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要想成功,就必須讓你的人生立即進入主動狀態。卡內基說:“有兩種人是絕對不會成功的,一種是除非別人要他做,否則絕不會主動做事的人;另種是即使別人要他做,可也做不好事情的人。隻有那些不需要別人催促就會主動去做應該做的事。而且主動到底的人必將成功。”
積極主動是一種態度,讓你的人生開始進入主動,你才不會在人生中陷於被動境地。
成功源於自動自發
坦誠地說,我所看到的許多年輕人,大多是茫然的。他們每天在茫然中上班、下班,到了固定的日子領回自己的薪水,高興一番或者抱怨一番之後,仍然茫然地去上班、下班……他們從不思索關於工作的問題:什麼是工作?工作是為什麼?可以想象,這樣的年輕人,他們隻是被動地應付工作,為了工作而工作,他們不可能在工作中投入自己全部的熱情和智慧。他們隻是在機械地完成任務,而不是去創造性地、自動自發地工作。
我們沒有想到,我們固然是踩著時間的尾巴準時上下班的,可是,我們的工作很可能是死氣沉沉的、被動的。當我們的工作依然被無意識所支配的時候,很難說我們對工作的熱情、智慧、信仰、創造力被最大限度地激發出來了,也很難說我們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我們隻不過是在“過日子”或者“混日子”罷了!
其實,工作是一個包涵了諸多智慧、熱情、信仰、想象和創造力的詞彙。卓有成效和積極主動的人,他們總是在工作中付出雙倍甚至更多的智慧、熱情、信仰、想象和創造力,而失敗者和消極被動的人,卻將這些深深地埋藏起來,他們有的隻是逃避、指責和抱怨。
工作首先是一個態度問題,是一種發自肺腑的愛,一種對工作的真愛。工作需要熱情和行動,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奮,工作需要一種積極主動、自動自發的精神。隻有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工作,我們才可能獲得工作所給予的更多的獎賞。
應該明白,那些每天早出晚歸的人不一定是認真工作的人,那些每天忙忙碌碌的人不一定是優秀地完成了工作的人,那些每天按時打卡、準時出現在辦公室的人不一定是盡職盡責的人。對他們來說,每天的工作可能是一種負擔、一種逃避,他們並沒有做到工作所要求的那麼多、那麼好。對每一個企業和老板而言,他們需要的決不是那種僅僅遵守紀律、循規蹈矩,卻缺乏熱情和責任感,不能夠積極主動、自動自發工作的員工。
工作不是一個關於幹什麼事和得什麼報酬的問題,而是一個關於生命的問題。工作就是自動自發,工作就是付出努力。正是為了成就什麼或獲得什麼,我們才專注於什麼,並在那個方麵付出精力。從這個本質的方麵說,工作不是我們為了謀生才去做的事,而是我們用生命去做的事!
成功取決於態度,成功也是一個長期努力積累的過程,沒有誰是一夜成名的。所謂的主動,指的是隨時準備把握機會,展現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現,以及擁有“為了完成任務,必要時不惜打破常規”的智慧和判斷力。知道自己工作的意義和責任,並永遠保持一種自動自發的工作態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那些成就大業之人和凡事得過且過之人的最根本區別。
明白了這個道理,並以這樣的眼光來重新審視我們的工作,工作就不再成為一種負擔,既使是最平凡的工作也會變得意義非凡。在各種各樣的工作中,當我們發現那些需要做的事情一哪怕並不是份內的事的時候,也就意味著我們發現了超越他人的機會。因為在自動自發地工作的背後,需要你付出的是比別人多得多的智慧、熱情、責任、想象和創造力。
養成主動的好習慣
生活道路上難免有些挫折和失敗,若把它們收集起來背在身上,那可不得了。你可能念念不忘:我缺乏主見,我優柔寡斷,我不善於表達,我頭腦不靈,我不能獨立工作,我趕不上別人……它們可能是事實,但充其量隻是一部分事實。正確的做法是把它們當作過去的事情,過去的已經過去,要緊地是現在和未來,與其說“我缺乏主動精神”,不如說“我過去沒有主動精神,但現在可以改變,”同時立即著手製定出新的計劃,並開始行動。
大多數終生一貧如洗的人,主要困難在於其既不能認知自己心智的力量,也從來不嚐試去控製自己的心智。單單憑雙手工作,往往僅能滿足糊口而已。而心智所能完成的工作,能夠使人在人生中予取予求。
現在讓我們開始深入分析“主動”這項原則。我將解釋有關這個原則一些比較實際的好處:說它們實際,是因為這些好處是每個人都有機會獲得的,不必等待別人的同意。
首先,讓我們先考慮這個事實:主動的習慣,會讓你引起那些手上有機會可以提供的人的注意。我還從來沒有遇見過一個人沒有先付出以及逃避困難,而能夠使自己擢升到一個更高、更可獲利的位置上的。
主動習慣有助於一個人發展並保持對別人的正確“心態”,從而構成了獲取友善合作的一種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