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入鄉隨俗 打招呼的學問(1)(2 / 3)

◎君主製國家習慣稱國王、王後為“陛下”,稱王子、公主、親王等為“殿下”。對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既可稱爵位,也可稱“閣下”,一般也稱“先生”。

◎對教會中的神職人員,一般可稱其在教會中的職稱,或姓名加職稱,或職稱加“先生”(如“牧師先生”、“傳教士先生”、“史密斯神父”等)。有時,主教以上的神職人員也可稱“閣下”。

◎許多有學位、軍銜或技術職稱的人,喜歡別人稱其學位、軍銜或技術職稱,比如“醫生”、“法官”、“博士”、“律師”、“教授”等。

◎在日本,對婦女一般稱“女士”、“小姐”,對其中身份高的也稱“先生”,但注意不能濫用。

◎凡是與我國以同誌相稱的國家(比如越南、古巴、朝鮮、剛果等),對各種人員均可稱“同誌”,有職稱的還可加職稱(如“主席同誌”、“議長同誌”、“大使同誌”、“上校同誌”等),或是姓名加“同誌”。

不同的國家、民族,有不同的語言習慣,在姓名構成上差別也很大。有的國家,人名不但很長、很難記,不明就裏的人,有時甚至很難分清哪個是姓,哪個是名,哪個是尊稱,哪個是父稱,更何況,不是每個國家的人都是有名有姓的。當你麵對一長串複雜的姓名時,如果實在記不下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正確識別其中哪個是姓,然後以姓來稱呼對方,這樣通常都不會出錯。

下麵我們就來看看來自不同國家的人,其姓名構成各有哪些規律與特色。

☆英美人☆

一般而言,外國人的姓名隻有兩部分,名在前,姓在後,英美人就是如此。口頭稱呼一般隻稱姓,在正式場合一般要使用全稱。書寫時,名、教名等都可以縮寫為一個字頭,唯獨姓絕對不能用縮寫。女性的姓,婚前隨父,婚後隨夫。

--英美人通常還有教名。比如“Edward Adam Davis”譯為“愛德華·亞當·戴維斯”,“愛德華”是教名,“亞當”是本人名,“戴維斯”是姓。

--有的人也會把母姓或與家庭關係密切者的姓作為自己的第二個名字。

--還有人沿襲父親或父輩的名字,在名後綴以“小”(Junior)或羅馬數字以示區別。比如“John Wilson, Junior”譯為“小約翰·威廉”,

“George Smith,Ⅲ”譯為“喬治·史密斯第三”。

以英文為本國文字的國家,其姓名的構成與稱呼大體上與英美人一樣。

☆法國人☆

法國人也是名在前姓在後。名字的前一二節為個人名,最後一節為姓。如今,長名字的法國人越來越少,偶爾有姓名達到四五節的,大多是教名以及由長輩起的名字,或者也有複姓、複名的(即姓與名各由兩組詞組成)。女性的姓名與英美人的姓名基本相同。

舉個例子,法國著名作家莫泊桑,其全名中就嵌入了教名和長輩的名字:“亨利·勒內·阿貝爾·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簡稱為“居伊·德·莫泊桑”,其中“莫泊桑”是姓。

值得注意的是,法國人的名字中經常會出現“Le”、“La”等冠詞,“de”等介詞,它們在翻譯成中文時,應該與姓連在一起,比如“La Fantaine”應譯為“拉方丹”,“de Gaulle”應譯為“戴高樂”。

☆西班牙人☆

西班牙語係人們的姓名通常有三???四節,前一二節為本人的名字,倒數第二節為父姓,最後一節為母姓。口頭稱呼時常稱父姓,比如古巴主席卡斯特羅的全名就是“菲德爾·卡斯特·羅盧斯”;也有稱第一節名字加父姓的,比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其全名為:“弗朗西斯科·保利諾·埃梅內希爾多·特奧杜洛·佛朗哥·巴蒙德”。

西班牙人一般以父姓為自己的姓,但也有少數人用母姓作為自己的姓。已婚的女性往往把名字中的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他們也有複姓、複名,因此有時其姓名會顯得比較長,但其父姓,亦即本人的姓,一般也是在倒數第二個詞組。

☆俄羅斯人☆

俄羅斯人的全名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依次分別為名、父名、姓。父名是在父親的本名之後加上不同的後綴來表現的。根據俄語語法的變化,後綴有男女之分。姓按照詞尾的不同,也有男女之別。俄羅斯的女子在出嫁以後,可以改用丈夫的姓,也可以沿用原來的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