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世古代官印的由來反映出古代官印在使用上具有怎樣的特點?
存世古代官印多至不可勝數,它們是通過什麼方式而遺存後世的呢?這一問題的提出源於已故著名古璽印專家羅福頤先生的一個重要學術觀點:“自來集古官印者,莫不以傳世官印均經古人佩用。今據所知,其實傳世者皆明器、殉葬物爾。”也就是說,如果羅福頤先生的觀點能夠成立,那麼存世絕大部分的古代官印都將被認為是殉葬品,而非實用品。但實際情形又如何呢?
綜合多方麵材料來看,可以肯定存世古代官印中有大量的實用品,其流傳下來的途徑主要有這樣幾種情況:首先是某些未及頒發的印章因戰爭等種種變故而窖藏於地下。如近年在河南、陝西、山東、河北、四川等地屢屢發現有東漢魏晉時期的各級軍旅用印窖藏,其中如1972年在河南孟津縣的一個窖藏就出土漢末曹魏時期的軍旅印竟達797枚之巨,內有“部曲將印”3枚,“別部司馬”印11枚,“軍曲侯印”64枚,“軍司馬印”20枚,“軍假司馬”印80枚,“假司馬印”619枚;1981年又在河南孟津漢魏洛陽故城西北隅的曹魏建築遺址出土“部曲將印”63枚、“軍假司馬”印4枚、“軍假侯印”23枚、“立義行事”印16枚;1986年在四川涼山昭覺縣窖藏出土銅印17枚,其中“軍司馬印”1枚,“軍假司馬”印13枚,“軍假侯印”3枚,年代約為東漢末至蜀漢;1990年,四川達縣地區平昌龍泥鄉多佛村村民挖堰溝時,在距地表1.5米處的亂石隙中,掘得銅印42枚,後文物工作者前往調查,又發現銅印3枚,共計45枚。這些印出土時重疊散亂堆放,計有“別部司馬”印2枚、“軍假司馬”印4枚、“軍假侯印”23枚、“立義行事”印16枚,年代約為東漢末;1991年,西安鍾鼓樓廣場工地一口古井內出土金國官印279方,大都為金末哀宗正大年間鑄造,當是蒙古軍隊正大八年(公元1231年)攻陷西安前棄置。上述這些軍官佩印大部分未經使用,當為未及頒發而因突發事件埋入地下,自然也就不能算是殉葬物了。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軍官印傳世甚多,恐有不少都是這類窖藏出土。
在曆朝曆代,也都曾經明確規定,在戰爭中繳獲的官印必須上繳,這些作為戰利品的官印也必然會通過各種形式流傳下來,混雜在眾多的傳世官印中。還有一些並非來自墓葬而是零星出土的官印,對此,沈括《夢溪筆談》也有述及:“今人於地中得古印章,多是軍中官。古之佩章,罷免遷死皆上印綬,得以印綬葬者極稀,土中所得,多是沒於行陣者”。這種情形至今仍不時可見,零星出土的古代官印見於各地考古報道的很多,可能都是捐軀疆場者的遺物或戰敗流亡者的棄物,自然也屬於實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