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6章 得理不饒人(1 / 1)

談判失敗的最好方法是蠻橫霸道。

——《塔木德》

在猶太人的曆史上,諾亞的第十代孫亞伯拉罕曾與上帝進行過一次談判。

亞伯拉罕原名叫亞伯蘭,亞伯拉罕是上帝為他改的名字,意思是“萬民之父”。猶太人都非常敬仰這位父親。

亞伯拉罕和上帝達成協議,每年要祭祀上帝。祭祀是上帝和猶太人達成的契約。這時既檢查彙報以前的契約執行情況,又建立新的契約。祭祀時,猶太人必須準備三歲的雄牛、雌山羊和山鳩等祭品,並把它們殺成兩半放好,意思是如果上帝的臣民違背了契約,下場將和這些牛羊一樣。

有一天,上帝獲悉有兩個城鎮的人民違反他的教誨,便準備毀滅這兩個城鎮,作為破壞契約的懲罰。

亞伯拉罕聽到這個消息,不忍心人民被殺、城市被毀,於是就代表人民出來和上帝談判。亞伯拉罕表現得足夠機智和勇敢。

他向上帝請教說:“如果城裏有50名正直之人,難道也得跟隨惡人一起遭受毀滅嗎?難道上帝不願看在正直之人的分上寬恕其他人們嗎?”

上帝作了讓步,說:“如果該城有50名正直的人,就看在他們的份上饒恕該城。”

可是,亞伯拉罕進一步請教說:“如果僅僅缺少5人便湊足50人,是不是還得毀滅該城呢?”

上帝又作了讓步,他應允如果有45個正直人,也就饒恕該城。

亞伯拉罕仍不滿意,步步緊逼,說:“如果是有40名正直人呢?”

上帝步步後退也步步為營,雙方談判繼續進行,幾經討價還價,還是爭持不下。亞伯拉罕毫不畏懼,義正辭嚴地問上帝:“把擁有正直的人的城鎮全部毀滅,合乎正義嗎?”

上帝當然不想做不合正義的事情,最後他答應:“如果有10位正直的人,就不毀滅該城。”

亞伯拉罕看到努力已到最大限度,雖然問題隻得到數量上的解決而未達到質量上的解決,但也得同意了。

非常令人遺憾的是,兩個城鎮加起來,居然沒有10名正直的人。原來人人都有缺點,而真正正直的人並不多。亞伯拉罕萬分悲痛地看著自己的努力和希望化為泡影。

上帝堅持契約原則,降大火和硫磺夷滅兩城。這兩個城鎮的名字叫所多瑪和蛾摩拉,永久地淹沒在死海東南邊的海底裏。

雖然結局非常慘,但是,猶太人在談判中不管對手多麼強大、據理力爭的作風卻保留下來了。猶太人常常以自己握有的真理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得理不饒人,這就是猶太人的談判智慧之一。

如果你是對的,就要試著溫和地、技巧地讓對方同意你;如果你錯了,就要迅速而熱誠地承認,這要比為自己爭辯有效和有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