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具體政策篇(九)(2 / 3)

2、調整文化產業結構。以內容創新為核心,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演藝娛樂、動漫遊戲、文化旅遊、印刷複製、數字內容、文化會展等為重點,推動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升級。鞏固和發揮已有品牌優勢,使廣電、出版、動漫、演藝等優勢產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提升電影、電視劇和電視節目生產能力,擴大影視製作、發行、放映和後產品開發,滿足多種媒體、多種終端對影視數字內容的需求。加快出版物由主要依賴傳統介質向多種介質轉型,建設一批有影響的數字出版平台和數字出版工程。搶抓3G商用和產業融合的重大機遇,整合紅網、拓維信息等技術平台和廣電、出版、動漫等內容資源,加快發展移動多媒體、手機廣播電視,開展移動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娛樂產品等增值業務,為各種便攜顯示終端提供內容服務。加快廣播電視傳播和電影放映數字化進程,積極推進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抓住印刷產業加速向內地轉移的機遇,發展高新技術印刷、特色印刷,積極培育長沙印刷科技產業園等印刷複製產業基地。整合省內動漫資源,打造大型動漫產業集團,創新動漫產業價值鏈,不斷提高動漫產業贏利能力。培育發展青少年職業體驗、卡通動漫主題公園、互動式影視基地、大型實景文藝演出等文化互動體驗新業態。加快文化與觀光旅遊、體育健身、藝術培訓等產業的融合和互動,推動文化服務業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3、完善文化要素市場。加強文化產品市場渠道建設,加快構建以湖南有線電視網絡集團為龍頭的數字電視傳輸網絡,以新華書店為龍頭的文化產品營銷物流網絡,以湖南日報發行有限公司為龍頭的黨報黨刊發行網絡。大力發展現代文化流通組織,推進出版物、互聯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影院線和文藝演出場所的連鎖經營,積極發展文化電子商務。重視培育和開拓農村文化市場,扶持發展農村文化生產和服務網絡。辦好張家界國際鄉村音樂周、中國映山紅民間戲劇節、金鷹電視藝術節、紅色旅遊文化節、手機動漫遊戲大賽、湖南藝術節、長沙車展等有影響的文化節會,搭建文化展示和交易平台,繁榮文化市場,引導文化消費。大力發展文化生產要素市場,重點培育文化人才市場、金融市場、產權市場和版權交易市場,發展文化市場經紀、代理、評估、鑒定、拍賣等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化程度和專業化水平。加快建設和完善各類文化協會和文化商會,發揮其在文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4、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大力推動政府間的文化交流,鼓勵優勢文化企業跨區域發展。支持文化企業研發“湖湘特色、中國風格、國際氣派”的外向型文化產品,通過國際合作、委托代理、發展出口基地和境外直接投資等多種形式,積極參與國際國內文化市場競爭。扶持一批外向型文化企業,積極拓展出版物、影視節目、文藝演出、動漫遊戲、工藝美術等文化產品出口和服務貿易。

5、建設重大文化工程。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形成文化產業密集區。到2015年,重點推進完成湖南文化創意產業園、金鷹卡通產業科技園、中南數字出版基地、泊富國際創意中心、湖南日報傳媒大廈、麓山文化國際廣場、湖南華強文化科技產業基地、湖南藝術大廈、湖南文化廣場、網絡科技文化產業園、長沙印刷科技產業園、張家界自然曆史博物苑等標誌性文化工程建設,打造10個以上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總投資過100億元。各市州規劃建設1~2個有特色、上規模的標誌性文化工程項目。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建設文化強省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樹立新的文化發展理念,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建設文化強省的重大意義,把建設文化強省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科學發展考核評價體係。要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宣傳思想文化部門主要負責、黨政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方麵共同參與的工作體製和工作格局。宣傳思想文化部門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職責,發揮主力軍作用,同時主動加強與各方麵的聯係,爭取各方麵的配合與支持。發展改革、財政、社保、稅務、工商等與建設文化強省密切相關的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涉及文化強省建設和管理的相關職責,積極提供支持和保障。調整充實省文化體製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加強對建設文化強省工作的領導協調。各市州、縣市區要設立相應的領導協調機構。

(二)深化文化體製改革。

進一步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製和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製。理順文化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強化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體製,建立國有文化資產經營管理績效考評機製。加快推進出版發行、文藝院團、影視製作發行放映、非時政類報刊等經營性文化單位的轉企改製,培育自主經營、富有活力的市場主體。支持改革到位的優勢國有文化企業跨地區、跨領域、跨所有製兼並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勞動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製度改革。貫徹落實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加快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意見》(中宣發〔2009〕25號),2010年內完成長沙、張家界、嶽陽、常德等市文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試點任務,整合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和執法職能,合並文化局、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組建新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及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合並市州、縣市區廣播電台、電視台,組建新的廣播電視台,實現管辦分離。在試點基礎上,在全省其他市州全麵推開文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

(三)完善建設文化強省的政策法規體係。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對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財稅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支持文化強省建設的配套政策。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07〕21號),把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同時注意合理布局、綜合利用。文化體製改革試點單位使用的原劃撥土地,改製前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改製後,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仍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應依法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經評估確認後,以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轉增國家資本金。對重點文化建設項目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各級政府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出台金融機構支持文化強省建設政策,創新文化無形資產質押擔保製度,暢通文化產業“綠色貸款通道”,完善文化投融資服務平台。完善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製社會保障政策。出台文化領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鼓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改造傳統文化產業。出台《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湖南省文化體育設施管理辦法》、《湖南省印刷業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加強文化法製建設。

(四)加大建設文化強省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增加文化事業產業投入規模,各級財政對文化建設的投入增幅不低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省財政每年安排文化產業引導資金1億元,從2010年起設立文化事業發展資金。各市州、縣市區財政要安排並逐步提高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出台使用和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大財政對主流媒體的投入。加大對基層文化單位的投入,切實加強農村和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和拓寬文化產業投融資渠道,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文化產業。鼓勵湖南省優勢文化企業充分對接境內外資本市場,通過上市、私募、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發展。設立湖南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公司),完善和落實鼓勵單位和個人捐贈、興辦公益文化事業的各項經濟政策。

(五)加大建設文化強省的人才保障。

把培養一流文化人才作為文化強省建設的第一戰略。實施宣傳文化係統“五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在文化事業建設費中設立文化人才培養專項資金,定期遴選、引進、培訓文化創作、經營管理、科技創新和理論研究等領域的領軍人才。創新引進高層次文化人才的特殊政策,實行“一事一議”製度,在戶籍、住房、職稱、薪酬待遇、家屬隨遷等方麵給予傾斜,使湖南成為集聚國內外優秀文化人才的“窪地”。高度重視基層文化隊伍建設,切實解決基層文化工作者的具體困難和問題,確保鄉鎮綜合文化站隊伍穩定、待遇落實。出台民間文化人才職稱評聘特殊政策,鼓勵民間技藝大師收徒授業,傳承民族優秀文化。健全文化人才市場化配置機製,加大優秀文化人才的激勵力度,對文化強省建設有突出貢獻的按照行政獎勵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創新激勵機製,擴大資本、知識產權、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的範圍和額度,激發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設立文化領域的政府榮譽製度,表彰有傑出貢獻的文化工作者,營造尊重創造、尊重文化、尊重文化工作者的良好社會環境。

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本綱要要求,結合實際,製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完善服務,積極創造條件,切實抓好本綱要的貫徹落實。五、交通、城鄉建設、信息通信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湖南省“3+5”城市群綜合交通體係

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批複

湘政函〔2009〕279號

2009年12月9日省發改委:

你委《關於批複〈湖南省“3+5”城市群綜合交通體係中長期發展規劃〉的請示》(湘發改〔2009〕282號)收悉。經研究,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委製定的《湖南省“3+5”城市群綜合交通體係中長期發展規劃》,請會同有關地方和部門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