府提出審查意見。各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在推進省部合作過程中,要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協同一致推進省部合作。

(三)加強工作考核。省部合作工作納入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年度績效考核,省政府對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評,落實獎懲。考核工作由省長株潭兩型辦具體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

2010年重點工作職責分工》的通知

湘政辦函〔2010〕92號

2010年6月4日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嶽陽市、常德市、益陽市、婁底市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2010年重點工作職責分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級各有關部門在7月10日前,將承辦部門、聯係人及聯係方式等報省長株潭兩型辦(聯係人:彭程,電話:0731—85063993,郵箱:        cztb2000@yahoo、com、cn)。

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

2010年重點工作職責分工

根據國家批複的改革總體方案、區域規劃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對2010年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改革建設的總體部署,試驗區2010年重點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一、加強規劃管理

1、推進現代物流、信息同享、綜合交通專項規劃盡快獲得省人民政府批準,湘江流域重金屬汙染治理專項規劃報請國家批準;完成湘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規劃、“3+5”城市群環境同治規劃、生態建設規劃、工業布局規劃、文化產業規劃、旅遊發展規劃、水利規劃、投融資規劃、空間開發與布局規劃、“3+5”城市群城鎮體係規劃、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區建設管治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專項規劃編製和提升;啟動“3+5”城市群循環經濟規劃、“3+5”城市群國土規劃編製工作;督促“3+5”八市啟動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工作,加緊長沙市、株洲市、衡陽市、嶽陽市、常德市、益陽市,婁底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長株潭兩型辦、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旅遊局、“3+5”城市群八市人民政府)。

2、頒布《區域規劃條例實施細則》,落實區域規劃審查機製,強化區域規劃的實施。建立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區動態監控係統,加強現場巡查、督察。發揮公眾對規劃實施的監督作用。完善“3+5”城市群規劃局局長聯席會議機製。推進土地利用規劃、城市總規、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投融資規劃的統一銜接(責任單位:省長株潭兩型辦、省政府法製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實施單位: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3+5”城市群八市人民政府等)。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3、加快炎陵分路口至炎陵縣城、京港澳高速長沙連接線、通城界至平江、瀏陽至醴陵、醴陵至茶陵、炎陵至汝城、茶陵至界化壟、大圍山至瀏陽、新化至漵浦等高速公路建設;益婁衡、臨湘至嶽陽高速公路開工(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共同實施單位: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省重點辦、相關市人民政府)。

4、長株潭城際鐵路線開工,加快長益常線、長瀏線前期工作(責任單位:省長株潭兩型辦、省發改委、省發展投資集團;共同實施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重點辦,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益陽市人民政府)。

5、啟動嶽陽鬆陽湖港區二期等水運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設長株潭組合港(責任單位:長沙市、嶽陽市人民政府、相關省直部門)。

6、完成長沙機場總體規劃報批,做好長沙城市交通規劃與機場交通體係規劃的銜接,協調做好臨空經濟區內相關基礎設施布局、建設(責任單位:省機場集團公司、省重點辦、長沙市人民政府)。

7、完善長沙航空口岸,設立黃花機場保稅倉庫;設立湘潭九華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和物流保稅倉庫,建立長沙火車北站鐵路口岸和京珠高速長株潭地段昭山、天易公路口岸;充分發揮金霞保稅物流中心功能作用,用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加強對現有監管場所功能整合。加快建設醴陵市煙花出口內陸口岸配套設施工程(責任單位:長沙海關、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機場集團公司、長株潭三幣市人民政府)。

8、長沙職業教育基地投入使用,繼續推動株洲職教科技園、長株潭職業院校實習實訓基地、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及農民工培訓基地建設,完成年度目標(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實施單位: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三、大力發展“兩型”產業

9、實現中聯重科、三一重工、有色控股等企業產值過500億元;長煉、巴陵石化、時代集團、湘電集團、吉利汽車等企業成為百億元企業群;        “3+5”城市群形成兩個(裝備製造、輕工)過3000億元的龍頭產業,一批過1000億元的支柱產業群(責任單位:省經信委;共同實施單位:“3+5”城市群八市人民政府、省國資委、相關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