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水運業發展的意見
湘政發〔2009〕42號
2009年12月28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水運在綜合運輸體係中具有運能大、占地少、成本低、節能、環保等比較優勢。湖南省不但水運資源豐富,通江達海,而且重要產業沿江環湖布置,具有發展水運的良好條件。為充分發揮水運資源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作用,現就加快全省水運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充分利用湖南省水運資源優勢,打造主要幹線高等級航道網,推進湘江及環洞庭湖港口建設,加快運力發展和結構調整,大力提升水運在綜合運輸體係中的比重,增強水運競爭力,努力實現從水運大省到水運強省的跨越。
二、總體目標
建成以洞庭湖為中心,以長江、湘江、沅水、資水、澧水等水運主通道為骨架,以長株潭港口群和嶽陽港等國家內河主要港口為節點,以標準化、專業化、大型化的船舶為載體,以現代化的支持係統為保障的安全、暢通、便捷、高效的內河水運體係。
近期建設長江航道湖南段3000噸級航道、益蘆航線、湘江衡陽以下2000噸級航道及沿線港口,加快其餘幹線航道和區域性港口建設步伐。到2015年,全省3000噸級航道(長江湖南段)達到161公裏,2000噸級航道達到439公裏,1000噸級航道達到448公裏,港口1000噸級以上泊位達到150個,船舶運力200萬載重噸,水路年貨運量1、5億噸,港口吞吐量2億噸,集裝箱100萬標箱,基本建成航道幹支線暢通、港口功能齊全、船舶結構合理、支持保障有力、市場規範有序的內河水運體係。
遠期基本建成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與其他運輸方式相協調的現代化水運體係,努力構建湖南省在中部地區的水運交通樞紐地位。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高等級航道網。
集中力量建設“3+5”城市群的高等級航道網。“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間,重點建設長江航道湖南段3000噸級航道,湘江、沅水水運主通道和洞庭湖區高等級航道。湘江航道建設要加快推進長沙綜合樞紐、土穀塘航電樞紐建設;盡早啟動衡陽至城陵磯439公裏2000噸級航道改擴建工程,包括整治長沙綜合樞紐至城陵磯146公裏航道,擴建大源渡、株洲航電樞紐2000噸級船閘,使湘江通江達海能力顯著提高。洞庭湖航道要在“十一五”內建成益陽至蘆林潭90公裏1000噸級航道,全麵實現環湖主要城市通達高等級航道目標。適時推進澧縣至茅草街110公裏1000噸級航道建設。積極推進桃源航電樞紐建設,重點整治和改造五強溪至常德130公裏航道,使沅水500噸級航道由常德延伸到瀘溪和辰溪。
“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間,內河航道建設總投資力爭達到130億元,新建航電(綜合)樞紐3座,新增2000噸級航道439公裏、1000噸級航道256公裏、500噸級航道322公裏。
(二)建設功能齊全的港口群。
著力打造長株潭港口群和嶽陽港兩個省級航運中心,夯實湖南省現代化航運物流平台。重點抓好長株潭港口群、嶽陽港和常德、益陽等港口建設,加快推進集裝箱、件雜貨、液散貨、危險品等專業化、現代化的碼頭建設,形成以長株潭港口群和嶽陽港為中心,以衡陽港、益陽港、常德港、邵陽港等重要港口為基礎,其他港口為補充,布局合理、層次分明、功能明確、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全省港口體係。重點建設嶽陽港鬆陽湖港區工程,長沙港霞凝港區三期工程,湘潭港鐵牛埠港區二期工程和河西中心港區工程,株洲港銅塘灣港區工程,常德港德山港區工程,益陽港泥灣港區工程,長沙、湘潭和益陽電廠煤碼頭,中石油、中石化油碼頭,長沙糧食碼頭,株洲水泥碼頭,桃江核電碼頭。
“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間,內河港口建設共投資約38億元,新增3000噸級泊位11個,2000噸級泊位2個,1000噸級泊位39個,500噸級泊位13個。
(三)打造結構合理的船舶運力。
推進船型標準化建設,著力改造50萬噸非標準船舶;加快運力結構調整,大力發展集裝箱、液貨、危險品等專業化船舶。到2015年,全麵實現幹線航道船型標準化,湘江幹線貨運船舶平均噸位達到1000噸,運力新增100萬載重噸。
積極發展船舶工業,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規模和競爭力的船舶製造企業,建立健全船舶檢測檢驗、技術研發和培訓服務體係。
(四)合理利用和保護水運資源。
加強水資源綜合利用,統籌江河治理、流域開發與水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建設水電樞紐應按規劃標準同步建設船閘等通航設施;推進三江口、柘溪等幹線航道上的礙航閘壩改造;加強樞紐運行調度管理,船閘運行應方便船舶航行,減少船舶待閘時間,用水調度要兼顧航道通航要求,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
(五)建立高效統一的管理體製。
深化管理體製改革,進一步整合資源、理順關係,建立職能明確、精簡高效、運轉協調的全省統一的水路交通管理體係。
(六)完善水運支持保障係統。
建立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揮中心和水運信息係統、水上安全監控係統、船舶防汙染係統,建設長沙、嶽陽、常德、衡陽四個水上救助基地,健全水上應急救助係統,實現海事“監管效能化、反應快速化、執法規範化、管理信息化”。提高水運服務水平和效率,充分運用電子商務、3G技術等現代化手段,暢通信息渠道,實現水運聯網調度、航標遙控遙測。加快水上服務區建設,增強水運服務保障能力。
(七)強化水運治安保障。
創新水上治安的理念、機製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水上治安防控體係,加強水上公安機構設置和水警人員、裝備配置。嚴厲打擊水運領域物流犯罪,大力推進水上公安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積極推動警務機製改革,使水上治安更好地適應水運經濟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水運工作協調機製。
成立全省水運發展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水運發展中的重大事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省長助理和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省發改委、省經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重點辦、省物價局、省環保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移民局、長沙海關、省地方海事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與配合,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各市州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研究出台加快水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水運發展的投入。
1、加大政府資金扶持力度。以省市共建、政府主導為原則,全省水運建設實行各級政府負總責,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行政主管區域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模式。一是從2009年起省政府建立水運建設與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水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省財政廳和省交通運輸廳製定下發;二是推行“以電促航”政策,將航電樞紐的部分發電收益用於內河航道建設和養護;三是地方政府要加大本地區水運建設的資金投入。航道、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包括進港航道、錨地、水上服務區等)建設資金,除積極爭取部省補助外,主要由市、縣兩級政府安排。
2、大力拓展水運投資渠道,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研究出台水運發展新的投融資平台,繼續推進合資合作,引進國內外大型企業作為湖南省水運發展的戰略夥伴,參與港口建設、經營和從事水路運輸,做大、做強港口和水運企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港口基礎設施,港口裝卸、倉儲等經營性設施向社會資本全麵開放。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港口建設實際,委托港口企業對港口、航道與周邊的土地進行捆綁式統一開發,開發收益的一部分用於水運建設。引導銀行對水運基礎設施建設給予信貸傾斜。
3、推動銀企合作,發展船舶抵押貸款項目業務。加強政府、企業、銀行、保險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打通融資渠道,以船舶抵押方式為船東提供貸款利息優惠,加快船舶運力建造和更新步伐。發展和繁榮船舶交易市場。進一步完善船舶登記製度,解決在建抵押船舶的登記問題。
(三)製定扶持水運發展的優惠政策。
1、實行優惠的用地政策。各地應將水路交通建設用地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保證水路交通重點工程建設用地,其相關配套設施納入城市規劃統一安排。對水運工程建設用地參照高速公路和水利工程建設用地優惠政策執行。長株潭三市水運建設項目納入長株潭“兩型社會”示範區重點項目。
2、實行優惠稅費政策。對港口的碼頭(包括岸邊碼頭、伸入水中的浮碼頭、堤岸、堤壩、棧橋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對投資經營國家重點扶持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長沙、嶽陽、湘潭、株洲等港口經營企業繳納的2009—2015年的企業所得稅,其財政返還地方部分作為市、縣政府水運建設專用資金;從2009年起,暫免三年全省水路交通係統事業性收費價格調節基金;減免大源渡和株洲航電樞紐營運期稅費;積極推進保稅港區建設。
(四)完善水運管理法規體係。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出台加強鄉鎮船舶管理、船閘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依法加強水運管理,維護水運經營者權益,為水運發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長株潭各短號碼平台並網升位調整
有關問題的複函
湘政辦〔2008〕1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