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清式家具?

清式家具是指在清代康熙年間至清末生產的,以紫檀、花梨、酸枝等硬質木材為原料,式樣多變,造型寬大厚重,具有豐富繁雜裝飾手法和審美觀念的家具。

清代統治者在穩固政權以後,隨著經濟的蓬勃發展,對物質生活的追求表現出極大的關注和欲望。因此,家具同其他各類工藝美術產品一樣,在承襲明代宮廷藝術的基礎上,得以變化和發展。康熙年間,統治階層在吸收漢文化的基礎上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觀念,明式家具並不適應他們的審美標準和精神情趣,而對明代家具中注重華飾的方麵,卻很快地加以吸收和提倡。在這種文化背景下,受到外來文化影響的以廣州為代表的沿海地區的家具,得到了空前的重視,產生了不少新的品種和式樣,工藝技巧精益求精,最終成為清式家具的範本。

清式家具多結合廳堂、臥室、書齋等不同居室進行設計,分類詳盡,功能明確。其主要特征是,造型莊重,雕飾繁重,體量寬大,氣度宏偉,脫離了宋、明以來家具秀麗實用的淳樸氣質。清式家具雖然與明式家具時代相近,也曾從中吸收營養,但在造型、裝飾、紋飾等方麵都形成了自己的特點。

首先表現在造型上,清式家具的總體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寬大,與此相應,局而尺寸、部件用料也隨之加大。比如清代的太師椅,三屏式的靠背、牙條、腿足等協調一致,造成非常穩定、渾厚的氣勢。在造型上,清式家具的變化比明式家具要豐富得多,以家具腿足為例,除方直腿、圓柱腿、方圓腿外,又有三彎如意腿、竹節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無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獸首。足端有獸爪、馬蹄、卷葉、踏珠、內翻、外翻、鑲銅套等等。

其次,清式家具喜於裝飾,頗為華麗,充分應用了雕、嵌、描、堆等工藝手段。這是清式家具的典型特征。清式家具采用最多的裝飾手法是雕刻、鑲嵌和描繪。雕刻刀工細膩入微,以透雕最為常用,突出空靈剔透的效果,有時與浮雕相結合,取得更好的立體效果。鑲嵌在清式家具中更為普遍地運用,有木嵌、竹嵌、骨嵌、牙嵌、石嵌、螺鈿嵌、百寶嵌、琺琅嵌乃至瑪瑙嵌、琥珀嵌等,品種豐富,流光溢彩,華美奪目。其中琺琅技法由國外傳入,用於家具裝飾僅見於清代。描金和彩繪也是清代家具的常用裝飾手段。

再次,清式家具紋飾圖案的題材比明式多。植物、動物、風景、人物、幾何無所不有,十分豐富。吉祥紋飾在這一時期非常盛行,圖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壽、官運亨通之類的花草、人物、鳥獸等。如“祥雲捧日”“洪福齊天”“鹿鶴同春”“年年有餘”“鳳穿牡丹”“花開富貴”“二甲傳臚”“連生貴子”等。另外,還常見“八卦”“八仙”“八寶”等帶宗教色彩的題材。回紋也是清式家具中最有代表性的裝飾紋樣,它是一種方折角的回旋線條,以至人們把帶有回紋的家具作為清式家具的代名詞。清代後期受西洋文化影響,還出現了所謂“西洋紋飾”。清代家具紋飾題材寓意大多出自老百姓的樸素生活意願或統治者炫耀權富顯示華貴的功利要求,不如明式來得超逸。清式家具的裝飾在乾隆後期達到了頂峰,這個時期片麵追求華麗的裝飾和精細的雕琢。過多的奢華達到極至之後,衰落已露出跡象。此後的紋飾繁瑣僵化,成為一種程式化的符號,審美價值很低。

另外,清式家具的用材、製作上也體現出新的特點。清初紫檀木尚不短缺,大部分家具還是用紫檀製造。中期以後,紫檀漸少,多以紅木代替。雖如此,但選料極為精細,表裏如一,無節,無傷,完整得無一瑕疵。清式家具的結構上承襲了明式家具的榫卯結構,充分發揮了插銷掛榫的特點,技藝精良,一絲不苟。凡鑲嵌方麵的桌、椅、屏風,在石與木的交接或轉角處,都是嚴絲合縫,無修補痕跡,平平整整地融為一體。由於經濟的繁榮,清式家具的製作形成了區域性的中心,並有各自的風格,如廣作、蘇作、京作等,各具特色。

總之,清式家具以絢麗、豪華、繁縟的富貴氣派與明式家具簡明、古樸、清雅、文秀的書卷氣息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明式家具從傳統文化中孕育,注重於實用舒適,線型優美,色澤協調沉靜。清式家具則吸收外來文化,融會中西藝術,品種豐富,式樣多變,較多注重陳設功能,造型突出穩定、厚重的雄偉氣度,結構厚重,體形龐大,色彩強烈,富有變化,並采用各種精湛工藝,加強對形體的裝飾,多種美材的鑲嵌,精細繁華的雕刻,突出地表現了家具的工藝美。品種上不僅具有明代家具的類型,而且還延伸出諸多形式的新型家具,使清式家具形成了有別於明代風格的鮮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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