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一)(3 / 3)

中部地區崛起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要堅持深化改革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推進體製機製創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堅持突出重點,充分發揮比較優勢,鞏固提高糧食、能源原材料、製造業等優勢產業,穩步推進城市群的發展,增強對全國發展的支撐能力;堅持立足現有基礎,自力更生,國家給予必要的支持,著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努力擴大就業,逐步減少貧困人口,提高城鄉公共服務水平,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城市與農村、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3、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發展和諧勞動關係

就業是民生之本,擴大就業是我國當前和今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重要著力點。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人力資源十分豐富,在當前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進程中,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與結構性矛盾並存,城鎮就業壓力加大與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速度加快同時出現,新增勞動力的就業與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相互交織,因而,就業壓力相當大。

首先,勞動力供給壓力空前加大。2006年是中國勞動年齡人口增量的峰值年,預計全年城鎮需要安排就業總量達到2500多萬人,其中城鎮新成長勞動力約900萬人,下崗人員460萬人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840萬人,按政策需在城鎮安排就業的農村勞動力和退役軍人約300萬人。從需求情況看,如果經濟增長和就業彈性保持近年水平,如果經濟增長和就業彈性保持近年水平,今年可增加就業崗位800萬個左右,加上自然減員提供的就業崗位,預計今年城鎮可新增就業人員約1100萬人。勞動力供大於求將達到1400萬人,比2005年增加100萬人。按照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十一五"(2006-2010年)期間的就業目標是,城鎮新增就業和轉移農業勞動力各4500萬人,高出"十五"期間各4000萬人的計劃,也高出實際"十五"期間完成的4000萬、4500萬指標數字。"十五"期間城鎮登記失業率控製在5%,與"十五"計劃相同,但高於2005年實際完成的4.2%數字。因此,總體就業形勢仍然是比較嚴峻的。

其次,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量大,結構性矛盾突出。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達到413萬人,比上年增長22%。據人事部有關調查數據,預計今年全國對高校畢業生需求約為166.5萬人,比去年實際就業減少22%,總量矛盾進一步加大。多數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層次、薪酬和福利預期趨於下降。中西部地區需求有小幅增長,東部地區受人口控製等因素影響,需求增長放緩。同時,初高中畢業生就業缺乏政策支持,應引起更多關注。

再次,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任務艱巨。"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未來5年轉移農業勞動力4500萬人的預期目標,意味著"十一五"時期平均每年要轉移900萬人。但是,目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服務體係還不夠完善,管理體製、工作機製還未完全建立,市場對勞動者素質要求不斷提高而農村勞動力素質相對偏低,因此,完成實現"十一五"規劃的目標的難度還是相當大的。另外,近年來迅速增加的失地失業農民,也亟需納入就業政策的扶持範圍。

第四,再就業工作麵臨新的任務,特別是困難地區、困難行業和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更為突出。據悉,目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還有60多萬人,集體企業下崗職工約400萬人,國有企業實施政策性破產還需安置數百萬人,輔業改製需要分流安置的職工也是數百萬。

第五,產能過剩、經濟波動和貿易摩擦所引發的就業風險增加。由投資過快增長、結構不合理引發的產能過剩以及能源、紡織、房地產、汽車等行業供求關係的變動,都將直接或間接對就業增長產生影響;國際貿易關係對就業的影響將更加顯著。

嚴峻的就業再就業形勢,要求我們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位置,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充分發揮市場的引導作用,積極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各類所有製的中小企業,規範勞動力市場秩序,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促進多種形式就業。要完善企業裁員機製,避免把富餘人員集中推向社會。國有企業要盡可能通過主輔分離、輔業改製等措施安置富餘人員。適應勞動力供求結構的新變化,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健全就業服務體係,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會參與的職業技能培訓機製。繼續實施和完善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加強就業培訓的財稅、信貸等有關優惠政策,完善對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製度,建立促進擴大就業的有效機製。

解決就業問題,必須堅持市場導向的就業機製,發揮市場在配置勞動力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勞動者通過勞動力市場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實現再就業。但對缺乏就業競爭能力的下崗失業人員,僅靠市場機製自發調節是難以實現再就業的,必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此,我國政府推動並實施了積極擴大就業的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在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中廣開就業門路。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保持國民經濟必要增長速度和對就業的拉動能力;積極調整經濟結構,千方百計的在第三產業、多種所有製經濟、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小企業和靈活的就業以及開拓國際市場等6個領域開發就業崗位。二是運用財稅金融等政策扶持再就業。鼓勵支持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鼓勵企業更多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幫助困難群體人員就業,以及鼓勵大中型國有企業主輔分離安置富餘人員。三是改進和完善就業服務體係,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化建設,加強再就業培訓,提高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四是加強對就業的管理和對失業的調控。把增加就業崗位和控製失業率作為國家和各地區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作為各級政府的目標責任,與社會經濟發展和保持穩定相結合,層層分解,督促檢查,落實到位。五是完善社會保障體係。通過搞好下崗失業職工基本生活保險,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三條保障線"的銜接,以及搞好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接續,解除流動就業勞動者的後顧之憂。

為應對當前部分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的嚴峻形勢,國家有關部門推出了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八項措施: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專門服務窗口,為各類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就業政策谘詢、崗位信息提供、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對回到原籍並辦理失業登記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市、區(縣)綜合服務場所開設專門窗口,為其辦理失業登記,並免費提供相應的服務;對轄區內已進行失業登記的畢業生,依托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提供上門政策谘詢服務,幫助他們了解中央和本地促進就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發放就業服務聯係卡,建立定期聯係和服務製度;對登記失業畢業生中求職困難或家庭困難的,納入重點幫扶範圍,建立專門服務記錄檔案,確定專人負責,落實相關政策,幫助其盡早實現就業;收集一批適合畢業生的空崗信息,舉辦專場招聘會;對靈活就業或在非公有製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積極為其提供檔案托管、社會保險接續等方麵的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對登記失業的畢業生,根據其意願,組織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並根據本地有關規定,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標準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對希望參加創業培訓的,組織其參加創業培訓,並提供相關配套服務;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需要小額貸款的,由小額擔保貸款基金提供擔保,推動落實對從事個體經營高校畢業生的免收費政策。

為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我國也采取了許多有效措施。一方麵,廣辟農村富餘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的途徑。主要是采取措施扶持縣域經濟發展,增強縣域經濟活力,引導鄉鎮企業轉變機製和增長方式,注重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擴大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的容量。另一方麵,拓展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的渠道。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和跨區域流動,不僅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也是工業帶動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發達地區帶動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的一種有效形式。要加快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製,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立健全城鄉就業公共服務網絡,嚴格執行最低工資製度,保護進城務工經商農民的合法權益。

從現在起到2020年,是我國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期,也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解決好就業再就業問題意義十分重大。2020年,我國解決勞動就業問題的的主要目標是:勞動者平等選擇就業,在城鄉、地區和各類單位間合理流動,就業形式靈活多樣;就業規模適度,城鄉就業人員總數達到8.4億左右,調查失業率控製在6%-7%;就業結構更趨合理,第一產業就業人員比例低於30%,第二、第三產業的就業人員比例大幅上升;勞動者普遍接受職業技能培訓,高中以上就業人員和技術工人比例大幅上升,就業人員素質基本達到工業化要求。

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條件下,就業的主要特征是:市場就業機製比較健全,就業規模適度,失業率得到有效控製,就業結構優化,勞動者素質全麵提高。

市場就業機製比較健全。全麵形成市場導向、城鄉一體、公平競爭的就業機製。在勞動力市場中基本消除城鄉、身份、性別等各種歧視行為,勞動者人人擁有根據自身能力和意願選擇就業的平等權利,可以在城鄉、地區和各類單位間實現合理流動,就業場所有比較可靠的安全衛生保障,能夠體麵地工作。勞動者就業觀念與市場就業要求更加適應,更加重視個人的全麵發展和生活質量提高,能夠享有更多的閑暇時間和受教育機會,對失業的承受能力明顯增強。就業形式靈活多樣,非全日製就業、季節性就業和階段性就業等就業形式得到廣泛使用。

就業規模適度,失業率得到有效控製。到2020年,我國人口總量15億左右,15-59歲的就業適齡人口達到9.5億左右。20年間,我國就業適齡人口年平均增加約650萬,"十五"期間每年近1000萬,勞動力供給繼續增加。同時,就業者的平均受教育時間逐步延長,初次就業的平均年齡逐步提高2-3歲,勞動力供給壓力有所減緩。憑借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和促進就業的政策效應,平均每年可創造800萬個左右的就業崗位,保持比較旺盛的勞動力需求。到2020年,在就業年齡推遲和人口老齡化等因素的綜合作用下,我國就業/人口比和勞動力參與率適當降低,就業/人口比控製在55%-56%之間,城鄉就業人員總規模達到8.4億左右。通過努力增加就業崗位,有效控製勞動力供給,城鄉調查失業率控製在6%-7%,接近國際公認的充分就業狀態下失業率4.5%-6%的標準。

就業結構優化。我國就業結構隨著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的較大調整將變得更為合理。到2020年,我國第一產業就業人員比例將調整到30%以下。隨著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GDP比例的繼續上升,以及城鎮化程度超過50%的趨勢,我國第二產業特別是第三產業就業人員比例將大幅提高,到2020年,我國第三產業就業人員比例達到50%左右,基本達到中等收入國家上個世紀80年代末的水平。在調整就業結構的同時,實現就業人員在產業間的大量轉移,實現農村勞動力向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每年轉移600萬以上,逐步提高第一產業的就業充分程度。

勞動者素質全麵提高。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貫徹落實,通過營造學習型社會,勞動者可以接受終身教育和培訓,勞動者素質普遍得到提高,達到與我國工業化和現代化程度相適應的水平,我國勞動力資源競爭優勢將得到進一步顯現,有力支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麵進步。到2020年,在職業教育培訓方麵,我國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和再就業培訓相結合的職業教育體係比較健全,大學、中學、職業教育學校和社會職業技能培訓體係比較完備,勞動者普遍享有接受職業教育培訓的機會,職業資格證書在社會上得到普遍重視。在就業者的文化程度方麵,就業者平均受教育時間延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就業者比例大幅提高,構成我國城鄉勞動力資源主體。在就業者的職業技能和人員結構方麵,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初步掌握現代農業技術,第二、三產業勞動者普遍經過職業培訓並有相應的職業技術資格,高級以上技術工人占城鎮勞動人口的比例由目前的5%提高到20%左右,比例翻兩番。

要實現上述目標,必須繼續采取積極促進就業的一係列政策措施。

一是牢固樹立就業是民生之本的觀念,把積極促進就業作為長期堅持的基本國策,使實現比較充分的就業成為國家規劃和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實現促進就業與促進經濟增長的協調發展。在"十五"期間,中央和地方都應逐步健全促進就業的政策體係,落實促進就業的責任體係,將促進就業的基本方針政策通過法律形式加以確定,將促進就業的主要目標作為各級領導幹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並長期堅持下去。

二是不斷健全市場導向的就業機製,充分發揮市場在促進就業方麵的基礎性作用,同時要全力落實國家促進就業的各項政策,盡快形成通過就業促進經濟發展、通過經濟發展有效拉動就業需求的良性運行機製。在"十五"期間,中央和地方各有關部門要齊心協力,通力配合,將各項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措施全部落實到位,穩定並提高再就業水平。在"十一五"期間,使有效促進就業的各項措施製度化、規範化,重點加強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良性互動的機製建設,為緩解長期就業壓力打下堅實基礎。

三是千方百計地創造就業崗位,努力減少失業。"十五"和"十一五"期間,要動員社會各種力量,調動國內外一切積極因素,為我國勞動力資源創造盡可能多的就業崗位,同時逐步建立城鄉一體的調查失業率統計和信息發布製度。在2010-2020年的10年間,逐步將我國城鄉調查失業率控製在6%左右。為此,要調整就業結構,促進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第三產業。從製度建設、政策導向和環境改善方麵入手,鼓勵城鄉居民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以靈活多樣的就業形式促進就業。對於社會存在的就業特別困難的人群和長期失業人員,政府部門要聯合社會力量,利用經濟和行政手段向他們提供必要的就業援助,使社會援助成為我國就業的基礎性製度。全國和各地區要建立失業預警製度,重點監控勞動力供求和失業率變動,並製訂有效應對失業風險的預案。

四是積極發展職業教育,努力提高勞動者文化素質、技能水平和創業能力。要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動員全社會力量,建立靈活有效、覆蓋城鄉的職業培訓網絡,增強勞動者就業、再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實際能力;要依靠中學、大學和社會組織大力開展多層次和多渠道的職業教育;要引導企業大力加強對員工培訓,廣泛開展在職教育。同時,全麵推行勞動預備製度和就業準入製度,擴大職業資格證書適用範圍,廣泛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大力提升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證書的社會地位。

五是加快城鎮化建設,統籌兼顧城鄉就業。在"十一五"期間,著力打破城鄉分割,改革戶籍製度,取消城鎮對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各種不合理限製,為促進農村勞動力平穩有序轉移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同時,實現城鎮登記失業率向城鄉調查失業率統計監控方式的轉變。2010年以後,隨著整體就業壓力的減緩,城鎮化建設步伐逐步加快,要統籌安排城鄉勞動力就業,逐步加大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規模,提高城鎮吸納農村勞動力的能力,改善城鄉就業的市場環境,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充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