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一五”時期我國財稅體製改革的建議——徐少明,湖北省黃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建議》指明了我國財政稅收體製改革的方向。麵向未來,我國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將進人一個新的關鍵時期。雖然我國適應市場經濟的公共財政框架已初步建立,但分稅製財政體製改革任務尚未完成,我對“十一五”時期我國財政體製改革的建議如下。

1.正確界定中央、省、市縣的財權和事權,建立財權與事權統一、充滿活力的中央、省、市縣級財政體製,形成中央、省、市縣相對獨立又密不可分的財政體製在這種體製下,中央政府在財政和宏觀調控中的主導地位不僅不變,而且會提高中央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因為中央仍然掌握著50%以上的財政收入和更大的財政支出,在此基礎上,適當調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關係,多把財力留給地方財政,給予地方更多的財力支持。

2.完善中央、省、市縣分稅製,賦予地方政府相對獨立的財權正確、合理地劃分各級政府之間的財政收入是完善分稅製財政體製的關鍵,要統籌兼顧中央宏觀調控能力和地方相對獨立的財權。國家與地方合理劃分稅收,一定要做到財權與事權的統一,根據事權的多少決定財權的大小,要保障地方政府必要的主體稅種,要給省、市縣兩級政府一定的設置稅收和征收的權力,建立省、縣兩級財政相對獨立的財政稅收體係,盡量減少共享稅。

3.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事權和總支出範圍,建立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製中央政府和中央財政負責國防、外交、國家安全、國家海關、區域經濟平衡、縱向橫向平衡、宏觀經濟調控、全國性基礎設施建設、全國性公共事業、中直事業發展支出等,以保證國家的安全和統一,保證法製、政令和市場的統一。省級財政主要負責省域經濟結構調整、環境改善、中觀經濟調控、省政府運轉和省直事業的發展,負責省域縱向橫向平衡,地方性支出項目,以實現省域中觀經濟平衡。市縣政府具體負責本級政府管轄範圍內的經濟、行政管理和公共事業的發展支出。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基礎教育尤其是農村九年義務教育、環境保護、農村基礎設施、“三農”建設、衛生防疫、就業等涉及到提高國民素質、建設和諧社會的支出作為中央、省、市縣政府的共同責任,全國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統一協調發展。在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事權的前提下,確定各級政府的總支出範圍和比例,中央財政實際支出占全國財政總支出的28%左右,省級實際財政支出占全國財政總支出的1%左右,市縣實際支出占全國財政支出的57%左右,建立健全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製。

4.完善中央和省級政府轉移支付製度,建立縱向橫向平衡財政機製我國各省、各市、各縣之間的財政收入支出差距太大,影響省與省、市與市、縣與縣之間的公共服務水平和經濟社會發展。

科學合理地轉移支付製度是分稅製財政體製的重要製度,是通過資源配置實現地區間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完善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製度,進一步規範省級財政對市縣財政的轉移支付製度,規範轉移支付辦法,調整和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要根據地方的綜合經濟實力和財政收支情況,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學的轉移支付體係和製度,主要是從地區間人均純收人水平、人均財政收入、人均財政支出、經濟結構、公共服務、公共產品和財政負擔上確定轉移支付方案。這種方案是動態的,需要不斷更新,與動態的地方經濟實力和財政收人緊密結合起來。

建議製定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轉移支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平衡法》,使轉移支付、稅收返還、體製性補助走上法製化、規範化軌道。逐步探索和建立較規範的橫向轉移支付製度,雙管齊下,貫徹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觀,有效調節地區間發展差異。要重新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中央財政的體製上解和中央財政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製性補助,實行財政並軌運行,進一步促進區域經濟均衡發展,縮小公共服務差距。要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稅收返還、體製性補助力度,促進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快公共財政體係建設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快推進經濟快速平衡健康發展、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事業大發展和人民生活不斷提高的公共財政體係建設。一是建立農村公共財政,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使農村居民能夠與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大體相當的基本公共服務,建立農業投人的穩定增長機製。二是財政支出向統籌區域發展傾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糧食主產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縮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人均財政支出差距,健全並公平地分配公共服務。三是大力支持社會事業和公共事業發展,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重點支持教育、科技、公共衛生、環保、社會保障,調節國民收人分配。逐步解決社會成員收人差距過大問題,縮小城鄉居民收人差距。加快建設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係,加大對城市2200多萬低保人口和農村2900多萬絕對貧困人口的支出,擴大城鎮基本養老和失業保險範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四是加大國防支出,加快我軍現代化建設步伐,提高我軍作戰能力,保衛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實現祖國統一。

繼續推進財政四大改革,規範非稅收入管理一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統一預算內外財力。在統一人員經費政策標準、統一日常公用經費定額類別、統一使用預算內外資金、統一公共財政收支科目基礎上,細化項目內容,科學製定定額標準,建立科學的項目預算數據庫和嚴格的項目預算評估製度。二是深化國庫集中收付製度改革,建立完整統一的政府收人支付體係,建立起完整的國庫單一賬戶體係。建議在中央、省、市、縣三級財政設置國庫局,統一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工作。三是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實行徹底的收支分離。四是深化政府采購改革。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製、批複製度、政府采購計劃申請,完善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建立采購機構、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資格準入製度,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製度,逐步建立財政部門、政府采購機構、采購人員職責清晰、運轉協調、相互製衡的工作機製。擴大政府采購規模,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節約率。

推進縣級財政體製改革,建立縣級財政比較完整的稅收體係加強縣級財政稅收功能,形成縣級稅收體係,要把縣級財政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建立充滿活力、相對獨立的縣級公共財政體製,建立有活力的縣鄉財政體製。方案一是撤銷鄉鎮財政所,改為縣級財政派出機構,既可以稱縣財政局某鄉鎮辦事處,也可以改為縣財政局某鄉鎮分局。鄉鎮辦事處或分局統一由縣財政局管理,實行統收統支,強化縣級財政職能,杜絕鄉鎮新的債務。此方案適用於鄉鎮財力差的地方。方案二是“鄉財縣管鄉用”,把鄉鎮財政所垂直到縣作為縣級財政的派出機構,保持原來的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財務審批權不變,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管理方式,由縣級財政部門委派鄉鎮財政辦事處管理和監督、執行鄉鎮財政收支。此方案適用於欠發達地區。方案三是實行分稅製,按照行政區域確定鄉鎮財政機構、地稅機構和鄉鎮國庫,確保鄉鎮政府具有完整的財政、稅收功能,具有促進經濟發展、建設一流財源的功能。此方案適用於發達地區。建議從建立中央、省、縣(市)三級財政體製出發,綜合三種方案的優點,保留鄉鎮政權,不設一級財政,但是鄉鎮又擁有自主財力,可以把分稅製與“鄉財縣管鄉用”結合起來,建立新的縣鄉財政體製。建議將縣級地稅機關與縣級財政合並,仍稱財政局,擴大縣級財政征收職能,構建地方稅收體係,建立統一的、有序的、重要的縣級財政。

改革移動通信資費,促進社會科學發展——錢炎林、毛宗山,解放軍炮兵學院軍隊管理教研室

跳出移動通信本身的圈子,站在促進和保障全社會更好地實現科學發展的高度考慮問題,是移動通信資費改革的關鍵。基本目的是順應時代基本特征和國際發展潮流,使移動收費走向更加科學合理,既為各方麵信息充分交流、獲取乃至快速進步提供更好的服務,又為移動業務擴大和行業效益穩定提高創造條件。需要把握的原則是,既注重立足國情和傳統,又注重汲取國外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使這項工作積極穩妥健康地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