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治療方法(一)(2 / 3)

當歸補血湯

用法水煎服。

主治血虛發熱以及大出血後脈芤、重按無力、氣血兩虛等症。

禁忌及注意損傷初期氣滯血瘀禁用。

中期治法

損傷諸證,經初期治療後,症狀都有所減輕,病情逐漸好轉,再根據或內傷氣血、或外損筋骨的不同重點,進行辨證論治,臨床常用方法如下:

(2)和營止痛法為和營止痛、祛瘀生新之法。適用於損傷之症,經早期消、下、清等法治療後,瘀血未盡,氣機不暢,腫痛未除者用此法。其代表方劑如和營止痛湯(《傷科補要》)。

用法水煎服。

主治損傷積瘀腫痛。

禁忌及注意損傷後期不宜服。

2.接骨續筋法為祛瘀生新、薪骨續筋之法。適用於損傷之後,經早期治療,骨位已正、筋已理順、瘀腫消散、以接骨續筋為主者。其代表方劑,如續骨治血湯(《中醫傷科學講義》經驗方)。

用法水煎服。

主治骨折及軟組織損傷。

禁忌及注意無筋骨損傷者慎用。

3.舒筋活絡法為行氣活血、舒筋通絡之法。適用於骨折、脫位、傷筋經早期治療之後,氣血凝滯未暢、而筋膜粘連、關節屈伸不利者。其代表方劑,如舒筋活血湯(《傷科補要》)。

用法水煎服。

主治軟組織損傷及骨折脫位後關節活動不利者。

禁忌及注意損傷初期,血瘀生熱及創傷感染者禁用。

後期治法

主要以補為主。按氣血、髒腑損衰情況補益。臨床常用有以下四法。

1.為補益氣血以濡養筋骨之法適用於損傷後期,氣血虧損、筋骨萎弱者。其代表方劑如下:

(1)以補氣為主者,如四君子湯(《和劑局方》)。

用法水煎服。

主治損傷後期,中氣不足、脾胃虛弱、肌肉消瘦、潰瘍日久未愈。

禁忌及注意脾胃有實熱者忌用。

(2)以補血為主者,如四物湯(《仙授理傷續斷秘方》)。

用法水煎服,每日兩劑。

主治損傷後期血虛之症。

禁忌及注意脾胃虛寒者忌用。

(3)氣血雙補者,如八珍湯(《正體類要》)。

用法水煎服,每日1劑。

主治損傷中後期氣血俱虛者,或創麵膿汁清稀、久不收斂者。

禁忌及注意氣滯血瘀者禁用。

2.健脾益胃法為健運脾胃功能,促進氣血生化之源之法。適用於損傷後期氣血虧損、脾胃虛弱、運化失職者。其代表方劑,如健脾養胃湯(《傷科補要》)。

用法水煎服,每日1劑。

主治損傷中後期納差、脾胃虛者。

禁忌及注意中焦有實熱、腹脹滿者忌服。

3.補益肝腎法為補益肝腎、強壯筋骨之法。適用於損傷後期,筋骨雖續、肝腎已虛、肢體功能尚未恢複者。其代表方劑,如補腎壯筋湯(《傷科補要》)。

用法水煎服,每日1劑;或製成丸劑口服。

主治損傷後期肝腎虛損、筋骨萎弱,如老年下頜關節習慣性脫位等。

禁忌及注意損傷初期體壯者禁用。

4.溫經通絡法為祛除寒濕之邪、溫通經絡之法。適用於筋骨損傷之後,風寒濕之邪乘虛而入,侵襲經絡,留而成痹,遇天氣陰雨即酸痛者。其代表方劑,如麻桂溫經湯(《傷科補要》)。

用法按病情決定劑量,水煎服。

主治損傷之後,風寒客注而痹痛。

禁忌及注意陰虛內熱者忌用。

二、外治法

藥物外治法,是指應用於損傷局部的藥物。如敷、貼、洗、搽、撒、浸、熨等。一般初、中期以藥膏、膏藥敷貼或藥水搽擦,後期以熏洗、熱熨等方法進行治療。

敷貼法

敷貼法即是將藥物製劑直接敷貼在損傷局部,使藥力發揮作用。常用的有藥膏、膏藥、散藥三種。

1.藥膏又稱敷藥和軟藥。先將藥物製成細粉末貯藏。應用時先加蜂蜜、飴糖、油、水、鮮草藥汁、酒、醋或凡士林等,調勻如糊狀,按肢體部位大小,將藥膏攤於相應的油紙或紗布上,並在藥膏上覆蓋一張極薄的毛皮紙,然後敷於傷處。在藥膏上用毛皮紙覆蓋,主要是使藥膏不直接接觸皮膚,在換藥時容易揭取,因毛皮紙極薄,藥力可滲透,不影響藥效的發揮。其功效有6種:

(1)活血祛瘀、消腫止痛類:用於損傷初期,傷處充血腫脹疼痛者。其代表方劑,如消瘀止痛藥膏(《中醫傷科學講義》經驗方)。

主治骨折傷筋,初期腫脹疼痛劇烈者。

禁忌及注意損傷後期無瘀熱者不宜使用,有創口者禁用。

(2)接骨續筋類:用於骨折、脫位及傷筋等,經複位與固定後,先敷前藥,局部腫痛已減輕者。其代表方劑,如接骨續筋藥膏(《中醫傷科學講義》經驗方)。

主治骨折、傷筋。

禁忌及注意筋骨未斷者不宜使用。

(3)舒筋活血類:適用於扭挫傷中期,傷處血腫機化、經久不散者。其代表方劑,如活血散(《中醫正骨經驗概述》)。

主治跌打損傷、瘀腫疼痛或久傷不愈。

禁忌及注意有創口者禁用。

(4)清熱解毒類:適用於傷後感染邪毒,局部紅、腫、熱、痛者。其代表方劑,如四黃散膏(《證治準繩》)。

主治創傷感染及陽癰局部紅腫熱痛者。

禁忌及注意傷處無瘀熱紅腫者慎用。

(2)溫經通絡、祛濕鎮痛類:用於損傷後期,或陳傷日久,感受風寒濕邪,致傷處冷痛麻木、酸脹,遇氣候變化時加重,局部無紅腫灼熱者。其代表方劑,如溫經通絡膏(《中醫傷科學講義》經驗方)。

主治骨關節、軟組織損傷腫痛、或風寒濕浸注,局部痹痛者。

禁忌及注意有紅腫灼熱者禁用。

(2)生肌拔肉長肉類:適用於局部紅腫已消,但創口尚未愈合者。其代表方劑,如生肌散膏(《外傷科學》經驗方)。

主治潰瘍膿性分泌物已經減少,期待肉芽生長者。

禁忌及注意創麵不新鮮,膿性分泌物較多者慎用,紅腫熱痛者禁用。

2.膏藥晉代葛洪的《肘後方》中,就有膏藥製法的記述,唐宋以來,曆代醫家就廣泛應用於內、外各種疾病的治療上,在傷科臨床中則更為普遍。

膏藥是以行氣止痛、舒筋通絡為主的中草藥和香油、黃丹等煉製而成的一種膏劑,有黑色、白色、紅色等各種類型。它具有應用簡便、藥力持久、療效顯著、有利收藏、攜帶方便等優點,為廣大傷病人所采用。臨床按其功效分有3種:

(2)骨折傷筋類:適用於骨折、傷筋的中後期,有消腫止痛、通經活絡的作用。其代表方劑,如狗皮膏(《上海傷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