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結構
結構通常是指物象的構造,它是形體的深化,僅有形體還不成為物,隻有把物象的基本形體歸結到結構層麵,做到形體的“物化”,才是雕塑的最終目的。
在雕塑創作過程中,必須充分地分析理解物象的結構構成,並給予再現。
結構通常是由解剖作為基礎,稱“解剖結構”,是物象由表及裏的構成基礎。雕塑雖然是表現物表特征,但是必須理解內在關係,做到由裏及表的認識,不應僅停留在表象刻畫。
雕塑中多以人物為主,因此應該對人體解剖進行研究,從骨骼到肌肉都必須熟悉並加以掌握,把握一般規律。
以解剖學為基礎去認識、概括形體才是科學的塑造方法,這稱為“形體結構”。比如人體頭部的形體結構是在分析頭部骨骼肌肉的解剖結構基礎上進行體麵概括的,它可以被概括為一個長方體,前額的體麵是在額骨和額肌、顳肌基礎上左右由五個麵搭建、上下由三個麵搭建而成,等等。
雕塑所表現的是特定運動狀態下的形體,如行走的人、奔跑的馬、風吹動的樹等。這些運動中的形體是原形的變形,雕塑時還必須把握運動變化的形體,這就是“運動結構”。對於一個抽象雕塑,雖然不存在具象的型,但其抽象各部的結構關係在構建中依然有規律可循。
(三)透視
在圓雕中不存在透視現象。
在浮雕中有透視現象,不論高浮雕還是淺浮雕都由立體三維麵及其之間的空間性所構成,同時又具有平麵繪畫的透視現象,一定程度上存在縮減和變形,存在近大遠小、近長遠短、近高遠低或近低遠高的透視規律,弧形物象弧度有變度和縮減的透視規律。
在浮雕中經常運用“散點透視”或稱“多點透視”,尤其在場景浮雕、裝飾浮雕中最為多見,如前後排列的人群、層層疊疊的山巒、重疊錯列的建築等。運用“散點透視”可以塑出不同視點的物象的整體拚合。
此外在浮雕作品中也常運用“空氣透視法”,如群體場景浮雕中,表現空間距離時遠處形體除了應變小之外,還要簡化形體,減弱三維立體程度。
上述各點是雕塑的造型認識基礎,應是以科學規律為依據的認識,有了科學性、規律性的認識才能有藝術性的表現。
四、“加法”和“減法”
雕塑的造型手法可概括為兩種方式,即“加法”和“減法”,“加法”為塑造,“減法”為雕刻。
(一)“加法”——塑的特征
塑造是運用可自由添加的材質進行形體塑造的,從型的零起步,逐漸添加可塑材質最終達到形體飽滿,直至理想造型的過程。塑造中主要運用手為造型工具,也配以合適的工具。
“加法”的材質有兩大類,一類為水製,如泥塑用的粘土、瓷土、紫砂土等,它們要求和水的配比得當,要保持一定濕度,太濕則難以成型,太幹則妨礙塑造。隨著塑造時間延長,水分蒸發,是會影響塑造的,因此要有保濕措施,如覆蓋塑料布,濕布包裹等。
做小型雕塑時可不用支架直接塑造成型,體量稍大的雕塑必須做支撐架,既可承重又能強固雕塑內部結構,還能減輕雕塑自重,省材省料。
雕塑完成後,可翻製石膏模,燒製或風幹。
(二)“減法”——雕的特征
雕即雕刻,是把硬性材質利用相應的工具進行削鑿,達到預想造型效果的過程。雕刻是由多變少的過程,削掉“無用”材質,保留顯示形體的實體材質。雕刻過程是個不斷推敲、設計、試驗的過程,經過琢磨最終達到理想形態。雕刻過程中,被去掉的體量不可能再補上,因此要多思考。一般雕刻的材料都較堅硬。
常用的雕刻材質有木料、石料等。
雕刻的工具也與材質有關,要與其硬度相適應,如玉雕、牙雕要運用電動工具。
五、雕塑的材質
雕塑的立體性是需要通過某種材質去展現的。因此材質的性質就成為雕塑最突出的特征。
自遠古時代,先民即創造了豐富多樣、材質相異的雕塑作品。
①陶質:以陶土為原料,塑出初型,加溫燒製成型,如陶俑、陶罐等。
②瓷質:以瓷土為原料,塑出初型,加低溫上釉再加高溫成型,如瓷雕等。
③玉質:以玉石為原料,直接運用工具以減法進行雕琢成型,如玉雕等。
④石質:各種石料經過雕鑿成型,如大理石、漢白玉、花崗岩等。
⑤象牙:是摘取象的長齒進行雕鑿,原料昂貴。(因象被禁獵,牙雕受到限製)
⑥木質:雕塑中常用的原料,加工雕鑿比較方便,價格便宜,紋理優美,比較普遍。
⑦金屬:某些金屬是雕塑的原料,遠在我國商周時期就興盛的青銅器就是以銅為原料的。現代的不鏽鋼雕塑更是比比皆是。
⑧磚雕:以磚石為原料,多用於建築中。
⑨蠟質:以蠟為原料,經過工藝加工製成的人像——蠟像,塑造人物惟妙惟肖。
⑩泥質:以泥為原料,最為方便、經濟。既可加又可減,便於反複修改推敲,多用於大型雕塑的小稿、放大稿;以泥完成的泥雕也多見,如我國古代寺廟中的佛像多為泥胎。泥人彩塑更受群眾歡迎,如天津泥人張,其作品傳世不衰,還有惠山泥人等。
⑾琉璃:此材質的雕塑多用於建築中作為裝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