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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麥麥長長的呼了口氣,用腳把自己的椅子推到我旁邊,“五點半,你的稿子準備好了嗎?”
我正收拾著東西,安安靜靜的把電腦關好,“半小時前,在你還在奮筆疾書的時候,我已經發過去給主編了。”
麥麥一聲哀嚎,“有沒有搞錯,怎麼不等等我!”她捂著臉,“要死了,這回肯定又是我最後一個交稿,明天開會肯定要被批鬥了!”
我笑,“你也說要被批鬥了,我還傻傻的等你嗎?”
“蘇小伈!”她伸手掐我,“反了你!竟然敢這樣對我!說好的有難同當呢!你這樣忘恩負義對得起我嗎?對得起嗎?”
我拍掉她的手,也輕輕捏了捏她的小臉頰,“忘恩負義這樣用嗎?到底是怎麼當上記者的?”
她拉住我的手有些驚奇的問:“咦,這是什麼?終於肯擋住你這醜醜的疤了?”
我看了眼手上那條珠子,抿唇笑了笑。
“嘖嘖嘖,看你這一臉小媳婦的樣子,男朋友送的對吧。”她用一臉酸掉牙的模樣來揶揄我。
我撥了撥珠子,遮住左手那條深深的疤痕,輕輕揉了揉。
“好了,下班了,和小爺一起去吃晚飯,怎麼樣?”她蹬著腳回到自己的位置,開始收拾東西。
我拿起手提包,拒絕了她:“不了,我還有事要找主編,你先走吧。”
“誒?”
我不再理她,走進了主編辦公室。
“主編。”我敲敲門,“有事找你。”
她抬眼看我,“還不下班嗎?”
她的聲音是淺淡的,在這裏工作三年,我幾乎沒見過她笑,但私底下卻十分好說話。
我走進,把一早就打好的辭職信放在她的桌麵,“嗯,打算交給你這個就走了。”
她微微一頓,“要走?”
“嗯。”
“理由。”
我輕輕笑了笑,“因為這份職業並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樣。我曾經以為,一個文字記者要對得起自己的筆,用事實報道真實,反應各界,但是我天真了。”
“不打算幹這行了?”
我點點頭,“嗯,我有了兩個比起幹這一行更有興趣的職業。”
“什麼?”
我掏出一張名片,遞給她,“我的花茶店,如果主編有空,可以來坐坐。”
她挑眉看我,讚同似的點點頭:“你確實更適合做這樣安安靜靜的事情。”
我抿唇不語。
她把名片放在名片夾內,又問:“還有一個是什麼?”
“我男朋友的太太。”
她頗為詫異,“你要結婚?”
我拿出請帖,放在她麵前,起身離開,“我在三年前曾經說過,我們的婚禮,請你們務必到場。雖然話還沒說完,不過我相信鍾先生已經幫我傳達了。”我頗有些調皮的眨眨眼,“相信我,其他媒體的喜帖至少要明天才到,這次可是獨家!”
說完,我不顧她愕然的模樣,離開了公司。
而門口停著的那輛白色路虎裏,正坐著那個對我淺淺笑著的人。
我走過去,也對他笑。
“我的老板娘,傻笑什麼,上車,我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