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實施監督法若幹問題的探討(3 / 3)

(4)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係。國外的預算績效評價主要圍繞經濟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即所謂的3E原則來進行,國內可以在借鑒的基礎上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預算績效評價體係,用績效預算法代替目前我國的基數預算法,可以對政府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取得的績效進行考核,確定政府部門預算資金安排是否妥當、使用是否正確,並判斷預算編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為地方人大預算監督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

4、如何細化執法檢查的監督程序。

一是要完善執法責任製落實情況的監督的程序。明確執法主體和執法範圍;規範執法程序,落實執法公示製度,將執法的標準、條件、時限、收費、結果等內容公之於眾,完善執法文書,增強執法的透明度,以公開促公正,要建立內部製約機製,做好行政複議、申訴上訴、法律審核等,防止重大失誤,及時糾正錯誤,明確執法責任,實施目標考核。

二是完善責任追究製度。要注重通過追究其違法責任的手段和方式,達到教育廣大執法者及提高其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的目的。

5、如何細化對規範性文件的審查

對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包括許多需要明確的程序:規範性文件的內涵及外延;規範性文件的範圍,哪些機關的哪些規範性文件應當備案;審查標準,確立合法性與適當性在審查工作中的關係;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的方式和程序,如何啟動備案審查工作程序;備案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如何處理;對有的機關不按規定備案如何規製等等。

(1)有範圍有針對的建立備案審查程序

由於我國的非立法性行政規範性文件數量眾多,要把所有行政主體製發的非立法性規範性文件都報權力機關備案審查,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是不現實的。從《立法法》的相關規定看,也不是要求所有規章均報權力機關備案審查,而是僅僅規定了行政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常委會備案,對部門規章則未要求其向權力機關備案。所以,根據我國的實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製定的非立法性規範性文件才需要向本級權力機關備案。鄉鎮一級因其未設置人大常委會,所以鄉鎮一級人民政府的非立法性規範性文件送上一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對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以及其他行政主體製定的非立法性規範性文件,則不要求報送權力機關備案,而是通過其他途徑保證其合法性。

(2)確立對政府部門的非立法性規範性文件的提請審查啟動程序

理論上各級權力機關對所有的非立法性行政規範性文件有審查監督之責,但政府的非立法性規範性文件內容繁雜、數量眾多、涉及麵極廣,現實中顯然不可能做到,而應該借鑒《立法法》的相關規定,確定消極的提請審查機製,待有關組織和公民提請審查和提出審查建議後,才交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

(3)進一步完善撤銷權程序

憲法和地方組織法對撤銷權已有規定,《監督法》的關於"撤銷權"的規定也過於籠統。所以,可以采取列舉的方式,將內容明顯不當和違反法定程序的政府的決定與命令也列為縣級以上權力機關行使撤銷權的內容範圍。

(4)完善審查程序

《監督法》將備案審查的程序,賦予省級人大常委會參照立法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具體規定。在當前情況下,有必要將以下程序內容進行完善和規範:(1)規定審查機關的備案時限。(2)確立備案審查受理機構。各級權力機關應設立或明確權力機關內的哪一個機構來受理審查,免得公眾投訴無門。(3)規定審查啟動程序。是"不告不理,有告即理"的被動式審查還是主動審查或者兩者兼而有之,應當予以明確。(4)明確審查期限,以提高審查效率,及時回應公眾。(5)規範審查方式。(6)關於審查結果。明確統一審查結果,可以是撤銷或責成糾正等。(7)關於審查責任。(8)關於對不報備案審查主體的製裁。

其次,設立專門審查機構,組建專門的審查隊伍

為貫徹監督法,地方人大常委會可以仿照全國人大的做法,成立規範性文件的專門審查專門機構,把監督工作落到實處,探索出地方人大對專門的規範性文件的審查的一條比較符合現行體製的路徑。

再次,審慎對待黨政聯合製發的非立法性規範性文件

在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今天,各級黨委要切實轉變執政方式,理順黨政之間、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減少和杜絕黨政聯合發文的現象。目前,從維護國家法製統一的高度,地方人大常委會應該慎重地進行審查,如果發現確有問題,應首先由人大常委會黨組向黨委報告,實事求是地說明問題,在取得黨委同意後,可由黨委協同政府采取適當方法處理,或者作出必要的修改,或者自行廢止。

(作者為北京聯合大學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