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曆史研究法(3 / 3)

七 比輯曆史的事實

我們既然斷定了事實的真確與否,就該把它們編成有係統的著作。著手編纂的時候,有兩點應該注意:就是編輯前應該考慮的問題,和編輯時所用方法的問題。現在大略地加以討論。

編輯前應該考慮的問題,我的意思有六個:

(一)定主題(topic)的界限:這就是確定我們研究題目的範圍。使它可以概括我們所要說的話。

(二)定史事的時期:對於我們所要編纂的史事,定下一個發生和結束的時期。

(三)定史事的去取:在已經斷定的事實當中,決定哪幾件應該取用,哪幾件應該割愛。

(四)明陳跡的變化:各件事實集合之後,我們應該細細去考察它們相互之間有沒有因果的關係,每類事實變化的經過同變化的情形究竟怎樣?

(五)定史事的重輕:在許多事實中,應該辨別它們的地位在這個主題裏究竟孰輕孰重,以便筆述的時候沒有詳略失宜、輕重失當的毛病。

(六)定烘托材料的多寡:一篇敘事文要使它有聲有色,那非有相當的烘托材料不可。究竟這種材料的分量,應該多少,宜加熟慮。

我們對於上述的六個問題加以考慮之後,方可著手編比。所謂編比的方法就是將上述六個問題使之具體化;換句話說,就是想出實際辦法來。關於這一層,我的意思大致可以分為五點來講:

(一)分成段落以類相從:例如關於經濟的事實,歸入經濟一類;關於政治的事實,歸入政治一類。此外如教育、宗教、藝術等等,也各歸其類地排比起來。再依時代的先後和事實本身的重輕,一一加以敘述。其餘和主題沒有密切關係的事實一概割愛。

(二)求各段間之連鎖:各段落中各類事實之間當然不能絕對分開,必須使它們相互間發生極密切的關係。要使它們發生極密切的關係,就是要注意而且敘明人類過去活動上五個不同的方麵互相為因、互相為果的地方(這是因果關係,不是因果律),把它們揉成一個整個的渾淪。這樣我們才可不致再把所謂通史編成一種類纂式的書本。近來我國有人主張用分類法來編中國文化史,就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這一點的緣故。

(三)注意特異的變化:曆史上的活動,普通可以分成三個步驟:(甲)原狀,(乙)改造原狀的運動,(丙)改造運動的結果。我們編輯曆史,對於改造的運動應該特別注意。我們中國人編纂曆史向來隻是偏重原狀和結果,對於極重要的改造運動,或者語焉不詳;或者絕不提起。我們隨便找一本曆史的著作,都可以看得出來。例如它們對於秦代的官製怎麼樣,漢代、唐代的官製又是怎麼樣,都能夠羅列得非常詳盡。可是秦代的官製為什麼而且怎樣會變成漢代的官製?漢代的官製又為什麼而且怎樣會變成唐代的官製?這中間經過的情形總是難得有人注意。我們在前麵說中國從前的曆史著作,是死的不是活的,就是這個意思。所以我們將來編輯中國史,應該竭力矯正上述的毛病。對於中國人過去五個方麵的活動,處處要注意它們變化——亦稱演化——的經過;換句話說,就是要著眼在改革的運動。那麼我們研究的結果才可以稱為活的不是死的曆史。

(四)表明事實的輕重:人類五種活動在曆史上地位的輕重當然不同,就是在一類裏麵各件事實的輕重亦當然各不相同。我們編纂曆史的時候,應該用什麼方法去表示出來?我們中國從前的著作家要表示事實的重要時,往往用許多不合理的形容詞來讚美或攻擊一個人或一件事。在現在科學發達的時代,就一句話,用一個字,都有一定的分寸;這種不負責任、信口雌黃的辦法當然絕對不能再用。換句話說,就是要用文學的手段來應付曆史的敘述,在現在科學上是不容許的了。在曆史著作裏麵要表示事實的輕重,方法非常簡單:就是遇到重要的事實,記得詳細一點,使它多占一點篇幅;遇到不重要的事實,記得簡單一點;那就夠了。這樣做法,讀者自能於不知不覺之間感到各件事實的地位究竟怎樣。我們正不必虛費時間和腦力去做舞文弄墨的功夫。

(五)烘托材料之運用:曆史文章要使得它能夠“情摯氣昌”,烘托的材料當然不可缺少。例如描寫一個人的品格或一件事實的重要,都不妨用一些尋常的瑣事去陪襯出來。至於這種烘托的材料究竟應該用多少,那卻可由著作家自由去決定。這一點要看著作家的識見如何。具有別識心裁的人應用烘托的材料,一定能夠恰如其分,不致鬧出畫蛇添足的笑話。良史的才、學、識“三長”裏麵所以以識為最是難能可貴,這亦是一個理由。

以上五個方法看來很是簡單;但是要運用得宜還是要靠學力和經驗。

八 勒成專門著作

上述的工作做完之後,研究的事業還不算成功。我們還有最後的一步,就是著作。這一步工作亦很繁重。我們著手的時候,應該注意的亦有六點:

(一)文史要分別清楚:文學同曆史完全是兩種東西,我們對於它們的界限,應該絕對劃清;我們斷不可用文學的手段去做曆史的工作。因為曆史的根據是固有的事實,文學的根據是作者的神思——就是所謂想象力。神思是可以馮虛禦空的,事實是不能由我們自由去顛倒或虛構的。簡單地講,就是陸士衡所說的“文翻空而易奇,事征實而難巧”兩句話。曆史的文章處處要受史科——或者不如說事實的真相——的限製,絕對沒有自由行動的餘地。一旦有了自由,那就是文學的作品,不是曆史的作品。

(二)著作要一線貫串:當我們著作的時候,要能夠明定範圍,揭示綱領,才能使讀者有振衣得領、張網挈綱的樂趣。要達到這個目的,當然要靠我們的卓識和真實的功夫。曆史著作上所謂一線貫串,和文學作品上所謂一氣嗬成,原是一樣。不過我們要知道曆史著作上的所謂一貫,是以校勘、訓詁等等的考訂功夫做基礎的。

(三)著作者要有反省功夫:我們要希望自己的著作有一貫的精神,應該多用一番反省的功夫。這就是著作完成之後切不可急求名利倉促出版,以致鬧成笑話。當我們的著作未出版以前,自己先要再三閱讀,細察內容有無失檢或謬誤的地方,以便隨時加以修正。如能請相知的和相當的學者代我們自己再去校閱一番,那就更好。中國向來有名的著作家大半都是如此。我們的作品,不必問人家懂不懂,先要問自己懂不懂;不要讓人家來批評,先要自己去批評。我們要知道:研究學問最高尚的目的,在於利人。假使退一步說,我們所抱的目的在於營利,那麼我們亦應該以相當良好的商品去取得他人的代價。倘使以惡劣的商品去騙他人的金錢,這在商業道德上已是說不過去,何況關係學術的事業?

(四)敘事要恰如其分:敘述史事的時候,下筆要特別慎重。史文和史料,必須表裏相符,史文應該絕對反照事實的真相,絲毫不得增減。可疑的應直言其可疑,可信的應直言其可信。是非虛實,秉筆直書,才算是正當的辦法。學術上最可貴的美德就是“忠實”兩個字。章學誠所說的“傳人適如其人,述事適如其事”,就是這個意思。

(五)要盡量利用成文:曆史著作中引用成文愈多愈妙。曆史家和文學家不同,對於成文決不可過用割裂剪裁的功夫。曆史的文章非到萬不得已時,不應該自己造作。對於有一定程式的史料和足以表示曆史人物個性的成語,尤其不可憑文學上“言不雅訓”的理由,任意地去改頭換麵。因為這樣,才能保存史事的真相。

(六)著作中要附有注腳:注腳這種東西在現代各種科學的著作上,都占極重要的地位,幾乎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注腳的好處,簡單說來,大致有四:

(甲)表明材料的來曆:現在無論研究什麼一種科學,非得廣搜材料來做根據不行;所以凡是一種作品,非得旁征博引不可。有了注腳,就可以表明這種作品的根據何在;這些根據是否強固。

(乙)保存可用的書目:在作品裏麵,附有注腳,那麼別人要想對於同一主題加以更詳細的研究時,他就可以將我們作品裏所附的書目當作一部分的指導。而且假使我們所引用的書籍,因為年久失傳的時候,後代人亦可以在我們的作品裏,窺見一二。中國有許多已經散佚的古書,往往因為他人書中引用的緣故,得以重見天日,就是很顯著的實例。

(丙)革除剽竊的惡習:剽竊是一件極不道德的事。如果著作中有了注腳,我們不但可以避去這種嫌疑,而且可以自然而然地革除這種陋習。

(丁)表示作者的人格:著作中間,如果有注腳,那麼著作者見聞的廣狹,功力的深淺和心術的誠偽,都可以使讀者一目了然。這種光明磊落的態度不但合於現代學術公開的精神,而且有功於學術的進步。剽竊成書原是掩耳盜鈴的舉動,識者不為。

至於注腳,大概可分為下列三種。(一)注明所引書籍的章節。如單是羅列書名不注明章節,那不但不便於讀者的複核,而且不免有未曾讀過、盜名欺世的嫌疑。(二)詳錄成文。倘使很重要的成文,在本文中容納不下,應詳附注中以便讀者觀覽。(三)考訂事實異同。這種注腳,比較最難,但是亦最重要。它差不多將著作家研究工作的全部經過都表示出來。著作家於此不但以真理給人,而且以求真的方法給人;這是學術上一種理想的境狀,我們應該努力去達到它。《資治通鑒·考異》和《三國誌注》就是屬於這一種。

九 整理中國史的一個愚見

曆史研究法裏的三大步驟,現在已經約略講完了。最後我還要附帶地申述一點感想。我常常覺得現在中國研究曆史的人所抱的野心太大。他們以為要想整理中國史總要從全部做起,好像不如此,就不配稱為曆史家。因此人人都想編一部中國通史,卻始終沒有一個人成功。原來在從前已經有“一部‘十七史’從何說起”的感慨,何況“二十四史”?這種愚公移山的見解,和從前哲學家研究自然,定要從宇宙全部入手一樣的大而無當,我們應該怎樣去糾正它。

整理中國史在事實上既然因為規模太大,非常困難,所以我們應該提倡一個分工的辦法:這就是各人就他的能力和興趣所及,分頭擔任中國史上任何一個問題,切切實實研究出一個結果來。現在的西洋史學界,就是如此。從來沒有大膽的人敢負起研究英國史或美國史全部分的責任;因為他們知道一個人的能力和時間都是很有限的。他們現在所以能夠有各國通史甚至有世界史綱,並不是一個人的力量,實在因為已經有許多專篇著作可備參考,可備取用的緣故。所以我們要想整理中國史,要想做一部理想的中國通史,應該從研究小規模的問題著手,先產出許多專篇著作來做基礎才行。如果大家都抱著一手包辦的野心,那麼這部中國通史永遠沒有成功的希望。所以我的意思,我們有誌於整理中國史的人應該分工來幹,各人盡各人的力量,先去研究曆史上的小問題;把研究所得的作成專篇,一二千字也好,一二萬字也好,總得以徹底解決,不勞後人再起爐灶為主。將來中國史上所有的問題,都一一研究解決了,那麼想編通史的人,就可以利用這種材料,編成一部盡善盡美的中國史。如果史學界的同誌都能夠這樣做去,我們中國史的整理和通史的編纂才有辦法。

我們此地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我們要整理中國史,當然不能沒有相當的史料。中國史料中最可珍貴的一種就是“二十四史”。現在好像有人以為有了通史就可以不要“二十四史”,這是完全不合理的主張。我的意思,我們一方麵固然應該努力於通史的編輯,以便普通人的閱讀;一方麵亦應該擁護我們可貴的史料。因為沒有史料,通史是沒有辦法的。總括的一句話:曆史研究法的本身,先要分析,後再綜合,顯然具有分工合作的精神。我們有誌於整理中國史的人,亦應該具有同樣的精神先努力去做專篇的著作,再去作通史的功夫。行遠自邇,登高自卑,這是科學家進行工作的步驟,亦應該是我們研究曆史的人進行工作的步驟。我很希望我國的新史學家少抱一點編輯通史的野心,多作幾篇徹底研究小問題的專著。

(《民鐸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