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治療方法(五)(1 / 3)

石膏固定後注意事項

①石膏定型後,可用電吹風或其他辦法烘幹。②在石膏未幹以前搬動病人,注意勿使石膏折斷或變形,常用手掌托起石膏,忌用手指捏壓,回病房後必須用軟枕墊好。③抬高患肢,注意有無受壓症狀,隨時觀察肢體遠端血運、皮膚顏色、溫度、腫脹、感覺及運動情況。如果有變化,立即將管型石膏縱形切開。待病情好轉後,再用浸濕的紗布繃帶自上而下包纏,使繃帶與石膏粘連一起,如此石膏幹固後不會減其固定力。固定後肢體又腫脹,可沿剖開縫隙將紗布繃帶剪開,將剖縫擴大,在剖縫中填塞棉花並用紗布繃帶包紮。④手術後及有傷口患者,如發現石膏被血或膿液浸透,應及時處理。⑤注意冷暖,寒冷季節注意外露肢體保溫;炎熱季節,對包紮大型石膏患者,要注意通風,防止中暑。⑥注意保持石膏清潔,勿使尿、便浸濕汙染。翻身或變動體位時,應保護石膏原形,避免折裂變形。⑦如因腫脹消退或肌肉萎縮,致使石膏鬆動者,應立即更換石膏。⑧患者未下床前,須幫助其翻身,並指導患者作石膏內的肌肉收縮活動,病情允許時鼓勵病人下床活動。⑨注意畸形矯正。骨折或因畸形作截骨術的患者,X線複查發現骨折或截骨處對位尚好,但有成角畸形時,可在成角畸形的凹麵橫形切斷石膏周徑的2/3,以石膏的凸麵為支點,將肢體的遠側段向凸麵方向反折,即可矯正成角畸形。然後用木板或石膏繃帶條填塞石膏的裂隙中,再以石膏繃帶固定。

附:石膏固定

骨折需要石膏固定與否,不能單純根據X線片顯示骨折的程度,而應取決於全部損傷的情況,也包括軟組織損傷情況。如果機械地使用石膏,有可能影響康複,或者做了不必要的固定。應根據骨折具體情況,如骨折部位、類型、程度等,予以選擇。

石膏雖有一定固定作用,但由於腫脹消退、肌力牽拉、肢體旋轉等因素,並非對各種骨折都能絕對製動。從理論上而言,加用內固定似可獲得良好固定。但開放手術又有可能發生感染、不連接及延遲連接等不利影響,更不宜廣泛采用。如石膏固定應用恰當,對整複滿意的骨折,還是可以獲得良好愈合,關鍵在於選用得當。

長骨骨折後,為限製其活動,常需固定。但短骨骨折則不完全需要固定。腕骨及股骨頸骨折,為防止循環障礙引致無菌壞死,則屬例外,需要較長期固定,直至愈合。

可以發生無菌壞死的骨骼有距骨、腕舟骨、脛骨內踝、腕月骨、股骨頭、脛骨及尺骨遠側1/3等處,應注意恰當固定。

一般石膏僅有固定作用,可以維持骨折對位,減少不良影響,使能愈合,但不能直接促進愈合。從另一方麵來看,如一味強調固定,而忽視肌肉關節活動對骨折愈合有利的作用,又會影響愈合。故不應孤立地來看待固定問題。

骨折後,如過分強調功能活動,不予適當固定,可能導致不良後果。故一般多主張固定,因其可以防止細胞間水腫、減少關節強直。此在某種情況時甚為適合,但不能適用於所有骨折。例如上肢及小骨骨折,即應盡可能縮短固定時間,促使早日恢複功能。采用石膏固定與否,需根據病況,而不能一概認為固定者一定優越。

牽引療法

牽引療法是通過牽引裝置,利用懸垂的重量為牽引力,身體重量為反牽引力,達到緩解肌肉緊張和強烈收縮,整複骨折、脫位,預防和矯正軟組織攣縮,以及對某些疾病術前組織鬆解和術後製動的一種療法。牽引多用於四肢和脊柱。牽引療法有皮牽引、骨牽引及布托牽引等,臨床根據患者年齡、體質、骨折的部位和類型,肌肉發達程度和軟組織損傷情況的不同,可分別選用。牽引的重量以縮短移位程度和患者體質而定,應隨時調整,牽引重量不宜太過與不及。牽引力太重,易使骨折斷端發生分離,造成骨折遲緩愈合和不愈合;牽引力量不足,則達不到複位固定的目的。

1.皮膚牽引凡牽引力通過對皮膚的牽拉而使作用力最終達到患處,並使其複位、固定與休息的技術,稱皮膚牽引。此法對患肢基本無損傷,痛苦少,無穿針感染之危險。由於皮膚本身所承受力量有限,同時膠布對皮膚粘著不持久,故其適應範圍有一定的局限性。

(1)適應證:

骨折需要持續牽引療法,但又不需要強力牽引或不適宜骨骼牽引的病例。如小兒股骨幹骨折有移位者、老年股骨粗隆間骨折、肱骨髁上骨折因腫脹嚴重或有水泡不能即刻複位者,以及小兒輕度關節攣縮症等。

(2)禁忌證:

對膠布有過敏史;皮膚有損傷或皮炎者;肢體有血循環障礙者,如靜脈曲張、慢性潰瘍、血管硬化及栓塞等;骨折嚴重錯位需用重力牽引者。

(3)牽引方法:

①按肢體的粗細和長度,將膠布剪成相應寬度(一般與擴張板寬度一致),並撕成長條,其長度應根據骨折平麵而定,即骨折線以下肢體長度與擴張板長度兩倍之和。②將擴張板粘於膠布中央,但應稍偏內側2~3cm,並在擴張板中央孔處將膠布鑽孔,穿入牽引繩,於板之內側麵打結,防止牽引繩滑脫。③防止膠布粘卷,術者將膠布兩端按三等分或兩等分撕成叉狀,其長度為一側膠布全長的1/3~1/2。④在助手協助下,骨突處放置紗布,術者先持膠布較長的一端平整貼於大腿或小腿外側,並使擴張板與足底保持兩橫指的距離,然後將膠布的另一端貼於內側,注意兩端長度相一致,以保證擴張板處於水平位置。⑤用繃帶纏繞,將膠布平整地固定於肢體上。勿使過緊,以防影響血液循環。⑥將肢體置於牽引架上,根據骨折對位要求調整滑車的位置及牽引方向。⑦膕窩及跟腱處應墊棉墊,切勿懸空。⑧牽引重量根據骨折類型、移位程度及肌肉發達情況而定,小兒宜輕,成人宜重,但不能超過5kg。

(4)注意事項:

須及時檢查牽引重量是否合適,太輕不起作用,過重膠布易滑脫或引起皮膚水泡;注意有無皮炎發生,特別是小兒皮膚柔嫩,對膠布反應較大,如有不良反應,應及時停止牽引;注意膠布和繃帶是否脫落,脫落者應及時更換;特別注意檢查患肢血運及運動情況。

2.骨牽引骨牽引又稱直接牽引,係利用鋼針或牽引鉗穿過骨質,使牽引力直接通過骨骼而抵達損傷部位,並起到複位、固定與休息作用。其優點:可以承受較大的牽引重量,阻力較小,可以有效地克服肌肉緊張,糾正骨折的重疊移位或關節脫位造成的畸形;牽引後便於檢查患肢;牽引力可以適當增加不致引起皮膚發生水泡、壓迫性壞死或循環障礙;配合夾板固定,保持骨折端不移位的情況下,可以加強患肢的功能鍛煉,防止關節僵硬、肌肉萎縮,以促進骨折愈合。其缺點:鋼針直接通過皮膚穿入骨質,如果消毒不嚴格或護理不當,易招致針眼處感染;穿針的部位不當易損傷關節囊和神經血管;小兒采用骨牽引易損傷骨骺。

(1)適應證:

①成人肌肉發達部位的骨折;②不穩定性骨折、開放性骨折;③骨盆骨折、髖臼骨折及髖關節中心脫位;④學齡兒童股骨不穩定性骨折;⑤頸椎骨折與脫位;⑥皮膚牽引無法實施的短小管狀骨骨折,如掌、指(趾)骨骨折;⑦手術前準備,如人工股骨頭置換術等;⑧關節攣縮畸形者;⑨其他需要牽引治療而又不適於皮膚牽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