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骨折概論(二)(2 / 3)

2.複位前準備

(1)麻醉:骨折複位應采用麻醉止痛,便於複位操作。麻醉特別是全麻前,對全身情況應有足夠估計。

局部麻醉是較安全實用的麻醉方法,常用於新鮮閉合性骨折的複位。局部麻醉時,無菌操作必須嚴格,以防骨折部感染。在骨折局部皮膚上先作少量皮內注射,將注射針逐步刺入深處,當注射針進入骨折部的血腫後,可抽出暗紅色的陳舊血液,然後緩慢注入麻醉劑。四肢骨折用2%普魯卡因注射液10~20ml。麻醉劑注入血腫後,即可均勻地分布於骨折部。裂縫骨折無明顯血腫時,可在骨折部四周浸潤。通常在注射後10分鍾,即可產生麻醉作用。

對簡單骨折,完全有把握在極短時間內獲得滿意複位者,也可以不用麻醉。

(2)摸診:在麻醉顯效後、使用手法複位前,要根據肢體畸形和X線片的圖像,先用手觸摸其骨折部,手法宜先輕後重,從上到下,從近端到遠端,了解骨折移位情況,以便進行複位。

3.複位基本手法四肢各部分都有彼此拮抗的肌肉及肌群。在複位時,應先將患肢所有關節放在肌肉鬆弛的位置,以利於複位。

骨折複位必須掌握以子求母即以遠端對近端的複位原則。於複位時移動遠斷端(子骨)去湊合近斷端(母骨)為順,反之為逆,逆則難於達到複位的目的。常用基本複位手法有:拔伸、旋轉、屈伸、提按、端擠、搖擺、觸碰、分骨、折頂、回旋十法(詳見總論第二節)。

複位後需檢查骨位情況。觀察肢體外形,觸摸骨折處的輪廓,與健肢對比,並測量患肢的長度,即可了解大概情況,X線透視或攝片檢查,可進一步肯定複位的效果。不宜在X線透視下反複作手法複位,因日久可對術者造成損害。

(二)切開複位

切開骨折部的軟組織,暴露骨折段,在直視下將骨折複位。

二、固定

固定是治療骨折的一種重要手段,複位後,固定起到主導作用和決定性作用。已複位的骨折必須持續地固定在良好的位置,防止再移位,直至骨折愈合為止。目前常用的固定方法分外固定和內固定兩類。外固定有夾板、石膏繃帶和持續牽引和外固定架等;內固定某些骨關節損傷采用非手術治療效果不佳者,可應用手術治療,如切開複位、或某些開放性骨折清創術後,為了保持骨折穩定,常采用內固定。

三、練功

練功活動是骨折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骨折經固定後,必須盡早進行練功活動,使傷肢及全身在解除疼痛的情況下,作全麵的主動活動,以促進骨折愈合,防止發生筋肉萎縮、骨質疏鬆、關節僵硬以及墜積性肺炎等並發症。因此應該重視練功活動。必須根據具體的骨折部位、類型、骨折穩定程度,選擇適當的練功姿勢,在醫護人員指導下進行練功活動。動作要協調,循序漸進,逐步加大活動量,從複位、固定後即開始鍛煉;並且貫穿於整個治療過程中。

骨折早期傷後1~2周內,患肢局部腫脹、疼痛,容易再發生移位,筋骨正處於修複階段。此期練功的目的是消瘀退腫,加強氣血循環,方法是使患肢肌肉作舒縮活動,但骨折部上下關節則不活動或輕微活動。例如前臂骨折時,可作輕微的握拳及手指伸屈活動,上臂僅做肌肉舒縮活動,而腕、肘關節不活動。下肢骨折時可作股四頭肌舒縮及踝部屈伸活動等。健肢及身體其他各部關節也應進行練功活動,臥床患者並須加強深呼吸練習並結合自我按摩等。練功時以健肢帶動患肢,次數由少到多,時間由短到長,活動幅度由小到大,以患處不痛為原則,切忌任何粗暴的被動活動。

骨折中期:兩周以後患肢腫脹基本消退,局部疼痛逐漸消失,瘀未盡去,新骨始生,骨折部日趨穩定。此期練功的目的是加強去瘀生新、和營續骨能力,防止局部筋肉萎縮、關節僵硬以及全身的並發症。練功活動的形式除繼續進行患肢肌肉的舒縮活動外,可在醫務人員的幫助下逐步活動骨折部上下關節。動作應緩慢,活動範圍應由小到大,至接近臨床愈合時應增加活動次數,加大運動幅度和力量。例如股骨幹骨折,在夾板固定及持續牽引的情況下,可進行撐臂抬臀,伸屈髖、膝等活動;胸腰椎骨折作飛燕點水、五點支撐、三點支撐法等活動。

骨折後期:骨折已臨床愈合,夾縛固定已解除,但筋骨未堅,肢體功能未完全恢複。此期練功的目的是盡快恢複患肢關節功能和肌力,達到筋骨強勁、關節滑利。練功的方法常取坐位、立位,以加強傷肢各關節的活動為重點,如上肢著重各種動作的練習,下肢著重於行走負重訓練。在練功期間可同時進行熱熨、熏洗等。部分患者功能恢複有困難時,或已有關節僵硬者可配合按摩推拿手法以協助達到活血舒筋活絡之功。

四、藥物

內服與外用藥物是治療骨折的兩個重要方法。古代傷科學家積累了不少秘方、驗方,都各有特長,但總是以跌打損傷,皆瘀血在內而不散也,血不活則瘀不能去,瘀不去則折不能續和瘀去、新生、骨合作為理論指導的。內服和外用藥物,對糾正因損傷而引起的髒腑、經絡、氣血功能紊亂,促進骨折的愈合均有良好作用。

1.外用藥

初期:以活血化瘀、消腫止痛類的藥膏為主,如消瘀止痛藥膏、清營退腫膏、雙柏散。定痛膏等。紅腫熱痛時可外敷清營退腫膏。

中期:以接骨續筋類藥膏為主,如接骨續筋藥膏、外敷接骨散、駁骨散、碎骨丹等。

後期:本期因骨已接續,可用舒筋活絡類膏藥外貼,如萬應膏、損傷風濕膏、堅骨壯筋膏、金不換膏、跌打膏、伸筋散等。

骨折後期,如折斷在關節附近,為防止關節強直、筋脈拘攣,可外用熏洗、熨藥及傷藥水揉擦,配合練功活動,達到活血散瘀、舒筋活絡,迅速恢複功能的目的。一般常用的熏洗及熨藥方有海桐皮湯、骨科外洗一方、骨科外洗二方、舒筋活血洗方、上肢損傷洗方、下肢損傷洗方等,常用的傷藥水有傷筋藥水、活血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