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骨折概論(二)(1 / 3)

【骨折的臨床愈合標準和骨性愈合標準】

掌握骨折的臨床愈合和骨性愈合的標準,才有利於確定外固定的時間、練功計劃和辨證用藥。

1.骨折的臨床愈合標準

(1)局部無壓痛,無縱向叩擊痛;

(2)局部無異常活動;

(3)X線片顯示骨折線模糊,有連續性骨痂通過骨折線;

(4)功能測定在解除外固定情況下,上肢能平舉1kg達1分鍾,下肢能連續徒手步行3分鍾,並不少於30步。

(5)連續觀察兩周骨折處不變形,則觀察的第一天即為臨床愈合日期(2)、(4)兩項的測定必須慎重,以不發生變形或再骨折為原則。

2.骨折的骨性愈合標準

(1)具備臨床愈合標準的條件;

(2)X線片顯示骨小梁通過骨折線。

【影響骨折愈合的因素】

認識影響骨折愈合的因素,以便利用對愈合有利的因素和避免對愈合不利的因素。

1.全身因素

(1)年齡:骨折愈合速度與年齡關係密切。小兒的組織再生和塑形能力強,骨折愈合速度較快,如股骨幹骨折的臨床愈合時間,小兒需要1個月,成人往往需要3個月左右,老年人則更慢。

(2)健康情況:身體總是動員體內一切力量促進骨折愈合的。身體強壯,氣血旺盛,對骨折愈合有利;反之,慢性消耗性疾病。氣血虛弱,如糖尿病、重度營養不良、鈣代謝障礙、骨軟化症、惡性腫瘤或骨折後有嚴重並發症者,則骨折愈合遲緩。

2.局部因素

(1)斷麵的接觸:斷麵接觸大則愈合較易,斷麵接觸小則愈合較難,故整複後對位良好者愈合快。對位不良者愈合慢,螺旋形、斜形骨折往往也較橫斷骨折愈合快。若有肌肉、肌腱、筋膜等軟組織嵌入骨折斷端間,或因過度牽引而斷端分離,則妨礙了骨折斷麵的接觸,愈合就更困難。

(2)斷端的血供:組織的再生,需要足夠的血液供給,血供良好的骨鬆質部骨折愈合較快,而血供不良的部位骨折則愈合速度緩慢,甚至發生延遲連接、不連接或缺血性骨壞死。例如,脛骨幹下1/3的血供主要依靠由上1/3進入髓腔的營養血管,故下1/3骨折後,遠端血供較差,愈合遲緩。股骨頭的血供主要來自關節囊和圓韌帶的血管,故頭下部骨折後,血供較差,就有缺血性骨壞死的可能。腕舟骨的營養血管由掌側結節處和背側中央部進入,腰部骨折後,近段的血供就較差,愈合遲緩。一骨有數段骨折愈合速度也較慢。

(3)損傷的程度有大塊骨缺損的骨折或軟組織損傷嚴重、斷端形成巨大血腫者,骨折的愈合速度就較慢。骨痂的形成,主要來自外骨膜和內骨膜,故骨膜的完整性對骨折愈合有較大的影響,骨膜損傷嚴重者,愈合也較困難。

(4)感染的影響:感染引起局部長期充血、組織破壞、膿液和代謝產物的堆積,均不利於骨折的修複,遲緩愈合和不愈合率大為增高。

(5)固定和運動固定可以維持骨折端整複後的位置,防止軟組織再受傷和血腫再擴大,保證修複作用順利進行。但固定太過使局部血運不佳,骨代謝減退,骨質疏鬆,肌肉萎縮,對愈合不利。如果能在保證骨折不再移位的條件下,進行上下關節練功,從而使患肢肌肉有一定的生理舒縮活動,局部循環暢通,則骨折可以加速愈合。

【骨折的治療】

治療骨折時,必須在繼承中醫豐富的傳統理論和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現代自然科學(如生物力學和放射學等)的成就,貫徹固定與活動統一(動靜結合)、骨與軟組織並重(筋骨並重)、局部與整體兼顧(內外兼治)、醫療措施與患者的主觀能動性密切配合(醫患合作)的治療原則,辨證地處理好骨折治療中的複位、固定、練功活動、內外用藥的關係,盡可能做到骨折複位不增加局部組織損傷,固定骨折而不妨礙肢體活動,因而可以促進全身氣血循環,增強新陳代謝,骨折愈合和功能恢複齊頭並進。並可使患者痛苦輕、骨折愈合快。

一、複位

複位是將移位的骨折段恢複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關係,重建骨骼的支架作用。在全身情況許可下,複位越早越好。複位的方法有兩類,即閉合複位和切開複位。閉合複位又可分為手法複位和持續牽引。持續牽引既有複位作用,又有固定作用。

(一)手法複位

應用手法使骨折複位,稱手法複位。絕大多數骨折都可用手法複位,能取得滿意的效果。手法複位的要求是及時、穩妥、準確、輕巧而不增加損傷,力爭一次手法整複成功。

1.複位標準

(1)解剖複位:骨折之畸形和移位完全糾正,恢複了骨的正常解剖關係,對位(指兩骨折端的接觸麵)和對線(指兩骨折段在縱軸上的關係)完全良好時,稱為解剖複位。解剖複位可使折端穩定,便於早期練功,骨折愈合快,功能恢複好。對所有骨折都應爭取達到解剖複位。

(2)功能複位:骨折複位雖盡了最大努力,某種移位仍未完全糾正,但骨折在此位置愈合後,對肢體功能無明顯妨礙者,稱為功能複位。對不能達到解剖複位者,應力爭達到功能複位。但濫用粗暴方法反複多次手法複位,或輕率采用切開複位,卻又會增加軟組織損傷,影響骨折愈合,且可引起並發症。功能複位的要求按患者的年齡、職業和骨折部位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例如,治療老年人骨折,首要任務是保存其生命,對骨折複位要求較低。然而,對於年輕的舞蹈演員、體育運動員,骨折的功能複位則要求很高,骨折複位不良則影響其功能。關節內骨折,對位要求也較高。功能複位的標準是:①對線:骨折部位的旋轉移位必須完全矯正。成角移位若與關節活動方向一致,日後可在骨痂改造塑形有一定的矯正和適應,但成人不宜超過10°,兒童不宜超過15°。成角若與關節活動方向垂直,日後不能矯正和適應,故必須完全複位。膝關節的關節麵應與地麵平行,否則關節內、外兩側在負重時所受壓力不均,日後可以繼發損傷性關節炎,引起疼痛及關節畸形。上肢骨折在不同部位,要求亦不同,肱骨幹骨折一定程度成角對功能影響不大;前臂雙骨折若有成角畸形將影響前臂旋轉功能。②對位:長骨幹骨折,對位至少應達1/3以上,幹骺端骨折對位至少應達3/4左右。③長度:兒童處於生長發育時期,下肢骨折縮短2cm以內,若無骨骺損傷,可在生長發育過程中自行矯正,成人則要求縮短移位不超過1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