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茂華,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
摘要:
大學教育是我國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提高大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培養適應21世紀所需要的、基礎紮實、適應性和創造力強的高素質人才又是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大學生的自我管理是一個辯證統一的過程,也是學校以恰當方式管理下的學生自我管理和學生自我管理下的學校以恰當方式的再管理相結合的過程。
關鍵詞:大學生自我管理途徑
我國高等教育正在全麵實施麵向21世紀的教育教學改革。這項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行教育中存在的弊端,培養21世紀所需要的、基礎紮實、適應性和創造力強的高素質人才。學生管理工作作為高校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無疑也必須適應這一趨勢,即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製下的灌輸和學生被動式集中統一的管理模式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積極引導式的、能夠充分調動學生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學生自我管理模式。
一、大學生自我管理模式的含義
對於學生自我管理模式的含義,不能簡單地以“學生自己管理自
己”來界定,一是這樣的界定顯得過於簡單,二是這種解釋在實踐中很難行得通,更難以操作。實際上,學生自我管理模式有著豐富的內涵,完全撇開學校和輔導員對學生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來談學生的自我管理是不切實際的。從管理學的角度來說,學生作為被管理者與被教育者,一方麵他需要接受學校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麵,作為一個活生生的、具有能動性和創造性的人,他們絕不是機械地、被動地服從,而是需要在被教育和被管理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自己的主動性與創造性。這就必須賦予他們一定的自主管理自己的權利,否則,將不利於學生的健康發展。傳統的學生管理模式並沒有充分認識到學生在接受教育和管理的過程中還存在著學生主動性的發揮。同時,學生自我管理模式還有個前提,那就是學校以恰當方式對學生的管理,避開這一前提來談學生的自我管理模式,無異於在空中尋找海市蜃樓。
那麼,何為“以恰當方式”呢?在筆者看來,是指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而這種恰當方式正是區分傳統學生管理模式與學生自我管理模式的根本所在。基於此,筆者認為學生自我管理模式的含義可簡單地概括為在學校以恰當方式管理下的學生自我管理及學生自我管理下的學校以恰當方式的再管理。用現在通行的“四自教育”(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服務)來界定自我管理的含義,筆者認為更符合現行的學生自我管理模式的宗旨和本意。同時,這種學生自我管理模式中的“自我管理”是個辯證統一的過程,主要體現為如下三個方麵:
一是在學生接受管理過程中被動性與主動性的辯證統一。學生自我管理模式正是一種學生接受管理過程中被動性與主動性有機統一的學生管理模式,它著眼並立足於全麵而有效地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因此,我們應當辯證地看待學生管理過程中學生接受管理、服從管理的被動性及學生在接受、服從管理過程中作符合管理者意旨的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這一對矛盾。
二是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的辯證統一。從字麵上看,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是矛盾著的對立麵,學校管理不是學生自我管理,其管理的主體是學校;反之,學生自我管理也不是學校管理,其管理的主體是學生。但在學生自我管理模式下,這對矛盾卻獲得了統一,學生自我管理隻不過是學校為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實施有效管理的一種方式,而學校以恰當方式的管理又是學生自我管理的前提。
三是各高校各種自我管理模式差異性與同一性的辯證統一。由於環境、管理對象以及不同時期外部條件的變化導致發展要求的不同等差異性使得各高校學生自我管理模式在共性的基礎上又有著鮮明的個性。而同一性和差異性的統一是以科學地設計本校學生素質要求並以此作為管理學生的指導思想為基礎的。為此,各高校應當根據各自不同的特點和要求設計不同的自我管理模式。我校作為上海地區的政法院校,培養人才的宗旨不僅在於使學生具有一般大學生的綜合素質,而且還使他們具有將來作為一名法官、律師、檢察官等法律工作者這一特殊職業應當具有的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靈活的應變能力與社會活動能力及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等。因此,必須根據這一特點和要求構建一種符合我校實際的、具有我校特色的新的學生自我管理模式。
上述三個方麵的辯證統一都是為了全麵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學生的綜合素質的培養是個極其複雜的係統工程,學生管理工作必須符合這個係統工程的客觀要求,必須推動該係統工程朝著良性化的方向發展。
二、大學生自我管理模式的幾種片麵觀點
在探索、構建我院學生自我管理模式的過程中,在全麵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這一根本思想的指導下,處理好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管理模式的相同性與差異性,學生管理工作中學生主動性與被動性關係的同時,還必須糾正以下幾種片麵的觀點:
第一,是把學生自我管理簡單地等同於學生自己管理自己,認為要提高學生的主動性、能動性和創造性,就必須完全放手讓學生自己管理自己,學校不應加以幹預、監督,讓學生成為學校管理中的一員,充當學校管理的部分職能。這種認識傾向,筆者認為是片麵的。實際上,學生不應當成為學校管理者中的一員,學生的自我管理本質上是被管理者能動地接受學校管理的活動,是學生接受學校管理的一種實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