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2)(2 / 2)

這一次卻發生實效,並非空嚷了:好人正以為然,而壞人於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後,無非以為占了便宜,何嚐改悔;並且因為是早已營就三窟,又善於鑽謀的,所以不多時,也就依然聲勢赫奕,作惡又如先前一樣。這時候,公理論者自然又要大叫,但這回他卻不聽你了。

但是,“疾惡太嚴”,“操之過急”,漢的清流清流:指東漢末年的太學生郭泰、賈彪和大臣李膺、陳蕃等人。這些人聯合起來批評朝政,暴露宦官集團的罪惡,於漢桓帝延熹九年(166年)為宦官所誣陷,以結黨為亂的罪名遭受捕殺。十餘年間,先後四次被殺戮、充軍和禁錮的達七八百人,史稱“黨錮之禍”。和明的東林東林:指明末的東林黨。主要人物有顧憲成、高攀龍等人。他們時常聚集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時政,批評人物,對輿論影響很大。在朝的一部分比較正直的官吏,也和他們互通聲色,形成了一個以上層知識分子為主的政治集團。明天啟五年(1625年)他們為宦官魏忠賢所屠殺。,卻正以這一點傾敗,論者也常常這樣責備他們。殊不知那一麵,何嚐不“疾善如仇”呢?人們卻不說一句話。假使此後光明和黑暗還不能作徹底的戰鬥,老實人誤將縱惡當作寬容,一味姑息下去,則現在似的混沌狀態,是可以無窮無盡的。

七論“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見朱熹在《中庸》第十三章的注文。

中國人或信中醫或信西醫,現在較大的城市中往往並有兩種醫,使他們各得其所。我以為這確是極好的事。倘能推而廣之,怨聲一定還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以臻於郅治。例如民國的通禮是鞠躬,但若有人以為不對的,就獨使他磕頭。民國的法律是沒有笞刑的,倘有人以為肉刑好,則這人犯罪時就特別打屁股。碗筷飯菜,是為今人而設的,有願為燧人氏燧人氏:我國傳說中最早鑽木取火的人。以前之民者,就請他吃生肉;再造幾千間茅屋,將在大宅子裏仰慕堯舜的高士都拉出來,給住在那裏麵;反對物質文明的,自然更應該不使他銜冤坐汽車。這樣一辦,真所謂“求仁得仁又何怨”,我們的耳根也就可以清淨許多罷。

但可惜大家總不肯這樣辦,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費厄潑賴”尤其有流弊,甚至於可以變成弱點,反給惡勢力占便宜。例如劉百昭劉百昭:湖南武岡人,曾任北洋政府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一九二五年八月,章士釗解散女師大,另立女子大學,派劉百昭前往籌辦,於二十二日劉百昭雇用流氓女丐毆打女師大學生,並將她們強拉出校。毆曳女師大學生,《現代評論》上連屁也不放,一到女師大恢複,陳西瀅鼓動女大學生占據校舍時,卻道“要是她們不肯走便怎樣呢?你們總不好意思用強力把她們的東西搬走了罷?”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女師大學生鬥爭勝利,宣告複校,仍回原址上課。但是陳西瀅在《現代評論》第三卷第五十四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發表的《閑話》中,說了所引的話,鼓動女子大學學生占據校舍,破壞女師大複校。毆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劉百昭的先例的,何以這一回獨獨“不好意思”?這就因為給他嗅到了女師大這一麵有些“費厄”氣味之故。但這“費厄”卻又變成弱點,反而給人利用了來替章士釗的“遺澤”保鑣。

八結末

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會激起新舊,或什麼兩派之爭,使惡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罷。但我敢斷言,反改革者對於改革者的毒害,向來就並未放鬆過,手段的厲害也已經無以複加了。隻有改革者卻還在睡夢裏,總是吃虧,因而中國也總是沒有改革,自此以後,是應該改換些態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按語】《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乃是針對林語堂的《插論語絲的文體——穩健、罵人、及費厄潑賴》一文所作。在此文中,魯迅先生深入探討了“落水狗的是否該打”這個問題,旗幟鮮明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